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同样取决于我国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法制水平的实际状况,确立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不能主观臆想,它需符合下列标准:
(1)符合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体上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由权力机关产生,受权力机关监督,对权力机关负责,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2)符合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的受理行政案件上的合理分工。因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导致的行政争议范围广泛,而且有较多的类型,对此并不能都划归人民法院受理,否则会使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上的负担过重,也不利于其及时、有效地处理解决案件。
(3)最大限度的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要适应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发展水平的实际状况。
(4)稳定性和灵活性相结合。为了保证人民法院在受案上明确职责和充分行使职权,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有效行使诉讼权利,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应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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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排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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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及行政诉讼案件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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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大于还是小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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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行政诉讼的效力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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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赔偿标准的范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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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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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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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什么,行政诉讼的范围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4根据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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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有关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规定由几个部分组成?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8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有关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规定由三个部分组成: 第一:对受案范围的总体划定,《行政诉讼法》第2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对受案范围的正面列举,《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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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如何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具体而言,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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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05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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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范围的行政诉讼受理有哪些方式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3从目前各国行政诉讼立法和逻辑理论上分析,确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三种方式: 1.列举式。列举式是指由成文法和判例法明确规定行政相对人可以提起诉讼和不能提起诉讼的范围。 2.概括式。概括式是由成文法明确规定行政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一个基本的抽象标准。 3.结合式。结合式是在一国的行政诉讼法中同时采用列举式和概括式来划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