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生活中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2:05:16 198 人看过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作了如下规定:

第二十条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及公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第二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第二十三条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第二十四条国家鼓励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科学家、艺术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国家给予扶持。

第二十五条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第二十六条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七条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第二十八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十六周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第二十九条对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负责交送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暂时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容抚养。

第三十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

第三十二条卫生部门和学校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做好预防疾病工作。

第三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展托幼事业,努力办好托儿所、幼儿园,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兴办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提倡和支持举办家庭托儿所。

第三十四条卫生部门应当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对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

第三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和训练幼儿园、托儿所的保教人员,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教育。

第三十六条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不受侵犯。

对有特殊天赋或者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国家、社会、家庭和学校应当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第三十七条未成年人已经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再升学的,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职业技术培训,为他们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1: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就业相关文章
  • 如何保护未成年非婚生子女的权益
    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结婚的男女所生的子女。包括男女双方未婚所生的子女或者已有婚姻关系的男或者女与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发生性行为致孕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在旧社会被称为私生子或者奸生子,这些称谓带有对非婚生子女的歧视性质,现在一般不予使用。未婚生育或在婚姻关系以外发生两性关系并生育是违法的,也是违反我国公共道德的,这种违法行为应当受到谴责并予以必要的处理。但是,非婚生子女降临人世,并不是他们自己的过错,他们是无辜的,不应该受到人们的不公平对待或者歧视,因为,非婚生子女的出生,是他的生父母的过错所致,应由他的生父母承担过错责任和违法责任。非婚生子女应当与婚生子女一样,享受平等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我国第19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那么,应当怎样做才能真正地使
    2023-02-24
    280人看过
  • 在生活中如何保护商标权
    1、正确使用商标。不要使商标与商品的通用名称相混淆。如“**匹林”(Aspirin)开始是药品的商标,但后来逐渐成为消炎药的通用名称,它就不能作为商标再受到保护。为突出商标,可使企业名称与商标相一致。由于商品包装上都要注明生产者名称,这样也有利于消费者选购,现在不少企业也是这样做的。2、分清商标转让类别。商标转让主要分为全部转让和许可使用,全部转让实际上就是出售,转让后原企业就不能再使用该商标,所以知名度较高的商标一般不应出售。许可使用包括独占许可和一般使用许可,前者指只转让给一家使用,因而相应地转让代价要较高。对受让的厂家应注意,商标虽然转让了,但原产地不会转让。如国内有一些生产日本名牌彩电的厂家,虽可以使用那些著名的名牌,却不能注明是“日本制造”,因而实际商标价值与原商标是不能等同的。3、对假冒商标要及时依法打击。越是名牌,假冒商标的危害很大。既会损害被假冒商标的信誉,也响本企业产品销
    2023-05-02
    66人看过
  • 在生活中如何保护商标权
    1、正确使用商标。不要使商标与商品的通用名称相混淆。如“**匹林”(Aspirin)开始是药品的商标,但后来逐渐成为消炎药的通用名称,它就不能作为商标再受到保护。为突出商标,可使企业名称与商标相一致。由于商品包装上都要注明生产者名称,这样也有利于消费者选购,现在不少企业也是这样做的。2、分清商标转让类别。商标转让主要分为全部转让和许可使用,全部转让实际上就是出售,转让后原企业就不能再使用该商标,所以知名度较高的商标一般不应出售。许可使用包括独占许可和一般使用许可,前者指只转让给一家使用,因而相应地转让代价要较高。对受让的厂家应注意,商标虽然转让了,但原产地不会转让。如国内有一些生产日本名牌彩电的厂家,虽可以使用那些著名的名牌,却不能注明是“日本制造”,因而实际商标价值与原商标是不能等同的。3、对假冒商标要及时依法打击。越是名牌,假冒商标的危害很大。既会损害被假冒商标的信誉,也响本企业产品销
    2023-06-01
    263人看过
  • 如何保护中小股东在并购活动中的权益
    1、加拿大证券市场在并购活动中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制度经验有三:一是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制定了专门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条例上市公司并购活动,即跨省条例61-101:保护中小股东特殊交易权益;二是“预警报告”制度,该制度在《安大略证券法》中有具体规定;三是异议股东保护制度,《加拿大企业法》和《安大略省企业法》都有具体规定。加拿大证券市场是一个成熟的市场,投资者相对理性。因此,一般认为,在一般意义上涉及上市公司的并购中,没有必要对中小股东进行特别保护。但在一些特殊类型的并购活动中,包括内部人(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要约收购、上市公司回购、关联交易、企业并购等,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因此,必须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3-05-07
    259人看过
  • 如何保护中小股东在并购活动中的权益
    1、加拿大证券市场在并购活动中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制度经验有三:一是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制定了专门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条例上市公司并购活动,即跨省条例61-101:保护中小股东特殊交易权益;二是“预警报告”制度,该制度在《安大略证券法》中有具体规定;三是异议股东保护制度,《加拿大企业法》和《安大略省企业法》都有具体规定。加拿大证券市场是一个成熟的市场,投资者相对理性。因此,一般认为,在一般意义上涉及上市公司的并购中,没有必要对中小股东进行特别保护。但在一些特殊类型的并购活动中,包括内部人(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要约收购、上市公司回购、关联交易、企业并购等,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因此,必须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3-05-07
    428人看过
  • 如何在刑法中保护孕妇的权益
    保护怀孕和哺乳期妇女的措施有:1、在采取强制措施时,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可以取保候审。对符合逮捕条件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监视居住。2、在执行死刑时,发现正在怀孕的罪犯,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3、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4、我国刑法也规定了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5、怀孕的妇女在符合缓刑的条件时,应当宣告缓刑。一、监外执行再次怀孕可以继续监外执行吗监外执行期间再次怀孕,可以继续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合在监狱或者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以暂时由罪犯原居住地派出所执行,由罪犯原基层组织或者单位协助监督的特殊刑罚执行方法。被判处有期
    2023-04-04
    23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某种具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劳动。 劳动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并且有劳动愿望的劳动者依法从事有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劳动的权利,指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 更多>

    #劳动就业
    相关咨询
    • 如何保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13
      1自我保护去年3月29日,教育部、公安部、团中央、中国残联、全国少工委等五部委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将3月29日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要求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要做好安全教育,完善校内安全管理,引导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共同创建文明安全的校园。中小学生是未成年少年,属于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容易受到不法侵害,除了社会要对未成年人应该提供强有力的保护措施外,对于中学生来说,提高自我防范
    • 家庭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12
      家庭应通过下列方式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1、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 2、监护人学习家庭教育知识; 3、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保护措施; 4、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保护未成年人等其他方式。
    • 家庭应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6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作了如下规定:第八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第九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
    • 司法机关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4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作了如下规定: 第三十八条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十九条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四十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
    • 生活中老年人如何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03
      我劳动律师建议老朋友退休再就业后,保持雇主签订,明确工作内容在就业、补偿、医疗保健和其他权利和义务。因此,在发生纠纷,年长的工人可以按照中国《》而不是《》,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与合同,即使发生事故造成损伤,还可以“赔偿案件审判的法律适用解释一些问题,“最高根据第十一条:“员工从事雇佣活动遭受人身伤害,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责任的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员工,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方责任,雇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