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担保的定义与作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30 22:22:11 95 人看过

财产保全担保,就是申请保全的人在向人民法院申请时提供的担保,如果被申请人或案外人因为法院保全行为的错误而产生损失,则可以由申请人或担保人予以赔偿的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为诉前保全提供担保的叫诉前保全担保,诉前保全担保是必须的;为诉中保全提供担保的叫诉讼保全担保,是否担保由法院决定。

财产保全担保书

来源:作者:日期:10-06-04

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就担保人与____纠纷一案,担保人对所提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担保内容如下:

担保人愿以名下____为所提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提供经济担保,并保证,如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承担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费用。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担保人:

年月日

附:担保人不动产信息资料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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