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8:31:54 178 人看过

侵犯商业秘密罪认定标准: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商业秘密权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一、商业间谍罪如何成立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商业间谍罪,商业间谍也就是构成了侵犯商业秘密罪,其成立条件如下:

1.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2.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3.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二、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保护商业秘密的方法如下:

1、加强门卫制度。门卫设防对来访者,验明身份,问清来访事由,不让无关人员特别是竞争对手随便进入公司。建立登记制度,必要话对携带的包、袋类物品采取寄存。有条件的话让来访者穿者“识别制服”,引起员工关注;严禁来访者进入保密区域;

2、加强保密区域的管理。建立内部监控设施、防盗系统,不让无关人员随便进出保密区域,如技术部、产品开发部、资料室等高度涉密区域。在公司内部严禁串岗游岗,把涉密人员控制在绝对范围内;

3、加强信息管理。信息是商业秘密的物质载体。对储存资料、电脑盘片,建立管理制度,专人保管资料,借用、复制必须登记批准。重要资料的借用、复制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对公司内部的电脑设立分级操作口令,对上网电脑严格控制,防止信息通过互连网传输失窃;

4、建立内部保密制度。建立公司保密制度,并把公司的保密制度写入《员工手册》,在员工进入公司时就向其灌输保密观念,了解公司保护商业秘密的职责,了解公司各类信息资料的保密等级,让员工在平时的工作中防止无意泄密,如在商务谈判中;

5、分解工资结构增加保密津贴。根据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在员工工资中,特别是在涉密员工的工资中增加一块保密津贴,让员工了解公司保护商业秘密是化了代价的。一旦有员工发生窃密事件,更容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追索其每月所得的保密津贴费;

6、订立守密协议。企业保护商业秘密既是全员的,由有重点人员,公司应该与这部份直接涉密人员订立商业秘密守密协议,按《劳动法》规定,把脱密期、竞业限止期等条款直接写入守密协议,依法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建立建全人事制度。公司制度不良,是员工离职的最主要原因,更是企业商业秘密流向竞争对手的主要原因。建立建全企业人事制度,确定工资福利待遇和人事升迁制度,加强人本管理,增加感情投资,降低员工尤其是中高级人才的流失而发生的商业秘密泄密事件;

8、与协作方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合同。商业活动中,协作方经过一段时期往往成为最有竞争力的对手,探其原因,主要是在协作过程中,利用业务关系渐渐掌握了工艺、生产技术和管理诀巧,一旦条件成熟,就踢开老东家,自成一脉,参与竞争。所以在协作过程中必须与协作方签订商业秘密合同,阻止其利用商务之便掌握商业秘密成为竞争对手;同时阻止其向第三方泄密。

三、侵犯商业信誉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侵犯商业信誉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的成立条件: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犯罪客体是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

4、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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