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多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8:10:37 205 人看过

一、一般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多少

一般缔约过失责任赔偿是根据实际情况。缔约过失损失赔偿限额通常情况下不超过造成对方实际损失的30%以上,我国法律规定缔约过失行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对赔偿责任的具体范围却没有明确。鉴于缔约过失责任不同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其赔偿的确定不能简单地比照后二者,因此必须从缔约过失责任的性质和侵害的权益来确定其赔偿范围。

二、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缔约过失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恶意磋商是在缺乏订立合同真实意愿情况下以订立合同为名目与他人磋商。其真实目的可能是破坏对方与第三方订立合同,也可能是贻误竞争对手商机等。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依诚实信用原则,缔约当事人负有如实告知义务,主要包括:告知自身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告知标的物真实状况(包括瑕疵、性能、使用方法等)。若违反此项义务,即构成欺诈;若因此致对方受到损害,应负缔约过失责任。

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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