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组上市的法律问题探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2 21:50:10 319 人看过

企业重组上市,概括而言是企业组织形式、资产、业务和人员的重组。无论哪方面的重组,在现实法律环境下都有若干法律问题,或者是因为法规没有操作性,或者是因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而使之难以解决。股份公司发起人应当符合法律要求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是签署发起人协议并承担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有关法律义务或责任的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自然人和法人可以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公司法人和其他企业法人(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他法人包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具有投资能力的城市居民委员会)均可以做股份公司发起人;中国的自然人和法人、外国自然人和法人均也可以共同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发起设立股份公司。由于中国公司法将股份公司定位在较高层次上,且证券监管机关为企业申请上市也设定了很高的门槛等原因,公司法、有关行政规章以及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工作指引等对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资格、人数以及发起人之间的关联关系等等均做出了特别的规范性要求。对已经成熟的概念和作法,本文不予讨论。下面就几个容易混淆的问题,笔者做几点说明。

(一)关于企业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向股份公司投资不得超过本企业(包括公司)净资产50%的限制性规定。为确保公司适度偿债能力,防止皮包公司泛滥,公司法要求公司向其他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投资累计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国家工商局为进一步贯彻财政部有关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精神,规定将对外投资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50%,推而广之,扩大到任何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均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因此,以某企业不是公司这种组织形式为由不适用公司法关于50%的限制性规定,是错误的。公司法的如此规定,对于堵塞企业盲目办公司固然有效,但也严重地制约了企业与企业间正常或合理的经济联合,使一些企业无法利用法人承担有限责任的机制规避项目风险。在此我们姑且不讨论这些规定的合理性,该等法律规定的本身也不是很清楚。从财务会计上讲,企业长期投资结果可以分类为应当合并报表的长期投资和不可以合并报表的长期投资。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企业如果持有被投资企业的50%以上的股权(股份),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则被投资企业的财务报表应当与投资企业的财务报表合并。如果合并财务报表,则企业长期投资科目将被冲减掉。那么现在的问题是,关于50%的要求是按照企业的合并报表计算还是按照独立报表计算。独立报表不能反映企业整体经营成果和整体发展实力,因此用独立报表计算并据此限定企业对外投资限额,限定企业的法律资格即行为能力,显然是不合理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2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企业重组相关文章
  • 企业破产重组的法律问题与债务清偿顺序
    企业破产重组债务清偿顺序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而定。法律规定如下:1、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等费用;2、公益债务;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清偿下列费用: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等费用、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和相关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公司债务清偿顺序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共益债务包括:(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
    2023-07-08
    325人看过
  • 中国企业境外上市法律结构重组
    近年来,去境外上市融资的国内企业越来越多。据不完全统计,时至今日,仅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包括小资本市场)上市的国内企业已达到32家之多。由于国内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迅速,融资需求非常大,而国内融资渠道却不甚顺畅,同时境外上市具有诸多比较优势,比如资本市场多层次化,上市程序透明,上市制度健全等等,让企业在上市融资的同时,亦有助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加速公司的国际化进程,因此国内企业纷纷加快了海外上市融资的进程。作为境外上市主体的企业或者企业集团因为受到不同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会采取特定的法律结构或者组织框架。由于不同的资本市场对于企业申请上市的条件和规则有不同的规定,中国企业(集团)的法律结构或组织框架未必符合美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必符合美国各大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和规则,因而欲求在美国证券市场顺利上市融资,上市重组则为必然。此外,基于股票流通性、企业商业模式、市场拓展等因素的考量,
    2023-06-09
    95人看过
  • 探究征地拆迁中的法律问题
    征地拆迁法律问题:1、对于占用耕地,我国实行什么政策。2、征收耕地如何补偿。3、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4、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5、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如何确定。6、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房地产领域的一些常见法律问题是什么房地产法律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合同问题,是受国家法律调控较多的合同问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建设工程合同、项目转让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房地产按揭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房地产租赁合同、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物业管理合同房地产法律领域的主要房产纠纷主要法律依据:《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律很多但都是相通的法律很多,但常用的法律就那么多房产的分类我国存在着多种性质的房屋,
    2023-07-03
    485人看过
  • 债务重组上市企业
    开展金融债务重组的企业至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发展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2、企业产品或服务有市场、发展有前景,具有一定的重组价值;3、企业和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有金融债务重组意愿。一、我国缺乏专门的金融管理机构许多西方发达国家为了对中小企业进行金融支持而设立了专门的金融管理机构。一方面,专门管理机构的建立为一部分无法通过一般渠道获得商业贷款的中小企业提供了风险担保,解决了其资金需求问题;另一方面,可以成立政策性基金,专门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在我国,中小企业分属于各级政府及各产业主管部门,中小企业的宏观管理权较为分散。金融体系没有成立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尚未构建完整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从而导致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也无法满足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这使得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二、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有哪些?1、政府因素中国的社会性
    2023-03-14
    366人看过
  • 上市公司重组破产问题
    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3、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4、法院指定管理人。5、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缺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6、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7、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8、在破产重整中,进入重整期间后,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上市公司破产重组会不会
    2023-07-04
    143人看过
  • 企业重组土地增值税问题
    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税×60%-扣除项目金额×35%一、在建工程转让如何计算税费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
    2023-06-29
    74人看过
换一批
#改制重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广义的企业重组,包括企业的所有权、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等要素的重新组合和配置。 狭义的企业重组是指企业以资本保值增值为目标,运用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和产权重组方式,优化企业资产结构、负债结构和产权结构,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更多>

    #企业重组
    相关咨询
    • 关于企业重组的税收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23
      企业公司制改造是否交契税需看情况而定: 1、所谓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实质就是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按规定,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但是这时有前提条件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 企业改制重组印花税的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30
      实行公司制改造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重新办理法人登记的),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或因企业建立资本纽带关系而增加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公司制改造包括国有企业依《公司法》整体改造成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改造成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
    • 关于上市公司重组市场债务重组的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10
      债务转移、债务抵销、债务豁免、债务混合、债务削减、债务转化为资本、融资减债。
    • 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成立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14
      如今,资本市场越来越活跃,风险投资、风险投资等各种资本投资的热情空前高涨,这也使得更多的企业在生存过程中的资本构成和管理模式随时可能因重组而发生重大变化。那么,企业重组的方式有哪些呢?企业重组方式:(1)整体重组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重组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企业。目前,大多数企业采用整体重组的方式,特别适合中小企业重组原企业的经营业绩,其品牌名称、商誉、商标等无形资产
    • 国企重组基本的法律问题都有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6
      根据国96号,国企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进行实践中主要是改制重组 根据省56号,对净资产为正值的,可采取吸收式重组、出让式重组及期股激励方式重组;对净资产为零或负值的,可采取债转股或者出资人承接企业资产负债并吸收新股东进行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