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处分权的合同效力待定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1 14:53:41 154 人看过

在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之前,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合同无效主张。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同一买卖双方多笔交易的合同是什么

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合同均不具有《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请求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一物多重买卖的情况下,则数个买卖合同均是有效的。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物权的变动与作为物权变动原因的合同是区分开来的,物权有无变动原则上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一物多重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主要可能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即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的承担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二、在买卖交易中,所有权什么时候转移

在买卖交易中,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标的物为不动产的,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第五百九十七条规定,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三、一方擅自处置共同房产怎么办?

生活中关于一方擅自处置共同房产导致的纠纷非常多,其中不仅涉及房屋共同所有人的利益,也牵扯到房屋的买受人的问题,以下为关于一方擅自处置共同房产的各种情形的分析:

1、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且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明确登记的权利人为夫妻两个人,夫妻一方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

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为夫妻两个人的名字,该房屋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单独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以看出,出卖人无权处分标的物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这是因为房屋买卖合同为债权,而房屋的所有权为物权,这是两个权利体系。此时,房屋的所有权仍为夫妻二人共同拥有,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房屋的买受人可基于债权请求权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

2、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明确登记的权利人为夫或妻一方,登记权利人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第三方支付合理对价,并且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的;

对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一般认为若买受人受让该房屋是善意(指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已经实际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的前提下,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合同应认定为有效。这就是法律上所谓的善意取得制度。这时候,构成对于其他共有人的损失,应当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3、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明确登记的权利人为夫或妻一方,登记权利人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第三方支付合理对价,但双方尚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

该种情况比较复杂,涉及一些实践中具体可能出现的情况。例如,如果该第三人已经长期在该房屋内居住,而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房屋的另一个所有人知情且长时间未提出异议,在实际操作中,该房屋就有可能被判给第三人。但也不尽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方擅自处置共同房产的情形很多也很复杂,在此不一而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16: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处分权相关文章
  • 处理效力待定合同的办法,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特征
    一、处理效力待定合同的办法处理效力待定合同的办法包括:1.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要具有效力,一个最重要的条件就是,要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这种合同一旦经过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就具有法定效力。在没有经过追认前,该合同虽然成立,但是并没有实际生效。所谓追认是指法定代理人明确无误的表示,同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2.撤销。相对人除了有催告权外,还有撤销合同的权利。这里的撤销权是指合同的相对人在法定代理人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之前,撤销自己对限制民事行为人所作的意思表示。二、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特征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有:1.合同已经成立。效力待定合同,首先要求合同已经成立,合同效力制度是建立在客观存在的合同的基础之上,反映国家对成立合同的态度即国家对合同肯定或否定评价,如果合同没有成立,就谈不上合同效力,所以效力待定合同必须具有成立效力。2.合同效果效力待定。由
    2023-06-20
    222人看过
  • 无权处分订立的买卖合同有效还是待定呢?
    无权处分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是:符合生效要件的,合同有效。即合同主体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法;遵守公序良俗等。无权处分行为并不会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只要合同符合上述生效要件的,合同有效。一、房屋买卖合同给交了定金可以吗房屋买卖合同没收定金满足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法律规定合同可以是书面、口头或其他法定形式。二、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购房时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具备下列要件的,合同有效:1、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的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
    2023-03-05
    446人看过
  • 合同效力待定能否认定为无效?
    效力待定的合同不属于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在得到了追认之后就可以成为有效合同,在一定的期限内不追认的则视为无效的合同。一、合同的效力有几种?合同的效力有以下三种:一是有效的合同;二是无效的合同;三是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经法定代理人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追认后就有效,但如果不予追认的,合同就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二、合同期限的
    2023-03-13
    463人看过
  • 合同无效和效力待定的异同是什么
    合同无效和效力待定的区别在于:(1)欠缺有效要件的性质不同。无效合同欠缺的是合同的根本有效要件(即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它往往涉及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效力待定合同欠缺的是合同的非根本有效要件,即合同当事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方面的欠缺,一般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效力状态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处于待定的相对无效状态,有效与无效取决于第三人的追认或善意相对人的撤销,而无效合同处于自始、确定、当然的绝对无效状态,所谓确定无效是指无效状态不可改变,无法补救,所谓自始无效是指合同一经成立就无效,所谓当然无效是指无须任何人主张,也无须法院和仲裁机关宣告就无效。(3)有权主张并影响效力变化的当事人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应由法定的第三人追认或拒绝追认及善意相对人的撤销,使得合同有效或无效;而无效合同当然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就本来无效,且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都可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
    2023-06-19
    94人看过
  • 无效的效力待定合同对法律效力怎么判
    效力待定的合同被拒绝追认的,为无效合同,因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行为人承担责任。一、当事人不知情时签的协议有效吗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合同不一定有效,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知情后,如果当事人表示同意、追认甚至默认的,则合同有效。本人明确表示不追认、不同意,则该合同对本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2023-04-03
    61人看过
  •  合同效力待定原因分析
    该段内容讲述了合同效力待定的两种情况,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相符合的合同和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上述合同经有权的代理人追认后有效,未经追认或被善意相对人撤销的,合同无效。因此,这两种情况下合同的有效性需要经过追认或撤销才能确定。以下两种情况可能导致合同效力待定: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了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相符合的合同;二是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了合同。上述合同经有权的代理人追认后有效,未经追认或被善意相对人撤销的,合同无效。 合同效力待定解决方法:追认或善意相对人撤销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当事人可以要求合同生效。解决方法有两种:一是追认,二是善意相对人撤销。追认是指相对人承认合同有效,使合同自始具有法律约束力。例如,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履行合同,但对方否认合同有效,这时相对人可以承认合同有效,使合同生效。善意相对
    2023-08-21
    164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处分权
    词条

    处分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处置物的权利。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事实上的处分是指通过一定的事实行为对物进行处置,如消费、加工、改造、毁损等。 法律上的处分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改变物的权利状态。如转让、租借等。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 更多>

    #处分权
    相关咨询
    • 无权利处分合同具有无权处分的效力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1
      有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
    • 合同主体要件不合格时——无权处分合同效力待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1
      笔者认为,无权处分合同应为效力待定合同。所谓效力待定是指合同的生效要件在一定时期内未能得以满足,而使合同生效与否处于待定状态。传统观点认为合同生效的主体要件为有完全的行为能力,然而他们忽视了合同法第九条中相应”二字。一般认为,相应”二字只针对无行为能力者与限制行为能力者而作的规定,而忽视了对完全行为能力者的要求。在我看来,合同的主体仅有一般的行为能力是不够的,还应有特殊的、与合同相对应的行为能力。
    • 合同无效怎么解决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处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28
      效力待定合同构成无效后这样处理: 1、返还财产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2、折价补偿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不能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效力待定合同或者无效合同怎样区分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27
      效力待定的合同虽欠缺法律关于合同的生效要件,但经过权利人的追认可以生效,在追认之前,合同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效力待定不仅保护权利人的利益,而且兼顾了相对人的利益。而无效合同因其具有违法性,所以是自始无效的,不能经过任何人的追认而生效。
    • 效力待定合同无权代理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1
      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无权代理,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