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法人的特点都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08:03:17 148 人看过

一般来说,非营利法人具有以下特点:

1.“非营利”主要是指目的上的非营利,至于该类法人在日常运行中开展了某些营利性活动,甚至从中获取了营利收入,并不影响其作为非营利法人的性质。

2.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剩余财产。

3.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

4.无法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的,由主管机关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法人,并向社会公告。

非营利法人有哪些申报要求

(1)设立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八人;

6、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其中生产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三十万元,以批发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三十万元,咨询服务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十万元,其他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非公司企业,应提交下列文件: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组织章程;

4、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5、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6、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属自有的,提交产权证明;属租用的,提供租赁协议及出租方的产权证明,房屋租赁的期限必需在一年以上);

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需报经审批的项目的,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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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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