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可以要利息。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拖欠工程款利息如何计算
问:我单位承包了某建筑工程公司的一项路面工程,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在2002年末交付使用,经双方决算,该工程总价款为46万元。建筑公司除了预先支付我单位10万元外,还欠我单位工程款36万元,多次追要未果。由于欠款快超过两年诉讼时效,我单位准备起诉,但在合同中,并没有给付利息的约定。请问律师:我单位是否有权索要利息,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应如何计算?
答:我们认为你单位在索要工程款时,应同时主张利息。对于工程欠款的利息,应当从工程欠款发生时开始计算。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双方通常约定按工程形象进度给付工程款,所以造成许多工程欠款案件,难以确定工程款的具体给付日期。在200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工程欠款的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在本案中,虽然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款利息的给付。但由于该工程实际交付使用,所以从交付之日起,以36万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标准,计算工程款利息,直至该工程款给付完毕为止。
律师提示:对于工程欠款纠纷的案件,我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如果有证据表明在该期间内,债权人向欠款人主张了权利,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
拖欠工资款能否算利息
467人看过
-
拖欠工程款利息怎么算,拖欠工程款利息是怎样的?
80人看过
-
拖欠工程款利息怎么算,拖欠工程款利息是怎样的
263人看过
-
拖欠工程款利息怎么算,拖欠工程款利息是怎样的?
205人看过
-
拖欠工程价款是否要支付利息
351人看过
-
拖欠货款能否要求利息
400人看过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
拖欠工程款利息可以收取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3-05-14工程欠款可以追讨利息。 对承包人而言,一旦发现对方没有按时支付工程款意向的,就应及时催款,并要求对方支付逾期利息及承担违约责任。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
拖欠工程款到底能否追究利息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5拖欠工程款同时可以要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
拖欠工资款能否算利息?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02拖欠工资不能算利息。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主张限期支付,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劳动局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
拖欠工资款能否算利息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11拖欠工资不能算利息。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主张限期支付,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劳动局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
拖欠工程款利息能不能要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这个条款说得十分清楚,即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欠付工程款利息的,发包人也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可见,承包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利息,不以合同约定为前提,而是按照法律规定主张权利。 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