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专利产品认定管理办法[已被修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4:13:01 183 人看过

【法规标题】厦门市专利产品认定管理办法[已被修正]

【实施时间】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

第一条为有利于识别专利产品,打击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保护专利权人、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厦门市专利管理局为厦门市的中国专利产品(以下简称专利产品)认定部门。

第三条专利权人或经合法许可的专利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出口经营者,均可依照本规定向厦门市专利管理局申请专利产品认定。

第四条对申请专利产品认定,采取一专利一申请原则;对于一件产品,包含几项专利的,可以就其中一项提出申请。

第五条申请专利产品认定应向厦门市专利管理局领取和填报《专利产品认定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有关材料及物品:

(一)申请人身份资格证明;

(二)专利证书、年费交纳凭证、专利文件;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四)专利产品实物或者反映其特征的图纸、照片或法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五)必要时应提交其它有关的材料或者物品。

第六条申请认定的专利产品,符合下列条件的,由厦门市专利管理局发给认定证书和标记:

(一)产品具备专利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

(二)专利权有效;

(三)生产、销售或进出口者是该专利的合法实施者。

厦门市专利管理局应在接到全部申请材料、物品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认定工作。

第七条专利产品认定证书及标记由厦门市专利管理局统一制作。

第八条厦门市专利管理局应对认定的专利产品及其生产、销售、进出口者登记备案。

第九条持有认定证书和标记的权利人可在专利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认定标记,或标以“中国专利产品,厦门市专利管理局认定”的字样。

第十条专利产品认定证书实行年度审查制。权利人在专利有效期内,凭交纳当年专利年费的证明到厦门市专利管理局办理年审手续,否则专利产品认定证书视为作废,权利人必须停止使用认定标记及有关字样。

专利权终止之日起,必须停止使用认定标记及有关字样,该专利产品认定证书也同时作废。

第十一条持有认定证书和标记的权利人必须将该专利权的撤销、无效、终止、转让等变动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厦门市专利管理局。

第十二条持有认定证书和标记的权利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厦门市专利管理局收回认定证书和标记,通报批评,直至追究单位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将标记使用在未经确认的产品上;

(二)将标记使用在非专利产品上;

(三)将标记或证书转让给他人使用的;

(四)超过认定登记有效期继续使用的;

(五)其他不符合使用标记、证书情况的;

第十三条对擅自印制、销售、使用认定证书和标记的,由厦门市专利管理局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厦门市专利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7: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广州市查处冒充专利行为实施办法[已被修正]
    经1998年10月5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8年12月1日起施行。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地查处冒充专利行为,保护诚实经营活动和公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冒充专利行为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为生产经营目的,将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或者将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包括下列各项内容:(一)印制或者使用伪造的专利证书、号、专利号或者其他专利申请标记、专利标记的;(二)印制或者使用已经被驳回、撤回、视为撤回的专利申请号或者其他专利申请标记的;(三)印制或者使用已经被撤销、终止、被宣告无效的专利证书、专利号或者其他专利标记的;(四)制造或者销售有前3项所列标记产品的;(五)其他足以使他人将非专利产品误认为专利产品或者将非专利方法误认为专利方法的冒
    2023-06-25
    274人看过
  • 天津市夜景灯光设置管理办法[已被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夜景灯光设施的安装第三章夜景灯光设施的管理第四章罚则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美化市容夜景,促进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把本市建设成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夜景灯光设置与管理,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夜景灯光系指:(一)沿街经营性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夜景照明灯光和橱窗装饰灯光;(二)建筑物、构筑物外体照明灯光;(三)经营性广告灯光和非经营性广告灯光;(四)道路、桥梁、广场、公共场所照明灯光。第四条市市容卫生管理委员会是全市夜景灯光设置与管理的主管部门。区、县市容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夜景灯光设置与管理工作。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机构负责全市夜景灯光设置与管理的监督、检查。第五条电力、市政、规划、房管、园林和公安交通、消防等参与城市夜间照明设置和管理工作的部门,要在市容管理部门的指导、协调下,搞好专业管理工
    2023-04-22
    338人看过
  • 西安市城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办法[已被修正]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范机动车辆清洗经营活动,保持机动车辆车容整洁,依据《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机动车辆清洗保洁行业的管理。第三条西安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是本市机动车辆清洗保洁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第四条在本市城市道路行驶的车辆,应当保持车容车貌整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进行清洗保洁:(一)车身有明显泥土覆盖或者其他脏物的;(二)车辆底盘积尘较厚或轮胎带泥土的;(三)车灯、车窗、车牌被泥土遮盖模糊不清的。第五条执行公务的车辆必须保持车容车貌整洁,不符合标准的,在执行公务结束后应当立即清洗。第六条在城市主要出入口设立机动车辆大型清洗场站,其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要求。机动车辆清洗场站的建设,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第七条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设立机动车辆大型清洗场站,应
    2023-04-22
    142人看过
  • 济南市市场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修正)(已废止)
    发布部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发布文号:济南市市场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修正)山东省人大常委会(1991年9月24日济南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1991年10月22日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1997年7月25日济南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1997年8月16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场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止假冒伪劣商品流通,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销售和质量监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市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市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县(市、区)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2023-06-07
    103人看过
  • 北京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规定[已被修正]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企业,包括专营公司、兼营公司、中外合资、合作公司(以下统称开发公司)。第三条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为本市房地产开发行业主管部门。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远郊区、县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市建委的授权负责本区、县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管理工作。第四条申请成立开发公司,必须持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报市建委审批。经批准可以成立开发公司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未经批准和未领取营业执照的任何单位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第五条申请成立开发公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经营活动场所;(二)有必备的注册资金,在城近郊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以上(含1000
    2023-06-10
    421人看过
  • 大连市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已被修正]
    第一条为推动城市水的综合利用,进一步节约用水,根据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和《大连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水,是指部分生活污水经处理净化后,达到本办法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本办法所称中水设施,是指中水的净化处理、集水、供水、计量、检测设施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第三条中水主要用于厕所冲洗、园林浇灌、道路清洁、车辆冲洗、基建施工以及喷水池、空调冷却设备补充用水等。第四条凡在大连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下列工程,应按规定配套建设中水设施:(一)建筑面积超过二万平方米的宾(旅)馆、饭店、商场、公寓,综合性服务楼及高层商品住宅等建筑;(二)建筑面积超过三万平方米的机关、科研单位、企业、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建筑;(三)规划人口一万人以上的住宅小区、集中建筑区;(四)优质杂排水日排放量超过二百五十立方米的独立工业企业及
    2023-06-10
    205人看过
  • 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商品住宅楼房管理办法[已被修正]
    第一条为实施《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居民(以下简称居民),购买商品住宅楼房(以下简称商品住房),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商品住房买卖的行政主管机关。区、县房地产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商品住房买卖的行政管理,监督本办法的实施。第四条居民购买商品住房,一律按本办法的规定向市或区、县的房地产交易机构登记。商品住房,由房地产交易机构统一筹集,并组织出售。第五条商品住房的价格,由市房地产管理局会同市物价局、市计划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共同审定。实际售价以建筑面积计算,依地段、环境、层次、朝向等项因素调节,按每套住房标价。第六条居民购买商品住房实行限量。购房人新购住房与原住房(包括承租的公房、自有私房)建筑面积数额相加,一般不超过家庭人均30平方米。第七条购买商品住房,按下列程序办理:一、购房人持
    2023-06-10
    224人看过
  •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已被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保证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完好,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使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是指用于城市道路(含里巷、住宅小区、桥梁、隧道、广场、公共停车场)、不售票的公园和绿地等处的路灯配电室、变压器、配电箱、灯杆、地上地下管线、灯具、工作井以及照明附属设备等。第四条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工作。城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设置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机构,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负责本城市规划区内道路照明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五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是国家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第二章照明
    2023-06-10
    190人看过
  • 专利产品的修理、再造与专利侵权的认定
    【内容提要】专利权人合法投放市场的专利产品,使用人可以根据专利权用尽理论进行使用和修理,但不能进行专利产品的再造。在区分修理与再造行为时,应当坚持兼顾专利权人利益与消费者利益的原则、物尽其用原则和禁止专利权滥用原则。我国在制定相关立法时应当首先界定修理与再造的定义,并考虑专利产品的报废程度、维修难度、市场需求等因素。【关键词】专利产品修理再造专利侵权近年来,美、日等国相继发生了一系列与专利产品维修有关的专利纠纷案件,引起各国知识产权学界的广泛关注。特别是最近日本知识产权高等法院审理的佳-能公司诉RA公司案件,在我国引起了轩然大波。该案的判决结果,不仅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而且关系到我国广大的修理企业的生存问题。专利产品的维修问题,既涉及到专利权人的权利范围的大小,更涉及到专利权用尽理论的适用范围,还涉及到专利权保护与社会公众利益的平衡问题。所以,该问题不仅是当前知识产权法上的一个热点问题
    2023-05-05
    260人看过
  • 拉萨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已被修正]
    第一条城市绿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的重要标志。为加强拉萨市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把拉萨市建设成为繁荣、富裕、文明、优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高原城市,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已颁布的有关法律、法令,结合本市具体情况,特制订本《条例》。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区和郊区。第二条绿化城市,人人有责。拉萨居民及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工厂和其他企事业单位,都有植树绿化和管护树木、绿地的义务。第三条城市绿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城市园林专业队伍的工作和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绿化活动,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为全市人民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第四条本市城区的绿化建设必须有计划地进行。各类绿地在施工前要做出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经过审查批准,绿化建设所需投资纳入基础建设计划。第五条本市城区绿化工作,在拉萨市人民政府和市绿化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专业队伍和广大群众相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级管理、分片、分项、分段包干负责的制度
    2023-06-10
    432人看过
  •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和《厦门市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的通知[失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和《厦门市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房地产业若干问题的通知》和《福建省房地产开发经营和市场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经营者将尚未完工的商品房提前出售的行为。第三条房地产经营者预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房地产经营者已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二)已领取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三)房屋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已生效,房屋交付使用日期已经确定;(四)已在本市银行开立预收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五)已完成基础工程或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该项建筑预算总额的百分
    2023-06-10
    335人看过
  • 厦门市外来劳动力管理暂行办法[已失效]
    第一条根据1989年国务院第41号令《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国发(1990)28号《关于做好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省政府闽政(1990)32号《福建省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实施细则》和闽政(1991)5号《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厦门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民、集体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大专院校、部属、省属、驻厦部队、驻厦办事机构,“三资”企业、内联企业、私营企业等招用外来劳动力单位和雇请外来帮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工单位)及所有的外来劳动力。第三条外来劳动力是厦门市社会劳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外来劳动力管理,对于统筹管理社会劳动力,促进劳动就业,加强城市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创造特区良好投资环境,加速特区经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第四条外来劳动力是指由厦门境外进入境内务工、经商的人员。第五条厦
    2023-06-09
    194人看过
  • 天津市城镇街道综合整修管理规定[已被修正]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镇街道综合整修管理,进一步发挥城市整体功能,使本市成为文明、整洁、优美的现代化城市,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辖区内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及城镇居民,均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镇街道综合整修,系指对本市市区、建制镇和独立工业区范围内街道和铁路两侧的建筑、院落及周围环境,按街道功能及市容景观的统一规划设计要求进行的综合性整修和管理。第四条市市容卫生管理委员会是本市城镇街道综合整修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区、县市容管理部门根据市市容卫生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街道综合整修工作。第五条市市容卫生管理委员会根据街道综合整修工作的需要,可授权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机构对违反本办法的责任者实施处罚。第六条主干线、迎宾线的综合整修,每五年为一周期。次干线及区管道路的综合整修由区、县市容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按年度编制计划
    2023-04-22
    279人看过
  • 厦门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推动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提高社会卫生综合水平,促进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倩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爱国卫生运动是指由政府组织,全社会参与的改善和提高环境卫生质量、消除危害健康因素,创造良好生活环境的活动。爱国卫生包括市政卫生、环境卫生、农村卫生、环境保护、疾病的预防,除四害,健康教育等内容。第三条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方针和方法。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本辖区的爱国卫生发展规划,提高社会卫生管理和总体卫生水平。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和行政执法活动。#13第五亲每年四月开展全市爱国卫生月活动。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设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统一领导爱国卫生工作。各级爱国
    2023-04-22
    249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厦门市水产品批发市场管理规定(第二次修正)第15条具体内容有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05
      水产品交易禁止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短斤少两,交易的水产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鱼市场内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计量检定机构检定认可。
    • 厦门专利申请应该怎样办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3-31
      申请人可以直接面交,或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专利申请,也可以通过设在地方的代办处递交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4年3月12日建立了电子申请系统。申请人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递交专利申请。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 哪里办理产品专利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8-01
      申请专利有两个途径,你可以自主选择: 1、你自己直接申请,自己准备材料递交到专利局进行相关审核; 2、委托代理机构帮你申请。   (一)委托专业专利机构办理   选择一家专业、靠谱、收费合理的专利机构,申请人可以省事、省心很多。从咨询产品是否可以申请专利,到申请专利所需的材料、申请流程、缴费时间等等,专利机构都会告诉你。   为了保证个人专利申请的顺利进行,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专利产品和产品专利怎么理解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3
      中国《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 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
    • 厦门市# 工伤认定条件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9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