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09:20:57 407 人看过

1、贪污贿赂犯罪

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及其他章中明确规定依照第八章相关条文定罪处罚的犯罪案件。具体有:

(1)贪污案;

(2)挪用公款案;

(3)受贿案;

(4)单位受贿案;

(5)行贿案;

(6)对单位行贿案;

(7)介绍贿赂案;

(8)单位行贿案;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10)隐瞒境外存款案;

(11)私分国有资产案;

(12)私分罚没财物案。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这类具体包括《刑法》分则第9章规定的渎职罪,共35个罪名。

(1)滥用职权案;

(2)玩忽职守案;

(3)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

(4)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

(5)徇私枉法案;

(6)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

(7)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案;

(8)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

(9)私放在押人员案;

(10)失职致使在押人员逃脱案;

(11)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

(12)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

(13)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案;

(14)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

(15)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

(16)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案;

(17)国家机关工作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

(18)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

(19)环境监管失职案;

(20)传染病防治失职案;

(2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

(2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

(23)放纵走私案;

(24)商检徇私舞弊案;

(25)商检失职案;

(26)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

(27)动植物检疫失职案;

(28)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

(29)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案;

(30)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案;

(31)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

(32)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

(33)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

(34)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案;

(35)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毁损、流失案。

【提示】下列国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有渎职性质的犯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1)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刑法》第165条);

(2)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刑法》第166条);

(3)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刑法》第167条);

(4)玩忽职守造成破产、严重损失罪(《刑法》修正案底2条);

(5)滥用职权造成破产、严重损失罪(《刑法》修正案底2条);

(6)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刑法》第169条)。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

具体包括:①非法拘禁案;②非法搜查案;③刑讯逼供案;④暴力取证案;⑤报复陷害案;⑥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案;⑦破坏选举案。

【提示】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和破坏选举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如果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则不属于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8: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外执行相关文章
  • 刑事检察院直接管辖的案件种类有哪些?
    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管辖的规定有: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刑事案件的管辖规定刑事案件管辖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第二十二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
    2023-07-06
    270人看过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是如何划分的
    1、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除了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和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其他的绝大多数的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即由公安机关受理。法律的除外规定指:(1)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2)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察权。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2、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
    2023-04-13
    246人看过
  • 检察院不能直接受理侦查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一、哪些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对于一部分刑事案件,法律规定是直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的。人民检察院直接侦查的案件有四类: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包括12种,即贪污案;挪用公款案;受贿案;单位受贿案;行贿案;对单位行贿案;介绍贿赂案;单位行贿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隐瞒境外存款案;私分国有资产案;私分罚没财物案。二、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即滥用职权案;玩忽职守案;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等,共35种。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2023-06-25
    366人看过
  • 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案件,管辖权如何确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基层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线索的,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基层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线索的,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情况也可以将案件交由基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或者要求基层人民检察院协助侦查。对于刑事执行派出检察院辖区内与刑事执行活动有关的犯罪线索,可以交由刑事执行派出检察院立案侦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线索的,可以自行立案侦查,也可以将犯罪线索交由指定的省级人民检察院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侦查阶段家属能否会见1、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
    2023-06-19
    411人看过
  • 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多久对案件提出意见
    1、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对案件提出意见的时间规定如下:(1)对犯罪嫌疑人没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的,负责侦查的部门应当在立案后二年以内提出移送起诉、移送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意见;(2)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的,负责侦查的部门应当在解除或者撤销强制措施后一年以内提出移送起诉、移送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意见。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五十三条一、立案的程序是什么(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1、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紧急措施”是指保护现场、依法先行拘留嫌疑人、扣押证据等。法院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也应当接
    2023-03-21
    200人看过
  • 刑事案件能否绕过检察院直接向法院起诉?
    法院可以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是自诉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指被害人及其代理人提出控告和起诉,人民法院才予受理的案件。如果被害人及其代理人没有告诉或者告诉后又撤诉告诉的,人民法院就不予追究。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记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最简单的方法是,结合刑法的规定,看看具体的案件是不是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则由检察院立案受理;如果虽然是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犯罪,但是没有利用职权,则人民检察院不能直接受理。具体来说,检察机关直接立案管辖的案件有以下几类: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这类案件是指修订后的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罪和其他章节中明确规定按照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
    2023-07-02
    315人看过
  • 刑事案件当事人直接向上级检察院抗诉后怎么处理
    一、刑事案件当事人直接向上级检察院抗诉后怎么处理1、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的,检察院按以下情形处理:(1)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交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2)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受理。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九十三条二、申请检察院抗诉需要哪些材料1、申诉书:申诉书中要写明申诉人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申诉理由应当针对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简明扼要地写明该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以及人民法院在审判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申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申诉人在申诉书上亲笔签名。申诉人为法人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申诉书上亲笔签名,并加盖该法人或组织的印章;2、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判决书(复印件);3、相关证据材料;4、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2023-06-14
    272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试行)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文号:高检发[2001]13号颁布日期:2001年07月20日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试行)》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高检发[200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为加强办案工作指导,加强渎职侵权案件管理工作,高检院根据修订刑法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制定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试行)》,已于2001年7月20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九十二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高检院。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试行)(2001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九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
    2023-06-11
    463人看过
  • 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未向办案机关申诉或者控告,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向办案机关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五十五条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的行为,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对该机关作出的处理不服或者该机关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而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办案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未向办案机关申诉或者控告,或者办案机关在规定时间内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向办案机关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中发现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规定的违法情形的,可以直接监督纠正。当事人和辩护
    2023-04-29
    101人看过
  • 哪一种案件应当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
    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一、刑事诉讼程序是什么立案: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
    2023-03-29
    193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受谁监督
    一、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受谁的监督1、检察院是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但没有哪个专门的机关来监督检察院;我国的检察部门是实行上级监督下级的制度,法院的审判活动和机关的侦查活动受检察院的监督。2、要监督检察院只有采取通用的监督方式,包括监督、纪检监督和媒体监督;3、检察院、法院、公安局三家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4、如果单纯的说监督,检察机关是有监督的。刑事诉讼中,机关为侦查机关,检察院为公诉机关,法院是审判机关。当然,检察院自侦的案件除外。5、人民检察院办理下列犯罪案件,应当依法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1.非法拘禁罪(非司法工作人员除外)2.非法搜查罪(非司法工作人员除外)3.刑讯逼供罪4.暴力取证罪5.虐待被监管人罪6.滥用职权罪(非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情形除外)7.玩忽职守罪(非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侵犯公民权利、损害
    2023-06-11
    392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有权直接退侦吗
    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通常是没有直接退侦的权力的,这是一个部门拥有的权力。检察院在对案件证据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后,认为证据不充分,或有遗漏罪行,或公安在侦查过程中又违法情形,检察院依法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次数不允许超过两次。一、相关内容拓展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自行侦查,也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认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三种,即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关于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
    2023-04-01
    120人看过
  • 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1)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2)为亲友非法牟利罪;(3)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4)玩忽职守造成破产、严重损失罪;(5)滥用职权造成破产、严重损失罪;(6)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渎职犯罪案件(一)滥用职权案(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
    2023-07-24
    105人看过
  • 哪些刑事案件由法院直接受理
    刑诉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刑诉法第17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案。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包括:①故意伤害案(轻伤);②重婚案;③遗弃案;④妨害通信自由案;⑤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⑦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⑧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编、第五编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特别关注: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
    2023-05-01
    23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外执行,一般指的是由于犯罪人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变换刑罚执行场地和执行的方式,监外执行是刑罚中的一种执行制度;一般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人,因为其具有不合适的收监执行的一些特殊原因,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则由... 更多>

    #监外执行
    相关咨询
    • 自诉人接受刑事检察院办理案件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20
      不能,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监督法院和公安。自诉案件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规定是怎样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05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的规定一、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
    • 民事案件一般到检察院直接审理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07
      不予开除。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32条、33条、34条的规定,我国刑罚种类有:(一)主刑。所谓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主刑的特点是: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于个体犯罪,只能适用一种主刑,不能适用两种以上的主刑。主刑具体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二)附加刑。所谓附加刑,是指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也称从刑。附加刑的特点是: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
    • 刑事案件由检察院直接管辖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10
      刑事案件只有经公安机关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才会到检察院。不是所有案件都会到人民检察院。犯罪嫌疑人逮捕后,公安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会在二个月内移交人民检察院。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会在三个月内移交人民检察院,但是需要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可以延期审理
    • 检察院直接侦查的受理案件什么意思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5
      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情况为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时候发现有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有实施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行为,对此人民检察院可以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