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范围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6-21 05:46:45 366 人看过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范围包括:

1、集体土地所有权;

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

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6、建设用地使用权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范围是怎样的的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n(一)集体土地所有权;\n(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n(三)森林、林木所有权;\n(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n(五)建设用地使用权;\n(六)宅基地使用权;\n(七)海域使用权;\n(八)地役权;\n(九)抵押权;\n(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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