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在法庭上可做哪些事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0:01:36 201 人看过

一、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在法庭上可做哪些事情

1、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可以在法庭上做以下事情:

(1)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2)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3)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民事起诉当事人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权益,因而使诉讼成立的人,称为原告。与原告相对的一方,被控侵犯原告权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称为被告。

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是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他人之间正在进行的诉讼的人是第三人。

不以自己的名义,而以他人名义进行诉讼的人,如诉讼代理人,不是民事诉讼当事人。虽然以自己的名义参与诉讼,但不受法院裁判约束,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如证人、鉴定人,也不是民事诉讼当事人。

因不同的诉讼阶段和程序而有所不同。在第一审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称原告、被告;特别程序中称申请人。在第二审程序中,称上诉人、被上诉人。在再审程序中,适用第一审程序的,称原告、被告;适用第二审程序的,称上诉人、被上诉人。在执行程序中,称申请人、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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