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怎么签合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1 13:30:18 83 人看过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确定管辖法院时,运输合同履行地应为运输始发地、目的地。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在我国法律中的规定是各有不同的,不一样的合同具体的履行地点也是不一样的,如何能更好的确定合同的履行地有约定从约定,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是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的履行地按下列原则确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合同未履行的管辖应怎么确定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合同纠纷是哪个法院管辖的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

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

(1)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2)在上述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四)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5: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书面合同相关文章
  • 个人怎样跟公司签运输合同
    只要法律规定私人可以运输的东西,签订合同是有效的。按《民法典》的规定根据双方明确意愿进行签立。个人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而公司方要盖公司公章及法人代表私章或者法人代表签名。一、民工欠条里面的规定有法律效力吗欠条的格式: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二)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三)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二、公司住所变更,如何办理程序?1、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变更,首先需填写公司登记(备案)申请表。2、表格可到公司所归属的工商局注册登记处领取,
    2023-04-06
    427人看过
  • 个人能不能签运输合同
    一、个人能不能签运输合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进行运输是需要取是运营证的,但个人是不具有运营证的,所以与个人签署运输合同一般无效,但法律允许的情况下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
    2023-05-03
    224人看过
  • 运输合同的概念与特征,运输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一、运输合同的概念与特征运输合同的概念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运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费的合同。运输合同的特征有:1.运输合同是有偿的、双务的合同;2.运输合同的客体是指承运人将一定的货物或旅客到约定的地点的运输行为;3.运输合同大多是格式条款合同。二、运输合同违约怎么赔偿运输合同违约赔偿的规定是,一方违约的,应当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
    2023-06-19
    138人看过
  • 运输合同可以适用留置权吗
    债权人行使留置权与其承担的义务或者合同的特殊约定相抵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知下列情形不能行使留置权:1、约定不得留置的。这是留置权约定优于法定的原则;2、留置动产违背公序良俗的;3、行使留置权与合同承担的义务相抵触的;4、留置权行使与特殊约定的内容相抵触的。一、留置权特性包括1、留置权为担保物权尽管并非所有的国家都承认留置为一单独物权,但我国法上确认的留置权显然是一种担保物权,其物权性体现在对留置物的合法占有、优先受偿、不仅可以对抗债务人的返还请求权而且还可以排除第三人的干涉等。同时,留置权又是担保物权,其支配性体现在留置物的交换价值上。2、留置为法定的担保物权与抵押、质押等意定担保物权不同,留置不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设定的,而是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应当注意的是,所谓法定性,并非完全排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是指留置成立的条件是依法律直接规定的,不允许当事人自行改变留置成立的条件,但
    2023-02-27
    406人看过
  • 借用运输公司签订合同合法吗
    借用运输公司签订不合法,有可能涉嫌职务侵占或诈骗罪,可以报警。运输合同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运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费的合同。其特征有:运输合同是有偿的、双务的合同;运输合同的客体是指承运人将一定的货物或旅客到约定的地点的运输行为;运输合同大多是格式条款合同。一、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有哪些吗1、承运方的责任:(1)不按运输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偿付托运方违约金。(2)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运到逾期,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按照规定赔偿,再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
    2023-03-21
    277人看过
  • 运输合同是如何适用法律的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运输合同的定义包含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运输合同的主体是承运人和旅客、托运人。运输合同主体是运输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者,即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根据运输合同是双务合同的特性,当事人一方是享受收取运费或者票款权利承担运送义务的承运人,另一方是享受运送权利并支付运费的旅客和托运人,双方当事人的数目视具体合同关系而定。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作为一方当事人,可以是一人或者为数人,如在相继运输中承运人可分为缔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在多式联运合同中有多式联运经营人和各区段承运人。承运人多为法人或者组织,但也可以是个人。托运人是指与承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具有双重身份,其是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又是运输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2.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有时就是收货人,但是在
    2023-04-26
    34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书面合同是以文字表述形式按一定格式记载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的合同。书面合同一般适用于计划的、规范性的、标的数量比较大、内容比较复杂的、法人之间订立的难于即时结清的合同。书面形式的合同有: 1、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更多>

    #书面合同
    相关咨询
    • 委托运输药品,怎么签订运输合同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8-18
      药品委托运输合同一般可以签一年到二十年不等。具体签订多少年,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药品委托运输合同可以签几年,根据法无明文规定即自由的民法原则,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
    • 土方运输如何签合同?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9
      土方运输签合同那要看你们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具体还是建议你进一步电话咨询或面谈。
    • 怎样签运输合同才能保证运输方的权利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30
      建议委托律师起草合同,保护你的权益,南京律师,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办公室在珠江路地铁站旁
    • 要式合同是指运输合同吗?运输合同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8
      要式合同主要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运输合同并不一定是要式合同。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第八百一十条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
    • 企业与运输单位签订运输合同范本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0
      乙方出现下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运输资格;触犯法律时,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①故意毁损甲方声誉形象的; ②不执行甲方控制价格,乱定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 ③对客户态度蛮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④对甲方有欺骗、欺诈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