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拒绝接受工伤伤残评估,我该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5:11:56 106 人看过

1.如果受伤工人对评估结论不满意,正确的方法是通过自下而上的审查程序,以确保评估工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即员工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的残疾鉴定结论不满意的,可以向省劳动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省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受伤职工对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满意,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因有:,《行政复议办法》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诉讼自然不能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1999年11月23日发布了《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见第五条)。也就是说,如果不满足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公民和法人提起诉讼或法院受理案件就没有法律依据

第二,从劳动鉴定委员会的组织和工作性质来看,这不是一项具体的行政行为。因此,根据国家残疾评估标准进行残疾等级评估。劳动鉴定委员会是地方政府的一个虚拟组织,负责协调劳动、卫生和工会的合作与支持。劳动鉴定所的工作是劳动鉴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残疾程度和护理依赖性的识别是医学专家组根据受伤工人的受伤情况得出的技术结论。在很大程度上,它属于技术和职业工作,而不是一项具体的行政行为

相关知识工伤伤残鉴定程序<1.医疗结束后,因工伤致残的员工应携带相关信息到当地社会保障机构申请伤残等级

2。评估人员应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残、疾病和伤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等,心电图等相关诊断资料,以及《周一、周二、周三、周五员工工伤、疾病、残疾劳动鉴定审批表》

3.鉴定人携带的资料经专家确认后,鉴定室支付200元鉴定费。如果资料不全,我会按照委托的诊断来做,然后识别它

4.评估办公室应每周四定期召开评估会议,做出评分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收到并登记评估材料之日起15天后,如果受伤工人对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的评估结果不满意,则该单位的劳资人员应前来接收评估结果和收到的所有材料,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劳动委员会申请重新考核,但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结论。此时,受伤工人只有这条路可走,无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您可以在lba.com网站上了解更多有关工伤评估的信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6: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如果我们不同意拆迁的评估价格,我们该怎么办?
    在实践中,参与拆迁的群众往往对评估结果持不同意见。他们通常认为房价太低,无法反映自己房产的真实价值,。那么,如何解决搬迁群众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问题呢?该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拆迁当事人对鉴定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鉴定机构咨询。评估机构应当向其说明评估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择以及评估结果的过程。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原评估机构申请复核,也可以委托其他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023-05-02
    371人看过
  • 如果我不同意专利评估报告的结论,我该怎么办
    如果你对专利评估报告的结论不满意怎么办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许可专利法》第41条规定,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审查后作出复审决定。复审决定分为两类。一是撤销原来的拒绝决定。专利申请将在驳回决定前恢复到国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将继续审查程序。另一种是维持原来的拒绝决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维持原判驳回的决定不满意,他可以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在法定期限内进入后续司法救济程序,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申请人逾期不起诉的,复审决定生效。专利申请人向本院提起诉讼的,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按照本院管辖权的有关规定受理,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参加诉讼申请专利复审的程序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接受并
    2023-05-07
    233人看过
  • 工伤评估和伤残评估的区别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有:一、申请鉴定主体不同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均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二、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工伤申请鉴定主体已经取得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也即没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工伤鉴定申请者的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前提是,申请者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三、申请鉴定的依据、内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工伤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工伤保险条例》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四、申请鉴定的时间不同工伤鉴定的申请时间是治疗期满(伤者病情相对稳定后),可以提出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时间是医疗终结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的区别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与工伤鉴定的区别有:交通事故和工伤的伤
    2023-07-04
    142人看过
  •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如何评估眼部受伤
    眼睛伤残鉴定标准如下: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三级: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2)双眼矫正视力.05或视野16%(半径10)3)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1或视野24%(或半径15)四级: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2或视野32%(或半径20))一眼矫正视力.05,另眼矫正视力0.1)双眼矫正视力.1或视野32%(或半径20)五级:1)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一眼矫正视力.05,另眼矫正视力0.2~0.25)一眼矫正视力.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双眼视野40%(或半径25))一侧眼球摘除者六级: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
    2023-07-03
    418人看过
  • 如果单位在确认工伤后不进行伤残评估怎么办
    1、工伤鉴定工伤鉴定后,如果雇主不配合伤残鉴定如果雇主不配合伤残鉴定,工人可以自行申请伤残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他可以向雇主索赔。如果雇主不赔偿,他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伤残鉴定程序1.被鉴定人携带由办案单位加盖公章、办案人签名的《伤残鉴定申请书》5.评估应以事故直接造成的伤害或确认的并发症的治疗结束为准。如果由于调解,治疗尚未结束,需要提供赔偿依据,应在申请书中说明。评估员应亲自接受检查并支付指定的评估费。公安部程序规定第40条第2款:如果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治疗结束后,残疾等级应由合格的残疾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有资质的检验、鉴定、评价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向当事人介绍有资质的检查、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可以看出,伤残鉴定时间在治疗结束时,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残疾鉴定所需的材料不同不同类型的残
    2023-05-07
    59人看过
  • 如果你拒绝承认工伤怎么办
    如果你拒绝承认工伤,如果你不接受该怎么办?需要准备:答辩状、证据清单、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有关材料,如果工伤部门不承认工伤,并且没有说明理由,该怎么办?如果工伤部门不承认工伤,并且没有说明理由,可以请求作出不予承认的书面决定,然后起诉法院。2.《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作出受理或者驳回的决定;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充材料后,决定受理的,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如果决定不接受申请,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下发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不认定决定书,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哪些材料(一)《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时间、地
    2023-05-07
    316人看过
  • 如果离婚被告拒绝接受判决,他该怎么办
    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此,离婚案件的被告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第15天是法定期限。如果期限的最后一天是假日,则应以假日后的第一天为期限届满之日提起上诉。申诉书的内容应当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和基本情况;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在第一审宣判或者判决、裁定书送达时口头提出上诉的,应当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必须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未提出上诉的,视为未提出上诉。提出上诉,逾期不缴纳上诉费的,上诉自动撤回。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员、书记员签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
    2023-05-07
    113人看过
  • 如果我在民事诉讼的第一审拒绝上诉,我该怎么办
    当事人对第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上诉。一方上诉后,第二审开庭还有一段时间,另一方需要等待第二审法院的通知。然后,根据上诉状的内容,我们可以准备二审诉讼。败诉后,二审胜诉的希望并不确定,主要取决于是否有新的证据和案件的具体情况。二审主要取决于是否有新的证据。只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我们才有打赢官司的保证。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不服当地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有权上诉的人包括被告人,私人检察官及其法律代表。辩护人和被告的近亲属经被告同意可以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附带民事诉讼的部分提起上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被告。近亲属是指丈夫、妻子、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兄弟姐妹。上诉期限自收到判决、裁定之日起第二日起计算。在上诉期限内提起的上诉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该
    2023-05-07
    392人看过
  • 如果我们拒绝承担交通事故的责任,我们该怎么办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审申请。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复审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第五十二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书面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复议申请,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一)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的;(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事故嫌疑人批准逮捕的;(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四)车辆在道路外通行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议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第五十三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真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鉴定程序是否合法。审查原则上采
    2023-05-31
    191人看过
  • 已完成工伤认定,但无法评估伤残,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了不能评残的,只能按照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即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交通食宿费等费用。一般情况下,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住院伙食费由用人单位支付调整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认定时效一年截止了怎么办?非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原因导致超过认定时效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七条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超过一年工伤认定时限的,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不予受理的,提起民事诉讼救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七条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有
    2023-07-03
    94人看过
  • 如果我拒绝接受法院的一审判决,除了上诉,我还能做什么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有权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众多或者双方都是公民的,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联系相关法律知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对上诉案件作出下列判决:。原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应当依法变更判决。本判决不改变原判决中与认定事实有关的部分,只改变了原讼法庭在适用实体法时的不准确性。原判决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或者查明事实后变更判决。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撤销原判决,发回原人民法院再审
    2023-05-07
    250人看过
  • 当商铺被拆除时,如果我们对评估结果不满意,我们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商铺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重新评估,对重新评估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评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征求意见。拆迁通知发出时,拆迁人工作人员要求被拆迁人协商拆迁协议时,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产权交换)被拒绝的,被拆迁人要提出合理的建议,并依法耐心与他协商,不要激化矛盾,更不要说我没多少钱就不搬。二是精心设计行政诉讼中止行政裁决。拆迁人要求作
    2023-05-31
    273人看过
  •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接受劳动仲裁,该怎么办
    民事诉讼原告:深圳某服装公司法定代表人:深圳市福田区路某大厦办公楼张某被告:段某,女,汉族,出生于1981年****住址:住址:*******身份证号码:4203*******电话:137^^^^^^^^^^^^^^^^^^^^^^^^^^^^^^^^^^^^^^^^^^^^^^^^^^^^^^^^^^^^^^^^^^^^^^^^^^^^^^^^^^^^^^^^^^^^^^^^^^^^^^^^^^^^^索赔:
    2023-05-07
    105人看过
  • 如果您拒绝接受工伤鉴定,您能否重新鉴定
    如果您不接受工伤鉴定,您是否可以重新鉴定如果您对初始鉴定结论不满意,请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6条规定,受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初步鉴定结论不满意的,可以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自治区、直辖市自收到评估结论之日起15日内申请重新评估的,应当填写《劳动能力评估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I。工伤认定决定的原件和复印件2.有效的诊断证明、检查、,按照医疗机构病案管理相关规定复印或复印的检测报告等完整病案资料3.受伤员工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IV.其他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工伤鉴定机构职责规定:省三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市和县不同: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1)落实政策,上级劳动鉴定相关法律法规(2)制定同级劳动鉴定工作制度(3)对县所属单位劳动鉴定工作给予专业指导(4)对县所
    2023-05-07
    36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我在厂里受伤评九级伤残怎么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13
      1、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计算,九赔偿标准: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交通费和食宿费:前提:在筹地区以外就医,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票据确定。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提:解除或终止
    • 如果被告拒绝接受副本怎么办?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7
      在民事案件中,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属于对立面,都存在较强的抵触情绪。因此在人民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时,很多时候被告都不愿意配合,不愿意接收该文书。对此《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
    • 如果对方我不接受``该怎么办?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7
      如果对方坚决离婚,即使你拒绝,离婚也只是时间问题,对方可以诉讼离婚。所以除非你能够挽回感情,否则就要做好迟到得离婚的心理准备。所以在策略上,你可以选择拖延也可以选择积极应诉,早日了结这段感情,如果对于孩子抚养权或者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分割和承担存在异议,那么协议离婚恐怕不可行,你可以委托律师积极应诉,争取你的合法权益。
    • 工伤怎么评估伤残等级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6
      工伤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主要是根据当事人的伤残情况和劳动能力来评判的。 根据相关规定,一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不能工作;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一到十级的严重情况依次递减。
    • 受工伤老板不给工伤评估怎么办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9
      1.应由接收该工厂的单位承担工伤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2.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3.如受伤被认定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