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规定司法解释中解除保全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08:22:29 470 人看过

一、财产保全规定司法解释中解除保全的情形有哪些

(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二)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

(三)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

(四)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

(五)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

(六)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二、财产保全申请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三、财产保全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四、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准备哪些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18: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财产保全相关文章
  • 保全与查封:财产保全与查封的司法解释
    1.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2.查封只是保全的措施之一,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3.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以上就是财产保全和查封的区别了,我们可以看出来,财产保全和查封其实有较大的差距,但是二者之间密不可分。法院可以查封财产吗?人民检察院可以查封财产,如果是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在侦查阶段可以查封涉案财产,但是和案件无关的财产,人民检察院是无权查封的。除了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以及税务机关都有权利查封财产。查封后的财产应妥善保管、及时审查,不可随意挪用,并且要制成清单,随着案件一起移送。《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7-18
    269人看过
  • 保全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
    第一百条关于审判过程中遇到当事人行为及其他因素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或产生其他损失的案件,若满足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法院有权决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在此情况下,如当事人未能主动申请,法院亦可根据实际需求采取保全措施。然而,在采取此行动前,法院通常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以防万一。若申请人未提供担保,则该申请将被拒绝。一旦法院接受了申请并作出裁定,无论申请紧急与否,都需在48小时内立即执行。第一百零一条在紧急情况下,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可能会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无法挽回的损失,利害关系人可提前向被申请人或相关法院提交申请。申请人同样需要提供相应担保,否则申请即被驳回。尽管做出上述决定后,法院仍需在48小时内给出回复;一旦确认需采取保全措施,须立即落实执行。此外,申请人如在收到保全措施后30日之内没有依法提出诉讼或仲裁,法院将自动解除保全。《刑事诉讼法》对诉讼保全的法律规定:第一百二条人民法院必要时,可采取保全
    2024-04-27
    445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财产保全能解除
    一、在哪些情况下财产保全能解除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时,可以解除财产保全:1、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在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15日内未起诉的;2、被申请人向依有关规定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3、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4、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法院据此作出新裁定,撤消原财产保全裁定的;5、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决的义务;6、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予以冻结、查封或者扣押是有期限的,一般情况下,一次冻结的有效期为6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如果期限届满,而人民法院有没有裁定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原保全措施自动解除。相关法律可参考:《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解除保全的情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一)保全错误的;(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
    2023-06-03
    98人看过
  • 夫妻一方的财产保全司法解释
    一、夫妻一方的财产保全司法解释所谓财产保全,是指一方因情况紧急,如果不采取保护措施其合法财产将会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在这种情况下,向法院申请对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在离婚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主要发生在一方私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另一方为了自己利益向法院提出申请。按照法律的规定,申请对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必须要先提供担保,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二、民法典规定离婚案夫妻一方怎么进行财产保全在离婚时出现对方隐瞒、转移或者通过赠送等方式转移财产,严重侵害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属于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就这种情况请求财产保全。具体的程序如下所示:1、申请法院: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从法律规定看,申请财产保全并不局限在财产所在地,当事人
    2023-06-06
    162人看过
  • 财产保全的名词解释
    一、财产保全的名词解释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民事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又需要一段时间。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债务人隐匿、转移或者挥霍争议中的财产或者以后用于执行的财产而得不到制止,不仅会激化当事人双方的矛盾,而且可能会使生效的判决不能得到执行。有些争执标的物,如水果、水产品等,容易腐烂变质,必须及时处理,保存价款,以减少当事人的损失。二、财产保全时效多久财产保全的具体时效如下: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2.房产、土地首次
    2023-04-25
    331人看过
  • 裁定保全后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裁定保全后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1、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1)保全错误的;(2)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3)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二、财产保全的对象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现实情况,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主要是被告所有、占有、享有的实物财产和财产权利。具体主要有:1、被告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户名必须与被告名称一致)及存款。2、被告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在案的、拥有所有权的房产,或者拥有使用权的土地。3、被告对外投资的股权、持有的股票、债券及股息、红利等收益。4、被告拥有所有权的车辆。5、被告拥有所有权的厂房、机器设备及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货物。6、被告享有的对其他人的到期债权,其他人应付给被告的租金等。7、被告享有
    2023-06-19
    322人看过
  • 财产保全中的反担保如何解除,能否解除
    财产保全中的反担保的解除,是指在反担保合同或条款有效期内未发生约定的反担保责任,于合同期满后反担保义务解除。此时反担保合同失效,已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的,应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财产保全制度和诉讼禁令制度适用的条件和范围是不同的。财产保全制度适用于普通民事诉讼程序中,保全申请可以在诉讼前和诉讼中提出,保全的范围可以是被告的全部有关财产。财产保全一般采取查封、扣押的方式进行,数额限于原告起诉的金额。禁令制度目前在我国还仅适用于侵犯专利权和商标权的案件中,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为了满足TRIPS协议的要求而制定的。诉讼禁令也可以在诉前或诉中提出,但其主要请求是被告或有关方停止侵权行为、禁止相关侵权物品的流通。在实践中,法院对禁令的使用比较严格,一般来说申请人也需要提供更充足的担保。相关法律依据可参考:《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
    2024-04-09
    94人看过
  • 解除保全办法有哪些
    解除保全的办法如下: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3、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发现采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一、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手续(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二)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三)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
    2023-06-22
    375人看过
  • 财产保全担保与解除保全担保
    财产保全是指当遇到有关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毁灭的情形,可能造成对利害关系人权益的损害或可能使人民法院将来的判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时,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申请人)的申请对特定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和冻结或其他方式的强制保护措施。财产保全担保就是按照法院的要求,为保全措施提供的担保。按照保全时间的不同,保全担保可分为诉前财产保全担保和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前者是针对起诉之前的保全措施提供的担保;后者则是在诉讼过程中为保全措施提供的担保。诉前财产保全中,因案件尚未诉讼,是非待定。只有申请人依法提供担保时,法院才会实施保全措施。无担保,法院则会驳回保全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中,法院有较大自由裁量权,在案件事实未充分确定之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而在案件事实已经明朗化的情况下,也可以不要求担保。与财产保全担保相对应的是解除保全担保。当保全行为实施时,被申请人的特定财产会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直接
    2023-03-15
    222人看过
  • 公司解散纠纷能否保全资产,公司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一、公司解散纠纷能否保全资产公司解散出现纠纷时,如果在紧急情况下,不保全财产会造成申请人损失的,申请人在起诉前,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二、公司解散的情形有哪些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情形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运营、终止的根本依据,对于公司解散的条件或者事由,在公司章程都可以明确规定,
    2024-01-02
    67人看过
  • 申请人保全担保物能否置换,财产保全的解除方法有哪些
    一、申请人保全担保物能否置换申请人保全担保物能置换,但是进行置换是需要向保全法院提交申请并且获得同意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二、财产保全的解除方法有哪些想要解除对于财产的保全,可以采取以下的方法:1.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或上级法
    2023-04-25
    461人看过
  • 诉前财产保全应当予以解除的情况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有以下几种情形时应当予以解除:1.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不存在或者情况发生了变化,如申请人声明自动放弃请求权、被申请人自动履行了义务等。2.被申请人提供了担保的。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了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提供了担保,可以满足申请人的要求,法院应当解除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3.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2021-12-07
    378人看过
  • 财产诉中保全裁定反担保如何解除
    财产保全中的反担保的解除,是指在反担保合同或条款有效期内未发生约定的反担保责任,于合同期满后反担保义务解除。此时反担保合同失效,已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的,应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财产保全制度和诉讼禁令制度适用的条件和范围是不同的。财产保全制度适用于普通民事诉讼程序中,保全申请可以在诉讼前和诉讼中提出,保全的范围可以是被告的全部有关财产。财产保全一般采取查封、扣押的方式进行,数额限于原告起诉的金额。禁令制度目前在我国还仅适用于侵犯专利权和商标权的案件中,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为了满足trips协议的要求而制定的。诉讼禁令也可以在诉前或诉中提出,但其主要请求是被告或有关方停止侵权行为、禁止相关侵权物品的流通。在实践中,法院对禁令的使用比较严格,一般来说申请人也需要提供更充足的担保。相关法律知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裁定所采取
    2023-06-15
    393人看过
  • 民法典中能否保全自己的房产,财产保全的解除方法诉
    一、民法典中能否保全自己的房产民法典对能否保全自己的房产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不能申请对自己的房屋保全,申请人只能申请对被申请人的房屋进行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二、财产保全的解除方法诉讼保全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
    2024-01-12
    365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前,可告知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 更多>

    #财产保全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财产保全解除?包含哪些情形?
      河南在线咨询 2024-12-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若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法院将解除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四条规定,针对财产纠纷案件,若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将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 财产保全解除有什么情形,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04
      有以下情况时,可以解除财产保全: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在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15日内未起诉的;被申请人向依有关规定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
    • 司法解释中交通事故保全财产的条件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07
      交通事故保全财产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 法院解除保全申请书中关于解除财产保全的条件是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4
      关于法院解除保全申请书中关于解除财产保全的条件,具体如下: 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未起诉的;被申请人向法院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法院 判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的。
    • 民法典规定财产保全解除的原因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4-08-31
      财产保全解除有以下原因: 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2、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未起诉的; 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