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补偿土地附着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8:02:29 266 人看过

地上物体补偿是指国家建设部依法征用土地时,用地单位向被征地单位支付的地上物体损失补偿金额。根据《土地管理法》,在制定征地协议之前,还应当对种植的苗木和附着物给予补偿。但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后,对种植的苗木和修建的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农用地以外的土地、附着物、苗木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先改善生活条件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通过重新整理宅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补偿因征收而引起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以保障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和合法财产权及住房权益。

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包括房屋、水井、道路、管道、水渠等地上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恢复费用,以及被征收土地上树木的补偿或砍伐费用。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地上附着物补偿的计算,应当按照拆迁补偿的原则,不得低于原水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根据当地建筑材料、人工、交通等费用,按照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等级和结构计算,制定符合当地价格水平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森林补偿费按林木大小补偿。如果树木已成为木材,原所有者可以砍伐,但不支付森林补偿费,支付砍伐费。果树、经济林按投入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4: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地上附着物征地补偿
    一、地上附着物征地补偿附着物补偿标准是指设区的市政府依据法律或法规的授权,在一定期间内制定并公布的实施征地中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大棚、果树、林木、鱼塘、养殖场等补偿标准。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省政府制定并公布执行,各省分别制定了实施土地管理法细则或办法,大部分省授权设区的市政府制定附着物补偿标准。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制定该标准的年度限制,有的市制定的标准执行年度跨度十年,有的跨度5年。实际工作中应根据市场物价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补偿标准,按照前三年产值标准理论,附着物补偿标准最低应在三年调整一次。二、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
    2023-04-27
    273人看过
  • 地面附着物征地补偿
    附着物补偿标准,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由设区的市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制定公布的建筑物、构筑物、温室、果树、林木、鱼塘、养殖场等的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省政府制定并公布。各省制定了《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或办法,多数省份授权设区的市政府制定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制定本标准的年度限额。部分城市制定的标准实施年份为10年,部分城市为5年。在实践中,应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调整补偿标准。根据前三年产值标准理论,附件最低补偿标准每三年调整一次。二是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被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单位征地前
    2023-05-02
    106人看过
  • 土地附着物怎么赔偿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指国家建设依法征用土地时由用地单位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的对地上物损失的补偿数额。《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包括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用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砍伐费等。其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拆什么补
    2023-04-27
    159人看过
  • 土地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中的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中的土地附着物补偿费可以是建筑物或树木。补偿标准根据附件的不同而不同。征地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也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很多,比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补偿金额最好与当事人协商确定,这样就不会出现补偿纠纷。土地补偿费是土地使用单位因征地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是土地使用单位因征地损毁而对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等设施的附着物向业主支付的补偿费。4。安置补助土地使用者因征地而产生的剩余劳动力的补偿。
    2023-05-02
    396人看过
  •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如何制订的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包括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用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砍伐费等。其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拆什么补偿什么,拆多少补偿多少,并且不低于原有水平为原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建筑材料、劳动力和运输等费用,按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等级和结构进行测算,制定符合当地物价水平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林木补偿费按树木的大小进行补偿,如已成材的,可以由原所有者砍伐,但不再支付林木补偿费而发给砍伐费。果树、经济林等则根据投入情况予以补偿。对所拆迁的房屋,按房屋原有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和建筑面积的大小给予合理的补偿。补偿标准按当地现行价格分别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被拆迁的,由用地单位按原标准支付适当的拆迁补偿费;需要拆除的,按其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值,由用地单位支付补偿费。但是,拆除违法占地建筑和超出批准
    2023-03-30
    280人看过
  • 如何补偿水田征收的地上附着物
    水田征用的地上附着物如何补偿?不同地方的标准是不同的。向当地国土资源局查询,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被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被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单位征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一被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被征收耕地每公顷最高安置补助不得超过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土地补偿费和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规定,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苗木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郊菜地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资金
    2023-05-02
    49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土地附着物如何补偿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21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指国家建设依法征用土地时由用地单位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的对地上物损失的补偿数额。 《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实践中,可按下列办法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根据“拆什么,补什么
    • 土地附着物是如何补偿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24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指国家建设依法征用土地时由用地单位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的对地上物损失的补偿数额。 《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实践中,可按下列办法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根据“拆什么,补什么
    • 如何补偿地上附着物?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21
      被征收土地上有地上附着物的,应对地上附着物给予补偿。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建筑物和构筑物。 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可由征地方与被征地方协商确定补偿标准,协商不成的,拆除单位或个人的房屋设施,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被征收土地上的水井、坟墓和其他附着物,按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补偿标准。
    • 地上附着物如何补偿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25
      (六)被征收土地上有地上附着物的,应对地上附着物给予补偿。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建筑物和构筑物。 (七)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可由征地方与被征地方协商确定补偿标准,协商不成的,拆除单位或个人的房屋设施,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被征收土地上的水井、坟墓和其他附着物,按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补偿标准。
    • 地上附着物如何补偿?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19
      被征收土地上有地上附着物的,应对地上附着物给予补偿。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建筑物和构筑物。 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可由征地方与被征地方协商确定补偿标准,协商不成的,拆除单位或个人的房屋设施,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被征收土地上的水井、坟墓和其他附着物,按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