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否定的。一些村民虽然拥有多处“宅基地”,但也不应当一刀切地适用该原则。下面几种情况可以补偿:
一、符合分户条件而未进行分户造成的“一户多宅”
对于这种情况,“新宅”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手续,经过本集体公告并无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补办相应的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如此,这种情况下的“一户多宅”便可以获得合理合法的补偿。
对此,最高法也有相应的判例予以支持。在案号为(2017)最高法行申1126号张*菊诉宜阳县政府土地行政登记一案中,最高法对于王*伟拥有两处宅基地的问题,并没有机械地适用“一户一宅”原则,而是进行了区分,保留了其宅基地使用证。
二、因继承造成的“一户多宅”
对已经拥有一处宅基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房屋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可以在宅基地证备注栏里标注宅基地使用权的来源后,获得合理、合法补偿。
宅基地使用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享有的是使用权,因此宅基地是不可以通过继承方式获得的,但是建诸于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根据“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人可以获得房屋所在地块的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在拆迁中,即便是“一户多宅“,也可以获得补偿。
三、因管理部门衔接问题造成的一户多宅
常见的如:一些农户子女,外出求学将户口迁出,后来又想迁回农村,这是公安部门和国土部门可能相互踢皮球,一方说要有独立的宅基地才能落户,另一方说要落户后才能批准宅基地,结果导致“一户多宅”情况出现。对于这类情况
国土部门已经出台意见要进行合法保护,对此类房屋进行确权,不能让老百姓为管理部门的问题埋单。
四、特定情况下的房屋买卖造成的”一户多宅”
达到分户建房条件的村民申请宅基地,但迟迟批不下来。这时候,为了解决住房问题,村民就选择买卖村里其他人的宅基地,就形成了“一户多宅”。对于这种情况,拆迁时要想获得合理补偿,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买卖双方均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二、买房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批准宅基地条件;三、卖方出卖该房屋后,有住房来源或者其他住房;四、买卖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五、房屋所在地块的宅基地随房屋一并售出。
五、面积总和符合宅基地面积标准
虽然法律规定“一户一宅”,但同时其也规定一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因此,若村民有两处及以上宅基地,但各处宅基地面积总和没有超过指标的,拆迁方也不得以违反了“一户一宅”原则,不给予补偿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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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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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宅基地使用权能获得拆迁补偿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0你说的如果是国有土地及房产证,那么补偿标准应该按国有土地征收候补偿办法;如果是集体土地:根据你的描述,你们家是村里宅基地房屋,该行为只给房子的钱不合法,因为宅基地使用权,是村里村民的保障、是福利性质,被迁拆征收应该可以申请货币补偿或置换宅基地,地上房屋以及宅基地都要综合考虑。反之,该问题是集体土地征收问题,该问题是否存在耕地,以上问题都可能是征地违法的原因,建议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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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多宅剩下来的宅基地怎么补偿?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7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所以,遇到拆迁主要是以“一户一宅”为原则进行补偿安置。但如果是下面几种情况“一户两房”也视为合法,拆迁应该给予合理的补偿安置: 1、面积总和符合宅基地面积标准; 2、因管理部门衔接问题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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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宅地上有宅基地怎么补?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26一、一户一宅多出来的宅基地处理方式: 1、对于合法存在的一户多宅情况,村集体可以进行有偿征用,给予宅基地主人一定的补助。 2、若是多出来的宅基地长时间没有人居住,没有人管理,甚至宅基地上都没有房屋建造,对于这类的土地应该给予收回,把使用权交给村集体,由村集体交给有需要的人。 3、若是多出来的宅基地存在违规乱造的情况,尤其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应该拒绝确权、予以警告,限制一定时间内拆除,否则进行严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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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收农村有宅基地证一户多宅的多余宅基地有没有补偿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51.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所以出现一户多宅情形的,征收时只对其中一处住宅进行补偿,其他是拿不到补偿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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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为什么只能遵守一户一宅的原则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0《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有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一:土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