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妻子婚外情丈夫获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6 21:10:50 344 人看过

美国最高法院7日决定不受理密西西比州一名商人的上诉案。这意味着这名富商要为当初勾引他人妻子的行为支付75万美元赔偿金。

这位富商名为杰里菲奇,1997年时,他与有夫之妇桑德拉瓦伦丁有了私情。两年后,桑德拉生下一个女儿,但她丈夫约翰尼瓦伦丁很快就发现那个女孩不是自己亲生女儿。

两人很快离了婚。桑德拉办离婚的法律手续时承认了自己的外遇。这之后,她很快与菲奇结婚。但让她没想到的是,前夫瓦伦丁利用一部州法律将菲奇告上法庭。

那一法律规定,如果配偶不忠实,另一方可向第三者索赔,要求赔偿失去爱情、友情等损失。

根据密西西比州法院的裁决,菲奇要赔给瓦伦丁75万美元。

菲奇不服,认为这一判决违反宪法,依据的是中世纪式的观念。他将案子打到了州最高法院,但最后仍旧败诉。他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后,最高法院于6日决定不受理此案。

妻子婚外情致离婚要赔偿丈夫精神损失吗

近日,顺义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判决准许原告丈夫李某与被告妻子小红离婚,被告小红赔偿原告李某精神抚慰金5000元。

原告李某诉称,1996年3月,我与小红经登记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红多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一名男子还曾持刀跳墙进入我家宅院。故我提起诉讼,要求与小红离婚,要求小红赔偿我精神损失费5000元。

被告小红辩称,同意与原告离婚。在婚姻存续期间,我承认曾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一名男子也曾持刀进入我家宅院,也承认该行为不对。但我认为,该行为没有对原告造成伤害,故不同意赔偿其精神损失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红承认其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也承认该行为不对。因该行为是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的直接原因,对李某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也给李某精神造成一定的痛苦,故小红应给付李某精神抚慰金予以补偿,故判决准许原告李某与被告小红离婚,被告小红赔偿原告李某精神抚慰金5000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16: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婚外情相关文章
  • 妻子发帖骂丈夫丈夫获赔2千元
    近日,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小夫妻因感情不和、妻子在网上谩骂丈夫的名誉权纠纷案件作出判决,要求被告苗苗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相关网站发布的涉及原告晓龙的帖子内容予以删除,并在所发内容的相关网站对应板块书面向原告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需经法院核准),同时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苗苗与晓龙均为80后,双方自由恋爱,婚前婚后一直感情很好。谁知,2012年11月生了儿子后,双方常因家庭生活琐事发生矛盾,逐步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以致于今年6月苗苗向法院提出离婚,今年8月法院判决准许其二人离婚。在起诉离婚前后,苗苗为使晓龙受到谴责、发泄对晓龙的不满,先后以网名在天涯社区、西祠胡同、彭城社区网站发帖,发帖内容中包含晓龙的QQ号、工作单位、职务,部分家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并使用丧尽天良、不是人、恶霸等对晓龙及其家人谩骂、辱没、人格贬损的词语,发帖内容引起12000余人点击、被多次转
    2023-06-07
    132人看过
  • 丈夫驾车车祸女儿亡妻子状告丈夫获赔偿
    妻子刘某怒告丈夫及保险公司索要死亡赔偿金,要求保险公司赔偿11万元,丈夫胡某赔偿57万元(30万元由保险公司按三者险赔付)。近日,惠州博罗法院一审判决完成,刘某获赔68万多元。事件发生在今年2月24日,被告胡某开着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载着妻子刘某,女儿小胡等共5人,从博罗县往湖镇镇方向行驶,行至湖镇镇某路段右转弯时,因离心力作用小胡被抛出车外,随后车辆翻车时压到小胡,造成小胡死亡。据悉,刘某的丈夫胡某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与三者险30万元以及乘客座位险1万元×6座。但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认为女童小胡属于车上乘客,不属三者险范围内。法庭认为,根据交通事故责任书的认定,小胡是被甩出事故车辆之外遭事故车辆翻车压到致死的,其受害位置在车外,属于不特定的车下人员,符合第三者的范围。并且胡某的被保险车辆为非营运的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和搭乘是以被保险人胡某及其家庭成员为主的,这些人驾驶和搭乘时是车上人员,不
    2023-04-23
    280人看过
  • 妻子可以向丈夫的婚外情人索赔吗
    妻子一般无权向丈夫的婚外情人索赔。因为第三者并没有侵犯别人的权利,因为与第三者的关系属于丈夫自愿的,第三者并没有存在侵权行为,除非第三者使用欺骗的方式对丈夫进行欺骗,此时有可能需要承担责任。妻子可以向丈夫的婚外情人索赔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n(一)重婚;\n  (二)与他
    2022-06-10
    426人看过
  • 丈夫爱“臭美”妻子诉离婚
    常说七年之痒这道坎很难过,而王女士和李先生夫妻之间的七年之痒原因更让人啼笑皆非:丈夫太爱臭美。王女士今年35岁,丈夫李先生年长三岁,两人的婚姻刚步入第七个年头。据悉,两人都是二婚,各自带了孩子组成四口之家。起先,生活如意美满,但渐渐地,两人互相看不顺眼。今年8月初,王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这是为何呢?王女士说,李先生实在太爱臭美,刚认识时还觉得男人喜欢打扮自己,说明做事仔细、爱干净。可这些年下来,臭美的毛病居然越演越烈,让她忍无可忍。丈夫每天出门前要在镜子前花半天时间,衣服换来换去,我一个女人都没他这么磨叽。王女士颇为不屑地说,他还隔三岔五做个面膜、脸部护理,一打扮就完全没有时间观念。王女士表示,有时定好时间出门,就因为李先生爱打扮,会延误一两个小时。而且打扮时间长了,做家务的时间就少了,两人为此吵了好几次。这次,他们本打算带孩子出门旅游,结果因丈夫打扮太久误了火车。此事也成了闹上法院的
    2023-04-22
    163人看过
  •  妻子有权获得丈夫死亡赔偿吗?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过世,第一顺位继承人应该是配偶、父母和子女。子女和父母都享有继承权,但是如果子女先于父母去世,那么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替子女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同时,法院也会根据情况分配遗产,考虑子女的抚养、老人的养老等情况。如果妻子同为第一继承人,那么她将得到一定的补偿。如果夫妻中的一方过世,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应该是他们的配偶、父母和子女。而这三者法院还要视情况进行分配,如果有子女,要考虑子女的抚养。老人如果丧失劳动能力,还要考虑老人的养老等情况。不过妻子同为第一继承人,是能得到补偿的。 法 律 规 定 : 第 一 顺 位 继 承 人 如 何 分 配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位继承人优先继承遗产,配偶、子女、父母之间没有继承权顺序的区分。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
    2023-09-02
    336人看过
  • 妻子能否获得丈夫的外遇经济补偿?
    丈夫有外遇,妻子能否要经济补偿,要看丈夫外遇的具体情况。如果丈夫是与另外一方同居,长期的共同生活,或者是已经严重到构成了重婚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女方是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男方进行损害赔偿的。如果并没有达到同居或者是重婚的地步,那么不能够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是此时女方作为婚姻关系之中的无过错方,是可以请求在财产分配上适当的多分一些,法院也会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在财产分配上对女方作一定的倾斜。此外,女方在争取子女的抚养权上比对方更加具有优势。妻子有病丈夫有外遇算重婚吗?有外遇也不一定是属于重婚,是否构成重婚,法律上有严格的规定。法律上的重婚,不等于通奸和出轨,法律上认定重婚必须是有两本以上的结婚证,或者是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对外一直以夫妻宣称,并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长时间。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重婚,可以主张重婚一方赔偿精神损失费以及物质损失,解除婚姻关系,同时还可以通过刑事自诉或刑事公诉让重婚
    2023-07-16
    99人看过
  • 妻子要离婚婚外情被录像被判赔偿丈夫1万元
    夫妻矛盾激化,妻子将丈夫告上法庭诉求离婚。丈夫不但爽快答应离婚,还提出妻子因婚外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且拥有妻子婚外情性爱过程的录像证据,要求妻子支付其损害赔偿金10万元。经法院审理查明:肖青与丈夫阿力2001年结婚登记,第二年,肖青生下儿子。之后,夫妻俩在海沧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并向银行办理了抵押借款。2007年开始,夫妻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其中,让阿力难以容忍的是,肖青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短信联系时,时常用词暧昧。夫妻双方矛盾逐渐激化,2010年5月起,肖青搬到外面租住。令阿力更无法接受的是,妻子在外面住了10天后,在出租房内与他人发生婚外性行为,且性爱过程被录下来。庭审期间,双方均主张离婚,并同意由阿力负责抚养儿子。近日,海沧区法院经审理判处双方离婚,两人的房产由于涉及案外第三人的抵押权,应另案处理。肖青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违反了一夫一妻的忠诚义务,对阿力造成损害,
    2023-06-08
    211人看过
  • 离婚后妻与人同居丈夫获赔偿
    近日,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案,法院在判决原、被告双方离婚的同时,判决因事实婚姻未解除而与他人同居的原告丁春莲在3日内赔偿被告精神抚慰金4000元。原告丁春莲与被告潘小老双方按农村习俗举行结婚仪式后即同居生活,共同生活期间生育两个儿子,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亦未补领结婚证。由于性格差异等原因,双方于1999年到乡政府办理离婚手续未果后,自行“协议离婚”,约定:长子、次子分别由被告、原告抚养,原告支付被告子女抚育费2000元,双方即分居生活,互不往来。此后,原告即与本村另一男子共同生活。原告于今年3月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潘小老辨称,我与原告虽然约定分居生活,但在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原告就与同村另一男子同居生活,这是对我公然侮辱,几年来造成我巨大精神痛苦,双方感情破裂系原告与其他男子同居所致,故要求原告赔偿精神损失2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1987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023-06-08
    415人看过
  • 妻子打工生子丈夫获赔四千
    因妻子不尽忠实义务,与他人非法同居并生子,丈夫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赔偿损失。1月4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被告纪某赔偿原告宣某损失费计币4000元。宣某(男)与纪某(女)经人介绍于2001年正月相识并恋爱,同年2月16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个月后,纪某与外县男青年外出打工,尔后同居生活,并于同年生育一子。2002年12月28日,宣某到纪某娘家找到纪某协商离婚有关事宜,但第二天纪某不辞而别,至今再未露面,双方分居已达二年之久。宣某遂以妻子与他人非法同居并生育小孩给自己造成了极大伤害为由,将纪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赔偿损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婚前了解不够,婚后相处时间短暂,分开生活达二年之久,双方未能建立夫妻感情,加之被告与他人非法同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原告起诉要求离婚,法院予以支持。被告长期与他人非法同居并生育一小孩,负有过错,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2023-06-11
    348人看过
  • 妻子不堪旧情人骚扰跳河丈夫获赔
    9月13日,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判决被告汪仁胜赔偿原告汪林松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9000元。汪松林系安徽省太湖县天华镇农民,平时在外务工以维持家庭生活,其妻游某在家操持家务。自2004年8月份起,游某与同村的农民汪仁胜一直关系暧昧,汪林松发现后质问游某,游某当即表示与汪仁胜断绝关系,不再往来。但汪仁胜不甘心,仍多次上门找游某,遭到游某拒绝。为了要挟游某继续与其保持不正当关系,汪仁胜就在游某家墙上挖洞、砸坏窗户玻璃,并多次拿农药、斧头、刀威胁游某,要与其同归于尽。而汪仁胜的妻子得知其丈夫与游某有不正当关系后,也到游某家毁坏农作物并砸坏窗户玻璃。2005年5月22日晚,汪仁胜再次来到汪林松家窗外叫骂,并与汪林松发生争执。为此,游某再次受丈夫的指责。次日上午9时许,羞愤交加的游某跑到附近一水库自溺身亡。汪松林认为其妻投河自尽是汪仁胜所致,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汪仁胜赔偿
    2023-06-11
    441人看过
  •  妻子在丈夫车祸中获得赔偿金吗?
    这段文字介绍了在丈夫因交通事故去世后,妻子和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要求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和死亡赔偿金等项目。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丧葬费按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有的,丈夫因交通事故导致去世。作为妻子以及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您可以要求赔偿。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按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交 通 事 故 致 死 : 妻 子 是 否 有 赔 偿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和第一千零一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
    2023-09-01
    167人看过
  • 丈夫作主无效妻子被撞应获赔偿
    今日,龙陵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确权纠纷案,确认一份擅自决定放弃妻子被撞获赔的协议无效。2010年9月3日晚,李芳下班,准备去幼儿园接儿子回家,谁知在松山路口被酒后驾车的张超撞伤,经鉴定李芳被撞成轻伤,并花去医疗费3万多元。当地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事故张超负全部责任。事发后,李芳的丈夫发现张超是自己的小学同学,且关系尚好,在亲情与友情中间,李芳丈夫选择了友情,私自同意张超赔偿李芳1万元,其余费用予以免除,李芳丈夫并以李芳的名义与张超订立了书面协议。事后,李芳诉请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该协议无效。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李芳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其丈夫将自己的个人债权放弃了,李芳丈夫明显是把李芳的合法权益擅自处分了。肇事者张超也是明知李芳的丈夫未经授权而与其签订损害李芳利益的协议,故法院认为张超主观上明显有恶意,法院遂依法判决协议无效,充分保护了受害人李芳的合法权益。
    2023-06-11
    397人看过
  • 丈夫去世后,妻子能获得多少赔偿?
    死亡赔偿金作为对死者未来可期待收入的补偿,不是遗产,不能继承,但可以参照分割遗产的原则加以合理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可参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分配。死亡赔偿金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但同一继承顺序中,死亡赔偿金原则上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分割的分额,而不适用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因此,当事人请求分割死亡赔偿金的,人民法院还应当考虑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中有无可单独请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情况,对死亡赔偿金的分割分额予以适当平衡。妻子借钱丈夫要还吗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原则上妻子借钱丈夫不知情,丈夫不需要偿还。但要是夫妻一
    2023-07-13
    375人看过
  • 妻子婚外“结果”丈夫休书索赔
    丈夫在外辛苦挣钱养家,妻子却在家养了一个连自己都不知道是谁的孩子的儿子。气恼的丈夫知道后,将妻子告到了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妻子赔偿非婚生儿子的抚育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2万元。11月8日,经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调解,原告马某和被告张某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婚生女儿由原告马某抚养,被告张某承担每月抚养费100元,被告张某与他人私生的男孩马军(化名)由被告抚养;被告张某补偿原告马某自马军出生至今的抚养费5800元、赔偿原告精神损失1300元。家住泰和县某村的农民马某与张某经人介绍相识,于1991年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一度尚好,1996年10月生一女取名马玲(化名)。为使日子过得更宽余些,自1998年开始,马某即外出打工挣钱养家,日子过的还算和美。然而,在家不甘清闲寂寞的张某,于2001年到邻近一家鸡场养鸡,2004年5月,张某生下一男孩,取名马军。为躲避外人的议论,张某以女儿上学方便为由两次搬家。开始
    2023-04-25
    419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外情
    词条

    婚外情是指男女双方与婚外异性,除同居或重婚外,一般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如果只是单纯的婚外情只受到道德的谴责,是不受法律调节的。如果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的,或者是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涉嫌重婚罪。... 更多>

    #婚外情
    相关咨询
    • 无业丈夫搞妻子诉获赔偿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6
      导读:很多人以为,离婚的时候,没钱就可以不用向对方赔偿或补偿,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就如本文介绍的男主,虽然无业无收入,但是因为与异性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法院仍然判决他向妻子支付精神损失费。事件回顾:张某结婚不久,就发现丈夫王某有外遇,一气之下要求离婚。法院最终判决双方离婚,王某赔偿张某精神损失费5万元。据介绍,张某与王某的婚姻,曾遭张某家人强烈反对,但张某一心嫁给王某。婚后初期双方感情很好。王某因为
    • 丈夫在国外打工, 妻子在国外打工, 丈夫在国外怎么与国外丈夫谈离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7
      被告在当地的居住满一年证明。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
    • 丈夫婚外同居妻子有赔偿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1
      如果可以证明对方有与人同居情形,可以在离婚时主张损害赔偿。 对于诉讼离婚损害赔偿问题,我国法律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离
    • 丈夫在外受伤获得赔偿, 妻子可以要求赔偿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8
      无过错方可以主张赔偿金。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
    • 丈夫婚外情给情人买房妻子可以要求赔偿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15
      1、如果买房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妻子可以追回,要求其返还财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