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纠纷调解机制的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1:51:26 275 人看过

国家赔偿调解协议的内容

解决国家赔偿纠纷过程中,赔偿申请人的申请事项主要涉及到赔偿的范围、方式、数额,因而,调解协议一般主要涉及以上内容。但是,调解的价值核心在于当事人合意解决纠纷,我们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对其权利的自由处分,允许其在赔偿申请事项的基础上扩大调解范围,对于超出申请事项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法院仅做合法性审查,只要不违反合法性原则,法院应当对超出申请事项范围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确认。

国家赔偿调解的原则

以调解解决国家赔偿纠纷,建立国家赔偿纠纷调解机制,应确立以下国家赔偿调解的原则:

1、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国家赔偿调解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国家赔偿纠纷机制的价值基础。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当事人选择调解解决纠纷自愿。当国家赔偿程序启动后,当事人是选择调解程序还是选择行政赔偿诉讼程序或司法赔偿听证程序,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由当事人自己决定。经征询当事人的意见,如果当事人不愿进行调解,法院审判人员不得强迫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只要一方当事人不愿继续进行调解,法院审判人员必须终止调解,不得强迫当事人继续调解。

二是当事人处分权利自愿。经过自愿、平等协商达成的调解协议,应当是当事人权利自由处分的结果,调解协议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法院审判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诱导当事人违背其真实意图达成调解协议。

2、合法原则

国家赔偿调解作为法院的一项司法活动,应当符合合法原则。合法原则同样包含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调解程序合法,是指在国家赔偿纠纷调解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调解自愿选择权和权利自由处分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诱导当事人进行调解或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图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凡是有上述行为的均属程序违法。

二是和解协议、调解协议内容合法,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或在法院主持下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必须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益、第三人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得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只有合法的和解协议或调解协议,才能得到法院的认可,从而具有诉讼上的法律效力,产生法定确定力和执行力。

3、中立原则

法院作为以调解方式解决当事人纠纷的主导者,在调解过程中应当坚守中立原则。中立原则,是指法院在以调解方式解决国家赔偿纠纷的过程中,应当同双方当事人保持同等的距离,对纠纷保持超然和客观的态度,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和对权利的自由处分,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为确保法院审判工作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书记员)在调解过程中保持中立,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回避的规定,建立完善的国家赔偿纠纷调解机制中的回避制度。在法院主持调解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审判工作人员的身份情况,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当事人都有权提出回避申请,要求其回避。法院应当按规定对当事人的回避申请进行答复,符合回避条件的应当要求法院审判工作人员回避,对不予准许当事人回避申请的决定,当事人可以申诉。

中立原则,要求法院在调解过程中保持中立,但这种“中立者”的角色定位,并不必然要求法院在调解过程中当然处于完全的“消极者”的角色。当进入国家赔偿程序后,法院可以积极征询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愿,若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应首先让当事人自行和解,和解陷入僵局的或当事人申请法院进行协调的,法院可以适时进入,可以为当事人提供调解意见或调解方案;对于一方当事人不愿进行调解的,经过观察,对于有调解可能的,法院审判人员可以从事实和法律方面为当事人摆明利害关系,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调解,以和谐化解纠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0: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赔偿相关文章
  • 宁安法院努力建立行政纠纷协调机制
    在今年开展的服务年活动中,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行政庭积极探索行政纠纷协调机制,积极化解行政纠纷。截止目前,该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4件,审结39件,协调结案率达到82%,形成了和解多、上诉申诉少、公信力高的行政审判工作新局面。宁安法院行政庭在庭前引导主动协调。通过走访当事人等途径,认真听取当事人双方意见,充分了解纠纷原因及当事人的诉求,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力争当事人主动选择协调沟通。行政庭在庭中注重平等协调。将查明的案件事实当庭释明,引导双方坐上圆桌,疏导化解矛盾。坚持做到四心即,评判是非有公心、排忧解难有诚心、说服教育有耐心、平息矛盾有恒心。快速彻底解决纠纷,降低司法成本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此外,行政庭在庭外巧借众力协调,积极拓宽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渠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参与,巧借外力联动协调,实现庭外和解。通过开展座谈交流、积极上门送法、发放司法建议等途径,形成
    2023-06-06
    325人看过
  •  能否对行政纠纷进行调解?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行政赔偿部分可以进行调解。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需要提供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被告则有权提供不予赔偿或者减少赔偿额方面的证据。因此,对于行政赔偿纠纷,人民法院可以通过调解来促进双方和解,但如果赔偿诉讼中被告方不愿意调解,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行政赔偿部分可以进行调解。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此外,根据《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都明确规定,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被告有权提供不予赔偿或者减少赔偿额方面的证据。 【行政赔偿】如何进行调解?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导致其受到损失或者损害,需
    2023-08-29
    73人看过
  • 刑事调解制度的内容
    附带民事诉讼
    1.适用案件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6条、第197条及相关规定,调解制度可以适用于非由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中及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这样就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及第三类自诉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排除在了适用范围之外。这主要因为由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是代表国家集体行使权利,以维护公众利益,具有社会公益性,而且这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权,不具有可处分性。而第三类自诉案件在本质上属于公诉案件,犯罪行为侵犯的是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这与前两类自诉案件受侵害的范围仅限于受害人本身的特征不同。由此可知,这两类刑事案件不能适用调解。2.自愿原则。这种自愿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调解的提出和进行必须双方自愿,必须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2023-06-12
    338人看过
  •  合同纠纷调解协议内容不明确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关于支付条款不明确时当事人可以进行另行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仲裁协议无效,除非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在仲裁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期间没有提出异议。如果调停书关于支付的条款不明确,当事人可以进行另行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一些问题的说明》第七条,当事人约定争论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协议无效。但是,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在仲裁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除外。 【 调 解 书 范 本 】 仲 裁 与 诉 讼 , 哪 个 是 你 的 最 佳 选 择 ?仲裁与诉讼是解决争议的两种常见方式。仲裁是一种非诉讼方式,通过仲裁机构解决纠纷。而诉讼则是一种通过法院解决争议的方式。仲裁和诉讼各有优劣,具体应根据纠纷性质、金额、双方意愿等因素综合考虑。
    2023-09-11
    366人看过
  • 消费纠纷引入人民调解机制
    北京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4日成立,此举意味着北京市在消费纠纷领域正式引入人民调解机制。凡是因商品或服务质量,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复杂疑难消费纠纷;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消费纠纷等情况均可适用人民调解。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司法局14日共同签署《关于开展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组建北京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协调指导委员会,委员会由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消协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北京市消协,由北京市消协开展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记者了解到,调解范围包括:因商品或服务质量,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复杂疑难消费纠纷;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消费纠纷;法院委托进行调解的消费纠纷;其他符合人民调解受理条件的消费纠纷。北京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消费纠纷调解应在纠纷当事人自愿提起或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进行。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应当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023-06-09
    354人看过
  • 土地纠纷的行政调解和处理
    (一)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应申请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时应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时,应做到以下几点:1、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耐心的说服工作,讲明利害关系;3、既要符合法律法规,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4、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当事人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持下自愿达成的协议,应当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和双方当事人盖章。调解协议书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为双方当事人履行法律的依据。(二)如果当事人不愿调解或不服调解,或在调解成立后调解协议书送达前反悔的,依照法律规定,都可以直接要求人民政府处理。人民政府处理即所谓的行政处理。《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乡级人民政府处理的土地纠纷主要是因为
    2023-03-17
    190人看过
  • 行政拍卖拆迁补偿纠纷案件调解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就拆迁安置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法院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调解不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但行政赔偿、补偿和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行政复议会调解吗依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的,一般是不适用调解的,行政复议结果由被申请的机关作出。《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
    2023-08-18
    360人看过
  • 行政机关调解民事纠纷可否申请复议
    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可以复议。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如果不服,只能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途径进行申诉。随着现代法治的不断发展,民主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已经从立法领域向司法领域、行政领域拓展。就是复议机关、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有限度的调解。对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时效是什么时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行政复议程序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分为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四个步骤:一、申请1、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提交书面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被申请人,复议请求,申请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时间等。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
    2023-07-10
    186人看过
  • 医疗纠纷的调解机制是如何规定的?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制建设也日渐完善。法律规范包含了我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也包括医疗纠纷的调解。得益于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紧张关系得到缓减。对于每个医护人员来说,都应该了解该如何处理医疗纠纷。医疗纠纷的调解机制是如何规定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一、患者与医院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进行沟通,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调解协议书,以此种方式解决医疗纠纷,通常称之为“私了”。由于医患双方医疗纠纷本质上是平等的医患主体双方的民事争议,依据民法自治原则,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需要注意的是,和解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任何一方或第三方均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协商解决方式,同时,和解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即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达成的协议将归于无效。据调查显示,85%以上的医患纠纷都是通过此种方式解决的。在医疗纠纷激增的今
    2023-06-01
    302人看过
  • 医疗纠纷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内容
    一、人身自由罚这为行政处罚主要是剥夺当事人的人身自由的处罚,例如行政拘留的处罚,就是以剥夺行为人的人身自由为处罚手段。人身自由罚只通适用于公民,由于人身自由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最基本而且也是最重要的权利。如果没有人身自由,那么其他任何权利,如财产权、名誉权、专利权等,都失去行使的基础。因此,以人身自由为处罚对象的人身自由罚是最严厉的处罚。二、行为能力罚行为能力罚是指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义务的行为人采取责令其实施某种行为或者停止某种行为、取消某种资格的处罚。这类处罚包括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等,通过取消当事人的经营活动的资格,达到惩戒的目的。三、财产罚财产罚是比较普遍而且量比较大的一种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和没收财产等以财产为主要内容的处罚。给予财产罚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小于行为能力罚。一般情况下,对一种违反行政管理的行为,要确立几种不同的行政处罚,根据不同的危害程度由行政机关选择具体的处罚
    2023-02-27
    450人看过
  • 行政拆迁赔偿纠纷怎么解决
    (1)行政裁决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3)强制拆迁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一、房屋拆迁纠纷民事诉讼流程怎么操作的1、要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
    2023-02-18
    493人看过
  • 治安纠纷的调解与赔偿问题
    1.治安寻衅滋事不可以调解。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寻衅滋事可以法院调解吗具体看情况的。如果是一般的寻衅滋事行为,当事人和解后,可以不依据治安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涉嫌寻衅滋事罪(属于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不能因为当事人之间的所谓“和解”而消亡,仍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宣判。得到当事人谅解的,可以作为量刑的一个酌定从轻情节。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
    2023-07-18
    178人看过
  • 打架纠纷调解协议书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打架纠纷调解协议书优秀精选例文:甲方(公司):乙方(员工):兹就乙方解除与甲方劳动关系纠纷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1、因甲方存在未向乙方缴纳相应社会保险、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等事宜,现乙方依法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关系,经双方一致确认:劳动合同解除时间为本协议签订之日。2、考虑到乙方在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处(特指乙方在甲方广州、上海、青岛、西安等经营门店挂靠的其他公司)的工作年限以及其他实际情况,甲方自愿一次性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社保补偿金等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大写)。3、甲方需在本协议书签字生效当日一次性向乙方(或其特别授权代理人)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或特别授权代理人)收款后应向甲方出具收条。4、乙方承诺自本协议上述款项履行完毕后,乙方不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主张权利,甲、乙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其他未了纠纷。5、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
    2023-04-01
    155人看过
  • 行政机关的行政内容有那些
    机关行政是指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为发挥了政职能,实现行政目标而对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和工作环境进行行的管理活动。它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机关行政是指对整个行政机关各种事务的全面管理。包括机构的设置、行政人员的配备、决策的制定及组织的执行、协调、监督等。狭义的机关行政是指对行政机关本身日常事务、规章制度、工作秩序的管理,它不直接涉及对外行政管理活动。由于在整个机关内部事务的管理中,办公厅(室)具有枢纽和核心的地位,因此机关行政又是以办公厅(室)的管理为主要内容。一、什么是行政救济?行政救济指国家有权机关为排除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侵害,而采取的各种法律制度的总和。广义的行政救济包括行政机关系统内部救济和司法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救济,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制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等,本文主要探讨狭义的行政救济制度。二、司法部是什么机关司法部是行政机关,主管全国司法行政
    2023-03-02
    53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主要方式: (1)支付赔偿金。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 更多>

    #行政赔偿
    相关咨询
    • 调解能解决行政赔偿纠纷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04
      适用于调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行使职权的侵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 土地纠纷行政调解如何调解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0
      的问题,不可以,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 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机制的调解方法有哪些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5
      矛盾缓和婚姻家庭纠纷多由琐事日积月累引起的,一旦爆发容易使矛盾极度对立,要马上彻底解决双方的矛盾,并非易事。因此,首先要做好缓和双方矛盾的工作,确保矛盾不进一步恶化,以免造成难于挽回的后果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2.情绪疏导婚姻家庭纠纷,往往与感情上的纠纷有关。要解决双方的矛盾,首先要在情绪疏导上做工作,帮助双方回想感情好的时光,逐步发现对方的优点,理性包容对方的缺点,使当事人逐步回到对对方的现实看法
    • 损害赔偿如何调解,调解的内容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如何调解“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一)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二)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三)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对其进行教育;(四)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 行政调解调解民事纠纷应怎么进行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26
      且三大调解手段存在单兵作战、各自为政的格局,相互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机制,没有形成合力。与此同时,诉讼的激增和程序的日趋复杂使得不能随之同步适应的司法资源不堪重负。而通过强调形式正义的诉讼得到的判决结果与民众基于传统道德、伦理而形成的价值取向严重脱节,导致法院大量的判决得不到当事人的理解,其不但不能平息社会纠纷,反而加剧和扩大了社会关系的对抗性和紧张性,法院自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