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范围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6-21 05: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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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范围包括:
1、集体土地所有权;
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
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6、建设用地使用权。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范围是怎样的的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n(一)集体土地所有权;\n(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n(三)森林、林木所有权;\n(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n(五)建设用地使用权;\n(六)宅基地使用权;\n(七)海域使用权;\n(八)地役权;\n(九)抵押权;\n(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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