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启莲、郭宝文、王金刚、李秋树诈骗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09:34:05 350 人看过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07)朝刑初字第00254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胡启莲,女,1958年4月27日出生于贵州省贵阳市,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吉祥路十四组45栋1单元附2号。曾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05年6月8日被本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现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06年7月6日被羁押,当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8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被告人郭宝文,男,1955年7月24日出生于湖南省衡阳市,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白竹1号6栋3-6户。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06年7月6日被羁押,当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8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被告人王金刚,男,1958年12月24日出生于北京市,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本市朝阳区大黄庄南里妇联小区2号楼109号。曾因犯盗窃罪、诈骗罪于1986年2月被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又因犯盗窃罪于1991年8月被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经减刑,后于2000年4月24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假释,2000年9月27日假释期满。现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06年7月6日被羁押,当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8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被告人李秋树,男,1959年4月25日出生于北京市,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本市石景山区模式口西里18栋601号。曾因流氓于1978年11月被劳动教养三年,因盗窃于1981年12月被劳动教养二年;又因犯盗窃罪于1986年5月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1990年3月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三年,1994年9月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后经减刑,于2000年7月25日刑满释放。现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06年7月6日被羁押,当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8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京朝检刑诉(2006)264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胡启莲、郭宝文、王金刚、李秋树犯诈骗罪,于2006年12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胡启莲、郭宝文、王金刚、李秋树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人胡启莲、郭宝文、王金刚、李秋树于2006年4月14日11时许,在本市朝阳区华商宾馆内及本市朝阳分局门口,以盐酸苯海素冒充戒毒药,骗取徐长云(男,43岁)人民币共计14000元。

被告人胡启莲、郭宝文、王金刚伙同他人于2005年9月26日11时许,在本市朝阳区上东国际酒店内及本市朝阳区六里屯派出所附近,以盐酸苯海素冒充戒毒药,骗取杨先桥(男,26岁)人民币6800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胡启莲、郭宝文、王金刚、李秋树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害人徐长云、杨先桥的陈述,证人马玉兰、文奇的证言,扣押物品清单、到案经过、户籍证明、前科判决书等书证,涉案财产价格鉴定结论书、检验报告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胡启莲、郭宝文、王金刚、李秋树编造虚假事实,分工合作,共同诈骗被害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胡启莲、郭宝文、王金刚、李秋树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王金刚自假释期满之日起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予从重处罚,鉴于其当庭认罪,本院对其所犯罪行酌予从轻处罚。被告人胡启莲、郭宝文、李秋树当庭自愿认罪,且被告人胡启莲、郭宝文在归案后坦白了诈骗杨先桥的事实,本院对上述被告人酌予从轻处罚。在案之盐酸苯海素片13盒,系犯罪工具,依法予以没收。在案扣押的被告人王金刚所有的夏利牌小轿车一辆(车牌号京J32566)和车钥匙一串,系被告人王金刚的个人财物,变价后用于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综上,根据四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各自的悔罪表现,本院对被告人胡启莲、郭宝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对被告人王金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四条;对被告人李秋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胡启莲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6年7月6日起至2007年9月5日止。罚金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3个月内缴纳);

二、被告人郭宝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6年7月6日起至2007年9月5日止。罚金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3个月内缴纳);

三、被告人王金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6年7月6日起至2007年11月5日止。罚金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个月内缴纳);

四、被告人李秋树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6年7月6日起至2007年5月5日止。罚金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个月内缴纳);

五、责令被告人胡启莲、郭宝文、王金刚、李秋树共同退赔被害人徐长云人民币一万四千元,责令被告人郭启莲、郭宝文、王金刚共同退赔被害人杨先桥人民币六千八百元。在案之夏利轿车一辆(京J32566)和车钥匙一串的变价款,用于退赔被害人徐长云和被害人杨先桥,如有余款,在执行被告人王金刚的罚金后,发还被告人王金刚。在案之盐酸苯海素十三盒,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员朱旭晖

二OO七年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马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05: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被告人郭文博、郭孝良诈骗罪一案
    公诉机关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郭文博(曾用名郭文波,郭孝祖),男,1960年9月出生。1983年因盗窃罪被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1990年因盗窃罪被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2008年11月12日因诈骗罪被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09年4月2日被新乡市公安局牧野分局从河南省平原监狱押解至新乡市看守所。被告人郭孝良,男,1967年5月出生。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09年3月1日被新乡市公安局牧野分局刑事拘留,2009年4月7日被新乡市公安局牧野分局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新乡市看守所。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以新牧检刑诉[2009]10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文博、郭孝良犯诈骗罪,于2009年7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当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谢群
    2023-06-11
    377人看过
  • 胡刚贪污案
    被告人胡刚,男,1961年1月8日出生,汉族,贵州省安顺市人,大专文化,原系贵州省煤炭工业管理局财务处基本建设资金会计兼出纳,住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53号5栋3单元14号。2000年9月30日被逮捕。现在押。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胡刚犯贪污罪一案,于2001年6月27日以(2001)筑刑二初字第38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胡刚犯贪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胡刚不服,提出上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10月24日以(2001)黔高刑二终字第127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本院核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复核。现已复核终结。经复核查明:1997年1月15日至2000年9月18日,被告人胡刚利用担任贵州省煤炭工业管理局财务处基本建设资金会计兼出纳的职务便利,趁办公室无人之机,先后多次用铁片撬开同室会
    2023-06-11
    348人看过
  • 胡武仁诈骗案
    有期徒刑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7)东刑初字第393号公诉机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胡武仁(假名胡波),男,43岁(1964年8月24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江西省吉安市,初中文化,农民,住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长塘镇庙背村委会臻溪桥村47栋;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07年5月4日被羁押,同年6月7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京东检刑诉字(2007)第38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胡武仁犯诈骗罪,于2007年8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胡武仁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胡武仁伙同他人(另案处理)于2007年4月30日,在北京市东城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门前,以介绍被害人陈定金向该公司餐厅提供调料为名,骗取陈人民币2万元。2007年5月4日,被告人胡武仁向陈定金索要余款
    2023-06-11
    97人看过
  • 李某、李某诈骗案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7)西刑初字第00471号公诉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某,男,1984年4月7日出生于北京市,汉族,中专文化,无业,住(略)。2002年4月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因本案于2007年3月6日被羁押,同年4月11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被告人李某,女,1983年12月16日出生于北京市,汉族,大专文化,无业,住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小营村242号。因本案于2007年3月6日被羁押,同年4月11日被取保候审。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京西检刑诉字(2007)第562、56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李某犯诈骗罪,于2007年7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李某、李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伙同被告人李某于2006年12月5日,谎称信用卡
    2023-06-11
    217人看过
  • 孙宝升、彭文学诈骗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1997)一中刑终字第598号原公诉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孙宝升,化名姜东林,男,四十三岁,汉族,原籍河北省定兴县,无业,住本市朝阳区九龙山一巷一排十二号。因诈骗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三日被羁押,同年十二月四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看守所。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彭文学,男,五十岁,汉族,原籍北京市,无业,住本市通县张家湾八队。一九六四年因流氓被处以劳动教养二年;一九七二年因盗窃、拐骗、破坏生产工具被处以劳动教养二年。因诈骗于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被羁押,一九九七年一月八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看守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孙宝升、彭文学诈骗一案,于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四日作出(1997)西刑初字第132号刑事判决。被告人孙宝升、彭文学均不服,分别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北
    2023-06-11
    206人看过
  • 苏宝文、赵德虎诈骗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1996)一中刑初字第1017号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被告人苏宝文(化名马国红),女,二十七岁,汉族,北京市人,无业,住本市朝阳区华威西里三十五楼一单元五号(户籍所在地:本市朝阳区潘家窑三十一号)。因诈骗,于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八日被羁押,同年十月十一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辩护人吴永宁,北京市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赵德虎(化名马涛、赵虎),男,三十三岁,汉族,河北省雄县人,无业,住本市朝阳区光华里三楼四层二十八号。因诈骗,于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七日被羁押,同车十月十一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辩护人何欣荣,北京市四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以苏宝文、赵德虎犯诈骗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日收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起诉书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木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代理检察员李晓春出庭
    2023-06-11
    357人看过
  • 王树全、王树德、王树山故意伤害一案
    申诉人王红艳,女,1988年3月11日出生,汉族,河南省安阳市人,系罪犯王树全之女。罪犯(原审被告人、二审上诉人)王树全,又名王增林,男,1964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现在河南省第二监狱服刑。安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树全、王树德、王树山故意伤害一案,安阳县人民法院于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日作出(1998)安刑初字第28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树全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王树全不服,提出上诉。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六日作出(1999)安法刑二终字第133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九日向王树全送达了二审裁定。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二OO一年四月十八日作出(2001)安刑监字第1号再审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二OO一年四月二十七日作出(2001)安刑再终字第3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撤销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安法刑二终字第133号刑事
    2023-06-11
    416人看过
  • 李红艳、曹金剑诈骗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1997)一中刑终字第196号原公诉机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曹金剑,男,三十四岁,汉族,原籍河北省邢台市,捕前系北京燕山石油化工公司服务公司工人,住本市房山区燕山东风北里十三号楼四单元四零三室。因诈骗于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七日被羁押,同年十一月十六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公安局燕山分局看守所。辩护人李印杰,北京市国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告人李红艳,女,三十二岁,汉族,原籍辽宁省海城市,捕前系北京燕山石油化工公司实业公司工人,住本市房山区燕山迎风六里三区一号楼一门六零二室。因诈骗于一九九六年九月十六日被羁押,同年十一月十六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公安局燕山分局看守所。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李红艳、曹金剑诈骗一案,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作出(1996)房刑初字第271号刑事判决。被告人曹金剑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
    2023-06-11
    244人看过
  • 葛秋萍诈骗案
    有期徒刑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7)石刑初字第00263号公诉机关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葛秋萍,女,1964年9月2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北京市,高中文化,无业,住北京市崇文区侯庄8号5排。1997年因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03年3月7日释放)。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06年11月7日被羁押,同年11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2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石景山区看守所。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京石检刑诉字[2007]第20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葛秋萍犯诈骗罪,于2007年5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蔡明璇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葛秋萍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06年7月至11月间,被告人葛秋萍以认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校长,并能够按照国家公务员待遇在公安大学安排工作及办理北京户口
    2023-06-11
    220人看过
  • 黄秋菊诈骗案
    有期徒刑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4)佛刑终字第464号原公诉机关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黄秋菊,女,1964年11月9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无业,住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10号505室。2003年8月20日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佛山市三水区看守所。辩护人陆伟生,广东海印律师事务所律师。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审理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黄秋菊犯合同诈骗罪一案,于2004年6月21日作出(2004)三法刑初字第251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黄秋菊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通过阅卷,询问被告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2001年12月,被告人黄秋菊通过他人认识了被害人麦七根,多次约请麦七根到其工作的“新青人家美食城”吃饭,期间,介绍该美食城老板李宗山给麦七根
    2023-06-11
    111人看过
  • 王道秋抢劫案
    有期徒刑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7)路刑初字第103号公诉机关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道秋,男,1971年8月25日出生,身份证号:33260119710825351X,汉族,浙江省台州市人,初中文化,农民,家住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塔下程村2组。因本案于2006年11月9日被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刑事拘留,次月6日被逮捕。现押台州市路桥区看守所。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以台路检诉(2007)8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道秋犯抢劫罪,于2007年2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任金森、被告人王道秋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1995年7月24日夜,被告人王道秋和王杨华(已判)、丁建雄(另案处理)驾驶摩托车窜至路桥区原桐屿镇盐岙村至中后村的路上,持刀、铁棒对路过的王依淦、解岩花夫妇实施抢劫,抢得金项链半根,重
    2023-06-11
    126人看过
  • 李叔考诈骗案
    有期徒刑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6)路刑初字第550号公诉机关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叔考,男,1970年2月21日出生,身份证号:332621197002219319,汉族,浙江省临海市人,初中文化,农民,家住临海市杜桥镇上四份村。曾犯诈骗罪于2001年11月1日被临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2年7月23日刑满释放。现因本案于2006年5月30日被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7日被逮捕。现押台州市路桥区看守所。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以台路检诉(2006)61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叔考犯诈骗罪,于2006年10月1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贤卫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叔考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05年7月16日,被告人李叔考伙同任亦友、张岳富、李江堤、“张李鹏”、金先笋
    2023-06-11
    284人看过
  • 李龙头诈骗案
    有期徒刑
    公诉机关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龙头,男,1965年7月6日出生。因涉嫌伪造国家公文印章犯罪于2008年12月6日被宝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伪造国家公文印章犯罪于2008年12月19日被依法取保候审。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检察院以宝检刑诉[2009]10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龙头犯诈骗罪,于2009年7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宝丰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双、杨奇峰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龙头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9月25日,李某甲驾驶摩托车行至宝丰县芮庄西边公路时发生车祸,当场死亡。被告人李龙头(李某甲的父亲)在交警部门协调赔偿问题时,得知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在获得赔偿时差额较大。被告人李龙头为获取肇事车主李某乙的高额赔偿金,于2008年10月份的一天,在街上找到一名办假证的人,伪造了鲁山县公安局梁洼派出
    2023-06-11
    389人看过
  • 李腾飞诈骗案
    有期徒刑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6)门刑初字第167号公诉机关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腾飞,男,19岁(1986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北京市,初中文化,无业,住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火村东26院1号;2004年12月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05年7月31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06年6月24日被羁押,同年7月31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门头沟区看守所。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以京门检刑诉字(2006)第15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腾飞犯诈骗罪,于2006年10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郭红梅、代理检察员李丙华,被告人李腾飞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一、2006年5月26日15时许,被告人李腾飞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下高铺村王有超家门口,以借车为名
    2023-06-11
    17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漳州李文信票据诈骗案律师怎么收费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09
      诈骗案请律师全程费用在几千至几万左右,诈骗案件律师费可以在下列幅度内协商收费: 1、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5000-20000元人民币; 2、审查起诉阶段:6000-30000元人民币; 3、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 4、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5000-50000之间协商收费。 5、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 办理案件需要
    • 如何走私胡杨树根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05
      走私胡杨树根,属于普通货物,按涉及的偷逃税款定罪量刑。按海关认定的计税价格计核偷逃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
    • 金昌拆除李子树要赔偿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19
      李子树的征收补偿不仅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
    • 诈骗罪刚立案,怎么报警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6
      1、保留并提供被骗证据。如:通信记录、聊天记录、转账或汇款记录等。2、【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湖州买李子树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28
      李子树的征收补偿不仅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