死亡人不是有权享受征地补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21:20:56 250 人看过

死亡的人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死亡的人已经没有民事权利能力,不享有任何民事权利,不能参与征地补偿费的分配。

一、发错征地补偿款怎么处理

发错征地补偿款的话应该回收征地补偿款,然后再重新分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原则大部分要发给村民。

二、农村人去世没有户口有拆迁补偿吗

农村人去世未销户不能获得拆迁补偿。公民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去世即使未销户也丧失了民事权利,不能获得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是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后的补偿安置,是被拆迁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的安置补偿权利。公民死亡后,虽然户口没有注销,但不再具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因此,不可以享受拆迁补偿待遇。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三、保证人死亡后继承人承担保证义务么

保证人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保证人死亡时,主债务未到期,保证责任还未发生,则保证人享有死亡抗辩权,其遗产不能用来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保证人死亡时,主债务已到期,保证责任已经发生,则保证人不享有死亡抗辩权,其遗产应当用来承担保证责任。

被继承人死亡后,虽然其民事权利能力终止,但其生前个人所负有的债务并不因死亡而免除,其遗产仍将作为生前所负担债务的责任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4: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产范围相关文章
  • 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哪些人不享受
    1、在房子中有户籍或者没有户籍但是从这里迁出去的学生、工作人员,或者是与有户籍的人是配偶共同居住的是安置对象,如果有其他住房不属于安置对象。2、现在动迁时是以房子为基础,户口数为准,动迁时一定要所有居住人签名同意的,只要有一个人不同意,动迁就算搁浅了。3、实际居住的人能享受动补偿,空挂户口一般是不能享受动补偿的,不过也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已经被动迁安置过不能再享受。一、《征地补偿标准》?第十一条征收土地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经依法批准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位置、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登记的地点和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第十二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农作物和改变土地用途。抢栽抢种的农作物不予补偿,改变土地用途按改变前的土地用途予以补偿。第十三
    2023-03-31
    398人看过
  • 拆迁中意外死亡人还有征地补偿吗
    已经死亡的人,不能享受土地赔偿款,其土地已由家属继承了,土地赔偿也归家属了。一、征地补偿费用(一)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二)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
    2023-02-24
    241人看过
  • 哪些人享受征地安置的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在该解释中出现的一个新名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一般考虑如下因素:(以下只是一般情形,具体由各村村民会议讨论决定)1、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常住户口。2、是否以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其基本生活来源。3、是否与其他村民之间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关系。4、是否享有了应有的权利和履行了应尽的义务。如参加村民大会行使表决权,参加集体经济组织的公益性劳动。实践中,因成员资格产生的纠纷大概有如下几种情况:1、外嫁女(上门女婿)。如果其出嫁后(入赘后)即去夫家(女方家)所
    2023-08-15
    341人看过
  • 您是否有权享受户口迁出村的征地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征地方案确定时,户籍已集体迁出村的,移民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土地补偿款。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另有规定。
    2023-05-31
    486人看过
  • 妇女享有征地补偿权益
    为了更好地规范征地补偿费分配制度,《办法》规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剥夺、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征地补偿权益。一、征地补偿费是如何分配的?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被征地农户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费;不得违法划分老户、新户、女儿户。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80%分配给被征地农户;其余20%平均分配给征地补偿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土地被全部征用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剩余部分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已确权确地到户的土地被部分征收或征用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其余20%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未确权确地到户的土地被征
    2023-06-29
    71人看过
  • 转业干部不享受原祖地征收补偿吗
    转业干部能不能享受原祖地征收补偿军人转业后将户籍迁出的,是不能享有原户籍地土地征收经济补偿的,征地经济补偿只能由村集体的村民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第七条下列人员不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资格:原藉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原藉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已注销户口的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的;因外出经商、务工等原因,脱离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未曾弃荒土地、未曾自愿放弃其成员权利义务的。
    2023-06-15
    370人看过
  • 谁能够享受征地补偿费?
    1、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村人口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逐年增加,这些人在未丧失成员资格前,仍然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获得补偿款的资格。2、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又将户口迁回,已属居民户,且已在外工作,有生活来源,虽然未将户口迁至其工作所在地,但不应当以户口在本村认定其分配资格;但是因在大中专院校就读而将户口迁出,其父母仍以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生产资料为经济生活保障,为确保其安心学习所必要的生活费用,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3、因婚姻关系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流动的人员。已进入本集体经济组织实际生产、生活,但常住户口还保留在原集体组织所在地的人员应当认定其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有获得补偿款的资格。4、已嫁入的妇女,户口已迁入,应查明其娘家所在地是否已收回其责任田,如未收回,其作为农民的合法权益未被侵犯,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5、新出生人口的待遇问题。因其未办好户口手续或虽然已办好户口手续但未分得责任
    2023-07-07
    146人看过
  • 插队就业有资格享受征地补偿款吗
    一般情况下插队落户的人群有资格拿征地补偿款。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插队落户的人群享有与其它村民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村民同样的待遇进行对待,领取征地补偿款。一、征地补偿费怎么分配征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房屋拆迁费用应如何分配房子拆迁费用分配有两种情况,第一,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建房,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并且,应适当照顾当中的孤老、孤残、孤幼人
    2023-06-23
    61人看过
  • 无地人能否享有征地补偿款
    一、无地人能否享有征地补偿款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没有土地的人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二、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
    2023-05-24
    337人看过
  • 没有房产证能否享受征地补偿?
    房屋拆迁但是没有房产证可以获得全额补偿的情况:1、历史存留的房屋。法律上有法不溯及以往原则,这是我国法律制度基本原则之一,也可扩充至行政时效原则。一些建筑形成于70年代,或是更早至五六十年代,在当时很少的手续就可建成,如果用现在法律要求分析可以归为违章建筑,这显然不行,所以,必须结合建筑物形成时法律规定确定合法与非法。2、农村的房屋和城市中的农建房。最开始农村建房管理较松,对产权这方面也没有管理到位,因此农村有很多无证房。无证房屋不等于违章建筑,只要是依法建造的房屋,即使没有产权证明,在拆迁的时候依旧可以拿到全额补偿。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不能买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能买,风险极大。首先,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
    2023-07-05
    393人看过
  • 国家征地死亡人口可以取得补偿吗
    不能,死亡的人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死亡的人已经没有民事权利能力,不享有任何民事权利,不能参与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死亡的人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不是基于人口,而是基于地。按照“生不增,死不减”的原则,对农户进行补偿。征地补偿款按照家庭为单位发放,以家庭承包的土地面积确定补偿款。家庭内部分配问题,由家庭内部自行解决。对已死亡或丧失家庭成员资格的人丧失了农户成员的身份,自然无法获得补偿,对于可能成为还未成为该农户成员的人也不能获得,所以只有农户现有成员才能获得。一、征地补偿款怎么分的分配征地补偿款的要求如下:被征收土地的农民获得的补助费不能少于80%。其中,土地补偿
    2023-03-03
    103人看过
  • 存款人是否享有土地征用补偿
    1、存款人是否享有土地征收补偿金存款人是否享有土地征收补偿金,关系到集体组织成员是否认可。最高人民法院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问题向立法机关提出立法建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司法解释及适用》,应注意以下几点:1。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定,应综合考虑相应标准在整个农村社会中的合理价值。在具体问题上,基本标准是是否形成相对固定的生产生活,是否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依法办理户口。同时,要充分考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基本生活保障功能。集体经济组织资格的排除,应当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范围外,因出生、婚姻、收养、国防建设或者其他政策性移民而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丧失,不应由村民自治决定。在村民自治实践中,存在着所谓的多数人暴政,特别是在家族势力较大的地区。多数人通过形式上的平等来剥夺少数人的合法利益。因此,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格在法律明确规定之前,应当由司法判决确定。
    2023-05-31
    346人看过
  • 公职人员什么时候享受征地补偿
    公职人员可以享受征地补偿。无论公职人员属于村集体中的一员还是因个人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被征收的,都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费用。一、高速公路上占用耕地补偿金标准按照当地的征地补偿政策。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2、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因为一般没有统一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在各区段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来规范,无论是高速公路占地拆迁还是其他项目拆迁,都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给予合理合法补偿,至于是否合法合理则需要看其是否充分尊重民意和参照周边市场价格,如果不合理建议依法维权。二、农村没有确权的土地被征用需要赔偿吗农村没有确权的土地被征用,是需要赔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没有确权的土地被征用也是需要赔偿的,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
    2023-06-23
    440人看过
  • 享受低保的人死亡有丧葬费吗
    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不是低保老人丧葬费补贴金,所以按规定没有。如果确实家庭有困难,可以去户口所在地的村开出经济困难证明,家属带上证明到乡镇,区的民政部门申请经济上的补助。具有本市户籍且没有享受基本丧葬补助费的城乡居民死亡家属可以申请一次性补贴,具体程序请咨询民政部门。一、低保怎样申请低保申请的流程如下: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
    2023-06-26
    318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的范围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个人财产。具体包括以下财产: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更多>

    #遗产范围
    相关咨询
    • 征地补偿对死亡人有补偿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死亡的人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死亡的人已经没有民事权利能力,不享有任何民事权利,不能参与征地补偿费的分配。
    • 不能享受征地补偿的人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2-22
      此问题可以通过反面角度即哪些人可以享受征地补偿角度进行解答。享受征地补偿的人需要是被征收土地的使用权人承包人或所在集体的成员。除此之外,都不能享受征地补偿。
    • 在农村土地征收期间死亡的,是否享受征收补偿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25
      对涉及死亡人员安置补助费的处理应注意区分不同情况:在征地前死亡的人员在实际上已不再占有耕地,从而不能作为安置对象,不能分得征地安置补偿款,也不会发生继承的问题;在征地后死亡的人员,应当将其计算在征地安置款的安置范围之内,应当享有分得安置补偿款的权利,其所应得的收益由其继承人继承。
    • 爷爷有权利享受死亡赔偿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08
      爷爷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是有权利享受死亡赔偿的。可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那么还是要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
    • 人死后是否享受补偿款征地,怎么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5
      人死后是不能否享受补偿款征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即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单位,而不是以个人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