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国,不仅已婚女性很少成为“全职太太”,即婚后怀孕的女性,而且怀孕后也很少呆在家里。绝大多数孕妇和其他女工一样,坚持工作。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许多地方性法规,都规定了对孕妇劳动的保护,赋予了她们合法的权利。一般来说,怀孕女工有以下法定权利:第一,怀孕女工有不被辞退的法定权利,有些用人单位为了本单位的利益,一经发现怀孕,就以各种理由辞退或者辞退女职工,甚至规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几年内不得怀孕,甚至不得恋爱、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婚姻、怀孕、产假、哺乳等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劳动合同期限:,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拟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工作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境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处于诊断期或者医学观察期的
(2)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
(3)怀孕、分娩、哺乳期的女职工
,怀孕女工有权换适合孕妇的工作
在中国,几乎所有的工作领域都有女性。女性怀孕后,有些职位不再适合她们。如实行“三班倒”工作模式,孕妇后期不适合“三班倒”工作模式;从事高活动强度或体力劳动较重的工作,需要调整相对轻松、低活动强度的工作;对直接接触油漆、化工等可能影响胎儿发育的工作的,应予以更换。所有用人单位都应在满足孕妇生理需求的能力范围内,为孕妇员工调换工作岗位,怀孕的女工有权享受孕期保健和工作时间的产前检查
怀孕的准妈妈总是对自己未来的宝宝充满憧憬,希望有一个健康、活泼、聪明的宝宝。从怀孕开始,他们就一直关注宝宝的生长发育,经常去医院做孕期护理和产前检查。对怀孕女工进行产前检查(包括怀孕12周内的初步检查),用人单位应当提供方便。在工作时间进行产前检查的,按出勤处理,不按病假、事假、矿工处理;按定额考核的工种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第四,7个月以上(含7个月)孕妇的休息权
女职工工作满一个月的,不得夜班和加班。他们每天有一小时的休息时间,这算是工作时间。因各种原因终止妊娠的孕妇,在终止妊娠后享有休息的权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凭医疗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30天产假;流产4个月以上的,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检查是否计入女员工的工作时间。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难产者,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疗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的产假。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按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本规定不适用。依据如下:
(1)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意见给予15至30天产假;流产4个月以上的,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2)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或指定医疗机构检查、分娩时,检查费、分娩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由所在单位承担,(三)女职工休完产假,因身体原因不能工作的,产假以外的待遇,经医疗部门证明后,按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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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保护方法女职工怀孕保护有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16女职工怀孕期保护包括以下几种: 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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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期间劳动保护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7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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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怀孕期间的劳动保护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30《《劳动法》规定,女职工不得安排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怀孕期间禁忌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指出,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怀孕期间禁忌劳动。正常劳动日以外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按照医疗部门的证明减少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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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后女职工有哪些劳动保护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5(1)怀孕女职工有不被解聘的法律权利。 (2)怀孕女职工有要求调换适合孕妇工作的权利。 (3)怀孕女职工有在工作时间孕期保健和产前检查的权利。 (4)怀孕妇女的休息权。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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