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的适用范围和材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03:50:23 241 人看过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广义的减刑是指凡受刑事处罚的人,在具备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不仅包括狭义减刑的范围,还涵盖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罚金、缓刑及因主刑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都可以减刑。

一、3年刑期一般能减刑多久

3年刑期一般能减刑1年5个月零29天。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广义的减刑是指凡受刑事处罚的人,在具备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不仅包括狭义减刑的范围,还涵盖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罚金、缓刑及因主刑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

减刑的条件主要有: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经济诈骗罪犯罪立案后可以减刑吗

犯了经济诈骗罪只要符合减刑的条件就可以适用减刑。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06: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减刑相关文章
  • 减刑对象和范围
    减刑的表现有:(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符合哪些条件可以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
    2023-07-02
    216人看过
  • 限制减刑的相关规定及适用范围
    限制减刑的适用范围是:1、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且属于累犯的;2、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实施强奸、绑架、放火、抢劫或有组织性的暴力犯罪的犯罪分子;3、对于前述所列犯罪分子,法院可根据犯罪情节等因素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如果犯罪分子对法院判处限制减刑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限制减刑还能减刑吗一、限制减刑还能减刑吗1、限制减刑可以减刑,只是减刑力度会受到限制。限制减刑的规定适用于因故意杀人等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此类罪犯在服役期间可以被减为无期徒刑,根据限制减刑的规定,减刑后的服役年限不能少于二十五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
    2023-06-30
    467人看过
  • 减刑政策对于诈骗罪的适用范围
    被判处管制、拘役等刑罚的诈骗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凡是能够做到遵守监狱规定,积极接受教育,可以认定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或是服刑期间立功表现的,就可以考虑对其减刑,但最多减一半的刑期。以下为立功情节: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检举揭发监狱内外属实的重大犯罪活动;诈骗分子有发明创造或者技术革新的;有舍己救人行为的;诈骗分子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非法集资怎样减刑犯罪分子因非法集资的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应当服从规定,真诚悔罪,或作出巨大贡献即可以减刑。《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
    2023-07-06
    402人看过
  • 刑罚措施的种类和适用范围
    刑事制裁的强制措施一般包括取保候审、拘传、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其适用对象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是不得对当事人和案外人采取刑事制裁措施。在刑事诉讼的流程中,为了其顺利进行,有关机关会依法拘留或者逮捕犯罪嫌疑人,刑事制裁措施的执行人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制裁措施,否则就是非法执行。对侵犯商标权构成犯罪的刑事制裁措施1.根据刑法第213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2.根据刑法第214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根据第215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
    2023-07-01
    234人看过
  • 减刑的适用范围包括什么,死缓罪犯如何减刑
    减刑的适用范围包括什么关于减刑的适用范围,就中国的刑法而言,所说的减刑主要针对的是少数几种自由刑的减免,尚未涉及权利刑、财产刑、生命刑的减免。1、死缓两年期满后的处理不应属于减刑范畴。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下称死缓)在两年期满后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处理方法,不应列入探讨的减刑之中。理由是:(1)死缓在两年期满后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处理方法,是刑法规定的必然处理方式之一。(2)判处死缓的罪犯,在两年期满后被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自此以后的减刑问题,则与所探讨的减刑是一致的。2、附加刑一般不应适用减刑。基于刑法主要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而有些刑罚种类的变更,在某种程度上,对罪犯执行刑罚的影响力并不是很大,或者说,对解决犯罪人的刑事责任问题没有多大的影响力。死缓罪犯如何减刑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
    2023-06-11
    255人看过
  •  轻罚和减轻罚则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这段内容描述了从轻处罚的条件,包括:1. 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2. 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后果;3. 受到他人胁迫而犯法;4. 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并有所立功表现;5. 其他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以下条件适用于从轻处罚:1.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2.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后果;3.受到他人胁迫而犯法;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并有所立功表现;5.其他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 【依法从轻处罚的条件】依法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律框架下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刑罚的一种司法原则。从轻处罚的条件包括:1. 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认定为认罪认罚。在认罪认罚的情况下,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刑罚。2. 悔罪表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追诉前,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其罪行的危害后
    2023-08-24
    422人看过
  • 刑法:死刑的适用范围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刑法典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这实际上是规定了严格的死刑适用条件。只适用于从表述上就体现了限制死刑的精神。罪刑极其严重,指罪行对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危害特别严重,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同时行为人具有极其严重的人身危险性,主观恶性特别巨大。审判机关在根据刑法分则的具体规定适用死刑时,应该遵循此一标准,并符合适用死刑的总体情节的要求。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刑法典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为死刑的适用对象作出了限制。也就是说,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即使其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也不能适用死刑。此处所谓犯罪的时候,是指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所谓不适用死刑,是指不能判处死
    2023-06-11
    118人看过
  • 有期徒刑缓刑的适用范围和限制
    有期徒刑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是指对犯罪人判处刑罚,但在一定时间内暂缓执行刑罚的制度。缓刑的基本特点是:判处刑罚,同时宣告暂缓执行,但又在一定期限内保持执行的可能性。缓刑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具有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刑罚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原判刑罚的不予执行是以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或者未被发现漏罪,或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为条件的。如果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则应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如果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则应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是什么意思?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的意思是,因犯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宣告缓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四年。如果该犯罪分子在四
    2023-07-02
    176人看过
  • 减免税的范围及适用对象
    减免税类型:1、税基式减免即通过缩小计税依据方式来实现税收减免。具体应用形式有设起征点、免征额和允许跨期结转等。2、税率式减免就是通过降低税率的方式来实现税收的减免。3、税额式减免就是通过直接减免税收的方式来实现税收减免,具体包括全额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征率和核定减征额等。关税特定减免税规定的法定减免有六种货物、物品: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规定数额以内的物品;法律规定减征、免征的其他货物、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第三十三条纳税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税、免税。减税、
    2023-07-04
    267人看过
  • 公章的用途和适用范围
    公司一般都有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专用单、法人章。如果对外而言就使用范围与法律效律及用途的区别。法人私章:一般是方型,可用于支票、订合同、报表上等等。公司公章:一般是圆形,可用于公文、订合同、报表上等等。财务专用章:一般是方型,可用于支票、收据、发票、报表上等等。合同专用章:一般是圆形,可用于各类合同书上。发票专用章:一般是椭圆型,可用于各类发票上。一、公司银行开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一般情况下,公司银行开户需要的资料文件有: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公司章程,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股东或者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复印件,公司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等印章,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明,此外银行要求提供的文件。每个银行的流程不同,具体需要的文件要结合银行的规定。二、个体户一定要刻三个章吗个体户不一定要刻三个章。领取营业护照同时在公安局批准部门下可以
    2023-03-28
    70人看过
  • 死缓限制减刑案件适用情况范围
    1、对累犯限制减刑。按照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累犯一般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再次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情形。由于累犯体现了较高的人身危险性,故刑法明确规定应当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印发的《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也明确规定:要依法从严惩处累犯和毒品再犯。凡是依法构成累犯和毒品再犯的,即使犯罪情节较轻,也要体现从严惩处的精神。尤其是对于前罪为暴力犯罪或者被判处重刑的罪犯,更要依法从严惩处。可见,死缓犯作为判处重刑之罪犯,一旦构成累犯,必当从重惩处。2、对七类严重犯罪判处死缓的限制减刑。修正案规定,凡判处死缓的罪犯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而犯罪者,法院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这是因为,实施七种犯罪之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论罪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因具有法定从宽
    2023-06-23
    181人看过
  • 最高法明确刑事案"赔钱减刑"适用范围
    中国青年报2月10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了《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基本刑事司法政策,贯穿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罚执行的全过程,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在新时期的继承、发展和完善,是司法机关惩罚犯罪、预防犯罪、保护人民、保障人权、正确实施国家法律的指南。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说,《意见》不是提供具体的定罪量刑标准,而是重在解决政策导向问题,从宽和从严都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不被判处死刑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如果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法院在判决时可以酌情从轻处理。这一做法被通俗地理解是“赔钱减刑”,曾一再引发争议。今天公布的《意见》明确,被告人案发后对被害人积极进行赔偿,并认罪、悔罪的,依法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因婚姻家庭等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属对被告人
    2023-06-11
    211人看过
  • 刑罚和民罚的区别及其适用范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刑事处罚和民事处罚的区别在于:1、刑事处罚是国家在追究犯罪分子的责任,民事处罚是受害人在追究加害人的责任;2、刑事处罚具有惩罚性,民事处罚具有损害补偿性;3、刑事处罚的原因是行为人做出了犯罪行为,违反了刑法,民事处罚的原因是,受害人被侵犯了合法的民事权益。民事和商事的区别第一,民事和商事活动在主体方面存在一定区别。民事法律主要是调整公民之间关系的规范,因此所有公民都可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但商法则不然,它是调整作为商人的那一部分公民之间或那一部分公民与公司以及公司之间的规范,因此,并非所有公民都可成为商法关系的主体。这就意味着,民一庭的法官与民二庭的法官有可能面临的是性质不同的当事人。第二,商事和民事活动在客体方面也存在一定区别。商法所调整的对象显然与民法不同。具体说,前者调整的对象主要是象买卖这样的贸易活动,权利义务标的一般是商品;而后者则是所有涉及人身关
    2023-07-01
    177人看过
  •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刑法对每种罪名都做了详细的定义和规定,并进行了刑法罪名解读,本文主要对刑法中的罪名解读进行了介绍。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一条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四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
    2023-04-22
    48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减刑
    词条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更多>

    #减刑
    相关咨询
    • 的适用范围包括什么,附加刑能否适用减刑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减刑的适用范围包括什么关于减刑的适用范围,就中国的刑法而言,所说的减刑主要针对的是少数几种自由刑的减免,尚未涉及权利刑、财产刑、生命刑的减免。(一)死缓两年期满后的处理不应属于减刑范畴。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下称死缓)在两年期满后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处理方法,不应列入探讨的减刑之中。理由是: (1)死缓在两年期满后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处理方法,是刑法规定的必然处理方式之一。 (2)判处
    • 刑事和解程序适用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9
      刑事和解程序适用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对于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的刑事公诉案件,可以适用本意见。上述范围内的刑事案件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属于侵害特定被害人的故意犯罪或者有直接被害人的过失犯罪; 2.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认罪,并且已经切实履行和解协议。对于和解协议不能即时履行的,已经提供有效担保或者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确认; 4.
    • 减刑与假释的条件和适用对象范围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04
      一、减刑的条件和适用对象范围是: (1)实质条件: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2)限度条件:减刑以
    • 专属管辖的范围和适用范围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8-05
      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 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 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
    • 死缓限制减刑适用的情况及范围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解释,限制减刑意为重大刑事案件判定为死缓时,若后期有减刑,也必须服满一定期限。所以限制减刑不是说不可以减刑,而是表示只能减刑一定的时间,不可无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