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交通事故电动车全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1:50:42 320 人看过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常州交通事故电动车全责)

(2010)常民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陈×,男,1977年11月2日生,汉族,常州市人,住常州市钟楼区××新村××幢××单元××室,身份证号码:32040419771102××。

委托代理人薛英泽,江苏派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陈××,女,1956年8月26日生,汉族,常州市人,住常州市天宁区××新村××幢××单元××室,身份证号码:320402195608260××。

案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上诉人陈×因不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2010)武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要求依法改判。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陈×赔偿陈××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8万元,于2010年11月10日支付4万元,余款分别于2011年11月10日前、2012年11月10日前各支付2万元;

二、如果陈×未能按期支付赔偿款,则陈××仍可以按照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2010)武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确定的赔偿金额申请法院执行,并可以另行主张定残后产生的各项损失;

三、陈×按期支付赔偿款后,陈××放弃主张定残后产生的各项损失的请求,双方对本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作一次性解决;

四、一审案件受理费2099元,减半收取1050元,由陈×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099元,减半收取1050元,由陈×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二0一0年十一月十日

书记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09: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律师事务所相关文章
  • 江苏省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一、江苏省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在江苏省,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划分为全责和免责两种情形。1.全责意味着一方当事人因特定过错或行为,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而另一方则无需承担责任。这包括故意造成事故、单方过错引发事故、逃逸、故意破坏现场、未保护现场导致责任无法认定等情况。2.如果双方均无过错,被认定为交通意外事故,那么双方都无责任。二、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在责任划分中,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区分对于事故双方来说至关重要。1.主要责任通常由在事故中违章行为作用较大的一方承担,而次要责任由另一方承担。2.具体到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事故中,如果双方都有违章行为,但机动车方的违章行为对事故影响更大,机动车方在事故后未及时报案或保护现场,导致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将承担主要责任。三、同等责任的认定1.当事故由双方或多方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且各方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相当
    2024-02-29
    349人看过
  • 交通事故通常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特别的可能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从级别管辖来说,根据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有由上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重大的涉外案件、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如专利纠纷);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交通事故的诉讼管辖由谁管一、交通事故的诉讼管辖由谁管1、交通事故的诉讼管辖由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请交通事故请求民事赔偿的,可以选择去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起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九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
    2023-08-17
    361人看过
  • 江苏省拟将保险公司纳入交通事故调解
    获悉,目前交通事故调解机制已在全省推开,去年我省有12.9万起交通事故通过调解结清了赔偿。但记者也注意到,调解中存在保险公司对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不认账、同一事故不同调解的赔偿待遇不一等情形。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有关负责人就此表示,今年我省将借鉴苏州、南京等地做法,把当地保险行业协会纳入到事故调解中,请事故赔偿方的保险公司参加,作为一方参与调解,在同一地区适用统一的保险赔偿计算标准,确保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责任认定生效的事故都可调解在苏州和南京发现,除了轻微事故,包括伤人和车损较重的事故,越来越多的当事人愿意调解处理。在苏州虎丘区交巡警大队调解室,刚跟对方达成协议的受害人家属王某说,调解简单省事,不用花费;效率高,个把小时就谈妥,到法院打官司要花一个月,还交诉讼费,结果也是这个样子。南京市交管局事故科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今事故调解程序简化了,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后,当事人提出申请,然后登记,约定
    2023-06-05
    356人看过
  • 江苏省高院关于处理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能够得到的赔偿项目有:1、医疗费,后续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院伙食补助费。6、营养费。7、残疾赔偿金。8、残疾辅助器具费。9、丧葬费。10、死亡赔偿金。11、被抚养人生活费。12、精神抚慰金等。一、交通事故伤残九级赔偿多少交通事故九级伤残主要赔偿多少还是要看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二、交通事故
    2023-06-19
    343人看过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办理买卖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案件的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分局):为了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保障国家机关正常管理活动,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现对办理买卖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行为提出如下适用法律意见:买卖伪造、变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定罪处罚。各地在执行本意见中,遇到具体问题应及时请示上级部门;法律、司法解释有新规定的,执行新的规定。二○○二年八月五日
    2023-06-11
    185人看过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拍卖机构名册的通知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外委托拍卖管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在各中级人民法院上报名册的基础上,本院对外委托拍卖工作指导小组经讨论,批准了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拍卖机构名册,现予公布。建立拍卖机构名册的中级人民法院应与入册的拍卖机构签订责任书,加强对入册拍卖机构的监督,并建立年度审核制度,发现不符合入册条件的,及时报本院,取消其入册资格。各中级人民法院应遵循公开、随机的原则选定拍卖机构,根据各地情况制定具体操作规程,并将操作规程报我院司法鉴定处备案。二OO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2023-06-08
    177人看过
  • 黑龙江: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法院可出具民事调解书
    今天(16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黑龙江省司法厅联合制定的《关于促进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工作衔接依法妥善化解民事纠纷意见》出台。意见详尽地规定了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工作衔接的相关条件和程序;意见在人民调解工作参与民事诉讼执行程序和人民调解协议书与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效力衔接上实现了突破。近5年来,黑龙江省民事一审案件的收案数量有增无减。据统计,2008年全省民事案件收案近20万件,而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不足两千人,人均结案逾百件,有的基层法院民事审判法官年结案300余件;而且,面对现阶段社会矛盾涉及到多层面的社会关系、多样化的社会主体、多领域的利益冲突,单纯一判了之,可能造成案结事不了的局面。与此同时,截至2008年黑龙江省有1313个基层司法所、933个法律服务所和15608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全省有人民调解员、信息员共72000余人。怎样才能把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工作有效衔接,依法妥善化解
    2023-04-24
    304人看过
  • 江苏省人民医院地址及交通指南
    江苏省人民医院地址:南京市广州路300号江苏省人民医院电话:025-83714511江苏省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jsph.net/江苏省人民医院简介:江苏省人民医院,暨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江苏省临床医学研究院、江苏省红十字医院。其前身是1936年成立的江苏省立医政学院附设诊疗所,至今已有70余年的历史。医院目前是江苏省规模最大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担负着全省医疗、教学和科研三项中心任务。医院占地面积300亩,现有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额20亿;目前实际开放床位3000张,职工4000余人。医院现有行政隶属关系归江苏省卫生厅直属管理,党务隶属关系归南京医科大学党委直接管辖。医院临床医技科室齐全,重点科室技术特色显著。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为肝脏移植中心王*浩教授;国家重点学科1个,为心血管病学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12个,分别是心血管内科、血液内科、内分
    2023-05-10
    431人看过
  • 江苏常州市成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江苏子站讯日前,江苏省常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成立了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调委会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调解员5名。调委会分别由该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领导、工作人员和特聘的知识产权专家组成。调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开展知识产权权益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研究探索新形式下知识产权保护的特点、纠纷预防和调处方法,组织、协调知识产权纠纷的调处工作。其工作范围主要有:人民法院委派、委托或邀请调解的知识产权纠纷,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委托或邀请调解的知识产权纠纷,其他当事人自愿提交调委会调处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弥补了该市知识产权权益纠纷化解工作的不足,对加快该市知识产权纠纷的调处,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将起到积极作用。(常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叶菲)
    2023-06-05
    26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书中调解协议法院支持吗?
    一、交通事故调解书中调解协议法院支持吗?在交通事故纠纷方面,若经由人民调解程序得到法院认可,则该调解结果将具备法律约束力。当遇到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可选择自行协商妥善解决,或者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相比之下,自行协商具有更为便利和快速的优势,然而这可能导致在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然而,如若通过法院确认调解协议的合法性,便意味着其具有法律约束力。《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调解依据;(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六)调解日期。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
    2024-04-04
    450人看过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民事判决书(2006)渝一中民终字第177号上诉人(原审被告)罗X波,男,X年9月16日生,汉族,个体,住重庆市X村四组。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白X琼,男,X年11月11日生,土家族,驾驶员,住重庆市X村一组。原审被告重庆XX汽车运输有限公司XX分公司,住址:九龙坡X村。负责人何X杰,公司经理。上诉人罗X波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2005)渡民初字第115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判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案中,被告罗X波驾驶过程中疏忽大意、观察不够仔细,未安全、文明驾驶车辆,将横过道路的原告白X琼之子白X撞倒,造成白X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罗X波在此次事故中应负主要责任。原告对小孩未尽监护责任,亦应承担次要责任。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侵害公民身体
    2023-06-05
    315人看过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单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日期:2002-8-28执行日期:2002-8-28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业务庭(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和《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结合全省法院司法鉴定工作实际,我院制定了《江苏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02年8月27日经我院审判委员会第46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院司法鉴定处联系。特此通知。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3-06-06
    465人看过
  • 江苏省常州市交通违章多久能处理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交通违章查询步骤:1、选择车辆违章省份。2、点击进入该车所在城市或去往城市。3、输入相关信息(姓名、车牌号、驾驶证号)即可快速、准确查询违章记录情况。昭通市水富市交通违章多久能处理周一至周五早上08:30-11:30;下午14:30-17:30、周六早上08:3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交通违章行为在事故发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根据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来判定的,而路权原则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大小的根本原则。(1)违反各行其道规定的;(2)违反让行规定的;(3)违反交通规则其他规定的;(4)违反交通安全原则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
    2023-07-25
    386人看过
  • 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规则
    《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规则》评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江苏交警总队评价2006-5-1】《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规则》(以下简称《江苏规则》)是本人历经8年时间研究成功,于2006年5月1日由江苏省交巡警总队正式发布实施的。该规则突破了传统的交通事故认定理论,从当事人行为的形态评价其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由此形成了新的交通事故认定理论—道路交通事故险情避让理论。在此基础上制定的《江苏规则》,在理论上具有独创性,在实践上具有可操作性,从而在国内各省(市)制定的认定规则中独树一帜。《江苏规则》的研制成功,标志着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认定规则实现责任法定已经为期不远了。一、《江苏规则》的特点1、具有系统的理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不同于一般意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意义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是对人的行为的规范,简称行为规范。行为规范主要依据法律法规、伦理道德、公序良俗等,对人们应该做什么
    2021-11-27
    163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律师事务所
    相关咨询
    • 江苏省常州市机动车交通事故诉讼手续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6
      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一)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证明,如受害人系,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人与受
    • 亳州中级人民法院撤销调解书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9
      1。亳州中级人民法院撤消调解书的做法确实是错误的。应当是裁定终止执行,重新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此案,由新合议庭作出判决书撤消原来的裁定书。 2,现在你们只能继续申诉,要求“重新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此案,由新合议庭作出判决书撤消原来的裁定书。” 3。你们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要求“重新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此案,由新合议庭作出判决书撤消原来的裁定书。”
    •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量刑标准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4-09
      【量刑的规范依据】量刑时,应当依照刑法规定的量刑原则和要素,结合本意见规定的量刑基准、量刑要素、量刑适用规则、量刑方法,决定被告人的刑罚。 第二条?【量刑的事实依据】量刑应与被告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相适应,在刑法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内进行。 第三条?【量刑的时空均衡原则】量刑应当实现在地域和时间上的均衡。不同时期、不同法官之间对犯罪构成要件、量刑要素相同或相似行为的被告人作出的量刑结果应当基
    • 江苏省常州市交通事故一般能赔多少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02
      江苏省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9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现将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1、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45元;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9462元;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567元。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公式。1、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
    • 中级人民民事调解书能撤销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5
      关于你的问题:不能撤销。法院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原被告双方可以自愿协商解决调解书内容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