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19:53:44 219 人看过

法律暂无关于包庇罪的司法解释。

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包庇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特点是使司法机关不能或者难以发现犯罪的人,因此,除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外,向犯罪的人通报侦查或追捕的动静、向犯罪的人提供化装的用具等等,也属于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包庇,应限于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在司法机关追捕的过程中,行为人出于某种特殊原因为了使犯罪人逃匿,而自己冒充犯罪的人向司法机关投案或者实施其他使司法机关误认为自己为原犯罪人的行为的,也应认定为包庇罪。窝藏、包庇的犯罪人,是指已经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既包括犯罪后潜逃未归案的犯罪人,也包括被司法机关羁押而脱逃的未决犯与已决犯。

(三)主体要件

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明知,是指认识到自己窝藏、包庇的是犯罪的人。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明知是犯罪人的,当然成立本罪;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不明知是犯罪人,但发现对方是犯罪人后仍然继续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也成立本罪。

根据本条的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以本罪论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3日 10: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文章
  • 滥用职权罪有哪些刑法解释司法解释
    滥用职权罪的司法解释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渎职罪,受贿罪,构成受贿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渎职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行为,放纵他人犯罪或者帮助他人逃避刑事处罚,构成犯罪的,按照渎职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解释方法及位阶关系刑法解释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在罪刑法定的原则制约下,除类推解释被禁止以外,其他解释方法都是可以采用的。这里所谓其他解释方法通常有以下四种:语义解释、逻辑解释、历史解释和体系解释。在语义解释的视域中,刑法是一种语言现象,因而应当从语义上揭示法律的意蕴。无疑,语义解释是最基本的刑法解释方法。在成文法之下,法律是以语言为载体的,刑法也不例外。由于法律解释是以一定的法律文本为客体的,因而法律文本的语言特征对于法律解释具有重要的关联。就此而言,法律解释必然始于文义的确立。在语义解释中,主要是通过确立“文义”(derWortsinn以阐述法律的内容。因此,语义
    2023-08-05
    314人看过
  • 刑法中“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刑罚解释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量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包庇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认定: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给予保护,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
    2023-07-12
    57人看过
  • 包庇罪只包括包庇行为在内的情形有哪些
    如果知道对方是犯罪的人,并且被包庇,则可能构成包庇罪。此时需要从包庇罪的构成要件入手,看实际包庇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对象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各种人。(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窝藏或包庇罪犯。窝藏是指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藏的地方和财产,帮助他们逃跑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特点是司法机关无法或者难以发现犯罪的人。因此,除了提供隐藏的地方和财产外,向犯罪分子通报侦查或者追捕的动静,向犯罪分子提供化妆品等。,也是帮助他们逃跑的行为;在司法机关追捕过程中,行为人为了让犯罪分子逃跑,冒充犯罪分子向司法机关投案或者实施其他使司法机关误认为自己是原犯罪分子的行为的,也应当认定为本罪。包庇应限于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来掩盖罪犯。窝藏和包庇的犯罪分子是指已经犯罪的人,包括潜逃未归案的犯罪分子,以及被司法机关拘留逃脱的未决犯和已决犯。(3)主要要件。主体
    2023-08-05
    53人看过
  • 有关窝藏和包庇罪的法律定义及量刑标准的解释
    窝藏包庇罪量刑标准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处罚的原因:犯窝藏、包庇罪,情节严重的,是本罪加重处罚的原因。这里情节严重是指窝藏、包庇的对象是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人数较多;长期窝藏、包庇犯罪分子,导致犯罪分子长期逍遥法外;多次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等。窝藏包庇罪犯的怎么处理《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
    2023-07-11
    57人看过
  • 商业贿赂罪有哪些司法解释
    罪刑相适应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4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法释〔2011〕9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9次会议通过)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人民法院2011年5月1日以后审理的刑事案件,具体适用刑法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对于2011年4月30日以前犯罪,依法应当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况,认为确有必要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管制期间或者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人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或者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在管制期间或者缓刑考验期内,违反人民
    2023-04-20
    128人看过
  • 虚假广告罪有哪些司法解释
    一、刑法的基本规定第二百二十二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节录)2010年5月7日公通字[2010]23号第七十五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给单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给多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三)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名义,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五)造成人身伤残的;(六)
    2023-05-01
    412人看过
  • 法院对毒品犯罪的处罚方式和包庇的解释
    法院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量刑标准是: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杀人包庇罪如何处罚在他人杀人后包庇他人,构成包庇罪的,人民法院应当适用的判刑处罚标准为: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
    2023-07-06
    106人看过
  • 刑法对毒品罪包庇的条件有哪些
    刑法中关于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规定如下:1、触犯本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有关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刑法条文有哪些《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五十六条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第三百五十七条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
    2023-07-28
    484人看过
  • 包庇罪的主体包括哪些人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16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犯罪人本人隐藏、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自己的,乃是出于趋利避害、保护自己的本能,不具有期待可能性,不能认定为本罪,因此,犯罪人本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行为人窝藏、包庇犯罪人的,不论与当事人有任何身份关系,即使是当事人的父母,也构成本罪。但这一规定的合理性值得探讨。这一规定,从维护国家司法权有效行使的角度而言,无疑是必要的。但是,法律必须以人为本,法律的大厦只有植根于人性的基础之上才不致有倾覆的危险。保护亲人乃人之本性,父母为保护子女往往不惜生命,如果对父母窝藏、包庇子女定为窝藏、包庇罪,则是对人性的漠视与践踏。而且,制定法律的目的在于使公民遵守,并不是为了对公民进行惩罚,明明知道不可能期待父母不窝藏、包庇犯罪的子女,却把这种行为规定为犯罪,这样的法律规定有什么意义呢?对任何社会都居极少数的犯罪人群的惩治,绝
    2023-02-23
    489人看过
  • 有关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请提供包庇罪的构成要件及相关法律解释。
    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一)主体要件: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三)客体要件: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之一的行为。包庇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特点是使司法机关不能或者难以发现犯罪的人,因此,除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外,向犯罪的人通报侦查或追捕的动静、向犯罪的人提供化装的用具等等,也属于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包庇,应限于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事实。在司法机关追捕的过程中,行为人出于某种特殊原因为了使犯罪人逃匿,而自己冒充犯罪的人向司法机关投案或者实
    2023-07-09
    412人看过
  • 亲告罪司法解释中规定的罪名有哪些?
    一、亲告罪司法解释中规定的罪名有哪些?罪名:中国刑法规定,对于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亲告罪,是指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以被害人或者其他有告诉权的个人的控告作为必要条件的犯罪。特点是与公共利益无直接联系,是否追诉,可以由被害人或其他相关的人自由决定。因为有的危害行为,被害人如果不希望提起诉讼,那么就没有处罚的必要。但是,如果对于某些危害行为是否提起刑事诉讼完全并且只能由被害人和其他相关人私人的意思决定,就可能不会很好地发挥刑事司法的作用,有悖于法律的严肃性,因此各国刑法对亲告罪的自诉权一般都有一些限制性规定。二、亲告罪的特征是什么?(1)亲告罪在认定上的主观性和模糊性。亲告罪在法院作出肯定性结论之前,相关行为究竟属于一般民事侵权还是犯罪行为,其认定较之于其他犯罪来说有很大的主观性和模糊性。以侮辱罪为例,其侵犯的客
    2023-04-13
    290人看过
  • 2021年包庇罪的最新法律规定有哪些?
    包庇罪判刑取决于具体情况,具体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者,为其提供隐藏的地方、财产,帮助其逃跑或者隐瞒欺诈证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包庇罪的量刑标准如下:情节较轻或者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窝藏,包庇多人;多次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窝藏、包庇行为极其严重的刑事犯罪分子等。如何区分伪证罪与包庇罪应这样区分伪证罪和包庇罪:首先前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后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其次前罪只能在侦查、审判阶段实施,而后罪可以在犯罪分子被逮捕、关押前实施,也可以在被逮捕、判刑之后实施。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
    2023-07-03
    489人看过
  • 包庇罪具有哪些特点
    刑事责任年龄
    包庇罪的构成要件特征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向司法机关或有关组织作虚假证明或者帮助隐匿、毁灭罪证和湮灭罪迹,借以帮助犯罪分子掩盖犯罪事实,逃避法律制裁;3、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帮助其掩盖罪行,意图使其逃避法律制裁。一、包庇罪量刑标准包庇罪的量刑标准:1、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包庇罪是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为其掩盖罪行,或者帮助其隐匿、毁灭罪证、湮灭罪迹,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二、怎样定性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
    2023-03-10
    266人看过
  • 包庇罪的量刑标准释义
    刑事责任能力
    包庇罪的量刑标准是:1、一般情况下,本罪的量刑起点为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而当包庇犯罪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时,对罪犯所判处的刑罚为3年到5年的有期徒刑。一、包庇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1、向组织强迫卖淫犯罪集团通风报信;2、二年内通风报信三次以上;3、一年内因通风报信受到行政处罚,并实施通风报信;4、犯罪集团主要分子或者其他共同犯罪主犯未能及时归案的;5、卖淫嫖娼人员逃跑,公安机关因取证困难,查处刑事案件的;6、非法获利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二、包庇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3、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明知,是指认识到自己窝藏、包庇的是犯罪的人。
    2023-06-24
    303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刑事责任能力
    相关咨询
    • 窝藏包庇罪司法解释应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7
      1、窝藏包庇罪的司法解释:本罪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常活动。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窝藏或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但犯罪人本人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因此,行为人不知道对方是犯罪分子而为其提供藏身之所或物帮助,或者不了解事实而讲了客观上有利于犯罪人的证词的,不能
    • 窝藏包庇罪名词解释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04
      窝藏罪,,是指是明知是罪犯而为其提供隐蔽处所,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 名词解释窝藏包庇罪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1
      窝藏罪,,是指是明知是罪犯而为其提供隐蔽处所,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 刑事诉讼法关于包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包庇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6
      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重婚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司法解释指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7-14
      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重婚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01〕30号)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