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必须约定签订地点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4 20:24:15 298 人看过

合同一般要约定签约地点。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地点诉讼地是签订点还是约定地点?

合同的履行是非常重要的,很多时候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及需要注意仔细阅读详细的条款内容,否则在之后签订万合约之后发现无法履行承诺的,是会被进行诉讼请求的,那么这时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在哪里进行诉讼的问题,所以一般的合同签订地点诉讼地是签订点还是约定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诉讼地是签订点还是约定地点?

有约定履行地按约定,或者按实际履行地。

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简单地说,就是在被告所在地或常住地起诉。对于合同纠纷,在双方没有约定时,法律规定在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对于民事行为,遵循“意定大于法定,契约自由”原则,在不违反审级管理的规定下,买卖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发生争议时的管辖法院,可以约定的管辖法院有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等地法院管辖。

在没有约定情况下,可以选择合同履行地或某公司即被告所在地高淳法院起诉;如果有约定,则按约定处理。参考法律规定的《民事诉讼法》第21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3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签订地点诉讼地是签订点还是约定地点?一般的是在约定的地点,在双方在合约中已经将诉讼的点约定清楚的,那么就需要按照合约的内容进行履行,如果是没有约定的话那么就是签订地点,当然也可以双方协商之后在进行决定的,也可以选择被告所在的地点或者当时履行合约的法院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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