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如何计算侵犯商业秘密的损失赔偿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5:56:53 410 人看过

我们都知道商业秘密是一个公司的核心,对此我国也作出了许多法律条例来保护商业秘密。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还会发生,那么如果因为侵犯商业秘密导致当事人的利益遭到了巨大损失的该如何赔偿损失呢?

商业秘密的损失赔偿标准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

权利人因为侵犯人的侵犯行为导致了自己权益遭受到了巨大损失的,权利人可以计算自己受损失的数额,包括本身该受益的收入和可预期的收入,主要有:该商业秘密的成本、商业秘密的利用价值等等。

2.

侵犯人因为侵犯商业机密的行为让自己获得收益的,例如侵犯人将商业机密贩卖给他人从中获得的收益应当如数赔偿给权利人。侵犯人使用该商业机密从事经营活动的,并且获得了利润的,应当赔偿给权利人。

3.

如果无法按照上述的两种行为确定损失赔偿的,则可假设侵权人如果要取得该商业秘密该付多少的许可费用。通过应付的许可费用来确定应赔偿的损失额。但这并不是说侵权人是合法拿到该商业秘密的。

侵权人除了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还需要承担刑罚,在刑法上,该罪根据结果可以分为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两种,重大损失主要是指侵权人因为侵权行为而导致权利人原本的经营活动发生了特别大的经济损失等等,严重后果是指侵权人因为侵权行为导致权利人企业破产或者清算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19: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怎样防止侵害商业秘密,如何预防侵犯商业秘密
    在我国,侵权一旦发生,就很难对商业秘密权利实施保护,而且实施保护的代价也很高。因此,中国的企业应采取全面的措施事前来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力争把侵权风险将至最低。以下是一些可借鉴的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保密做法:(一)商业秘密核查:公司商业秘密的发展和保护是一个动态过程,最好实行定期审核的办法,即筛选商业秘密计划,找出所有潜在的商业秘密信息,确保其处于受保护中。(二)规定限制的访问区域、密码及所有秘密信息使用者的安全检查。(三)对敏感资料加密并放置安全地方存储。(四)如有可能,秘密信息的使用者只能有权使用信息的必要部分。(五)采取分类办法,如在材料上加盖图章,标明“秘密”或“机密”等字样。(六)与将要接触商业秘密的人订立保密协议和不得参与竞争协议。(七)要求出示雇员身份证和来访者通行证。(八)制定颁发雇员手册,对有关商业秘密、复印政策等做出规定。(九)对管理人员,主要雇员以及将会经常使用接触秘密信
    2023-04-19
    114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的代价:200万元赔偿
    谢某原任吉隆机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主任,1996年他跳槽到了一家新的公司。谢某走时,将原公司有关资料复制在十几张计算机软盘上带走了。吉隆公司认为谢某违反了公司的保密规定,并且发现被他带走的资料正在应用于他的新公司,于是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向海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投诉。工商局认定,谢某现在单位的行为构成以不正当手段和方法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吉隆随后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处谢某及所在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商业秘密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责任具体而言,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将要承担以下几种法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泄露商业秘密给权利造成损失的,侵权人要承担赔偿责任。行政责任泄露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可以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接下来有关部门就会根据泄露秘密的情形,对侵权人做罚款等处罚。刑事责任如果泄露商业秘密造成权利人损失较重的,根据具体情况,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了。按照法律
    2023-07-02
    242人看过
  • 哪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下列行为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1、掌握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违反竞业协议或者保密协议,向他人提供单位商业秘密的;2、未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人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教唆、引诱等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3、其他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盗窃,一般是指通过窃取商业秘密的载体而获取商业秘密;利诱,是指以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为诱饵,使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提供商业秘密;胁迫,是指对知悉商业秘密的人进行恐吓、威胁,迫使他人提供商业秘密。其他不正当手段,是指除盗窃、利诱、胁迫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如抢夺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这是上述第一种行为的继续。披露,是指将其非法获得的商业秘密告知权利人的竞争对手或其他人,或者将商业秘密内容公布于众;使用,是指将自己非法获
    2023-08-18
    450人看过
  •  确定侵犯商业秘密赔偿金的方法
    商业秘密侵权赔偿的确定方法包括:确定侵权行为给商业秘密权利人带来的损失,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润作为赔偿金额,可以参照商业秘密许可使用或花费的合理费用来确定,也可以采用定额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分为三种,分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或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商业秘密侵权赔偿的确定方法如下:首先,确定侵权行为给商业秘密权利人带来的损失;其次,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润作为赔偿金额;如果未能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侵权人的利润,可以参照商业秘密许可使用或花费的合理费用来确定;最后,可以采用定额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
    2023-09-04
    198人看过
  • - 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法及司法实践
    侵犯了商业秘密罪的处罚标准:1、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别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罪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而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对于那些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不合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的商业机密,给商业秘密的拥有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简言之就是没有经过秘密拥有人的允许擅自使用,造成损失的行为。《中
    2023-07-07
    182人看过
  • 商业刑事犯罪之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如何的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
    2023-03-28
    463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的损害赔偿额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在确定侵犯商业秘密的损害赔偿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下各方面的因素:1、商业秘密权利人的侵权行为而遭受的损失。这主要是权利人可计算的财产、收入方面的损失。包括:(1)研制开发成本,如花费的时间、金钱和付出的财力等;(2)现实利益损失,如生产成本的降低、销售额的提高、利润率的增加等;(3)将来可得利益的合理预期。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润为赔偿额。具体计算方式可以为:销售量减少的数量乘以每件产品合理利润的乘积;销售减少的总数难以计算的,可以侵权人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合理利润的乘积作为损失的赔偿额。3、未能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所获利润的,可参照商业秘密许可使用或者花费的的合理费用来确定。当商业秘密权利人与他人曾签订商业秘密许可合同时,可采用此种方法计算赔偿额,一般情况下,其许可费用是多少,可推定该数额为赔偿数额。当然,在用该方法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综合考虑侵权人的性质
    2023-02-04
    236人看过
  • 损失多少才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损失多少才算重大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第73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如何计算损失数额?实务当中计算重大损失的标准有以下几种:1、以商业秘密权利人收入的减少额为标准;例如,A公司该公司自2007年9月初业绩开始下滑,月销售收入较8月下跌15.63%,计699万元。因此法院认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造成公司的客户流失、营业额下降及利润下降等重大经济损失,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成立。但是,这种认定方式在司法实践中基本没有得到运用,主要是因为对权利人损失的认定方式是建立在权利人因侵权造成销售量减少的
    2023-04-23
    375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直接经济损失”怎么理解?
    一旦被认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除了得接受一定的处罚,那么还可能需要赔偿权利人损失。实践中,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罪构成的损失,主要是按照掌握商业秘密的权利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确定。按照法律上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需要侵权人给掌握商业秘密的人造成重大损失,这个损失就是指经济方面的重大损失,包括减少盈利、增加亏损、引起破产、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等等。根据司法实践,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就会被立案起诉。而这里的“直接经济损失”,就是行为人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的直接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的价值,但注意地是,不包括间接经济损失。要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除了需要造成掌握商业秘密的人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致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还需要满足下面的条件才可以:1、控告你侵犯的东西是商业秘密所谓的商
    2023-04-30
    396人看过
  • 窃取商业秘密算犯罪吗,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什么?
    窃取商业秘密算犯罪吗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什么窃取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
    2023-06-26
    102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的经济损害赔偿的认定及其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5条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原劳动部办公厅劳办发〈1996〉100号《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第二款规定:“……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以上规定,侵犯
    2023-06-09
    372人看过
  • 网络商业秘密侵权赔偿
    (1)以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作为定罪量刑和实际赔偿的依据。商业秘密权利人可计算的财产、收入方面的损失应全部作为损失的数额。这里既包括权利人本身的收入,也包括权利人预期的若干年内收益。主要考虑的因素有:商业秘密研制开发的成本、商业秘密的成熟程度、商业秘密的利用周期长短及其是否可以重复利用,以及商业秘密的使用和转让、市场的供求状况等。(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作为损失和赔偿额。这种损失的计算以侵权人未再向第三人披露、转让和不为其他公众所知为前提。对于非法将商业秘密出卖给他人的,以其非法出卖收入为损失额;违法使用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以其因此获得或增加的利润为损失额。如果侵权人的行为属于间接使用(如利用跳槽员工带来的原单位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以其产生的效益为损失及赔偿额。(3)以不低于商业秘密使用许可的合理使用费为损失及赔偿额。当上述两种方法计算不便时,可采用这
    2023-06-13
    70人看过
  • 商业秘密赔偿数额一般以己方受到的损失和侵权获得的利益为计算依据。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但这仅仅是原则性规定。最高法院和地方法院对此作出一些相应的司法解释参考意见。目前普遍采纳的办法有:(1)以被侵权人的利润的减少作为赔偿的金额;(2)以侵权人在同等条件下获得该商业秘密须付出的转让费作为赔偿依据;(3)以侵权人的侵权产品销量乘以被侵权人在被侵权以前该产品的平均利润作为赔偿依据。商业秘密损失计算商业秘密的损失计算大致分为以下两种:1、一是以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作为定罪量刑和实际赔偿的依据。商业秘密权利人可计算的财产、收入方面的损失应全部作为损失的数额。这里既包括权利人本身的收入,也包括权利人预期的若
    2023-08-17
    182人看过
  • 2023商业秘密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商业秘密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是什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第二十一条经营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3-04-22
    431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侵犯商业秘密的损失是间接损失吗?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损失如何认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3
      侵犯商业秘密的损失是间接损失。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对权利人实际损失的认定既涉及到罪与非罪的界限,也涉及到重罪与轻罪的划分。正确认定损失的数额,将成为确定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的关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侵害商业秘密给权利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损失计算方法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2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实践中计算权利人的损失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商业秘密权利人收入的减少额,通常与下降前的月销售额相比较; 2、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额; 3、商业秘密的研发费用; 4、商业秘密的自身价值,通过资产评估公司评估来进行确定。
    • 在我国商业秘密被侵犯要如何补救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28
      商业秘密被侵犯应该如何补救 1.第一、申请仲裁 企业与职工(包括离职的)之间因商业秘密引起的纠纷或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期限未满,擅自跳槽,带走企业商业秘密,侵犯企业利益的,企业可依据《劳动争议条例》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必经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第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
    • 侵犯商业秘密赔偿标准有哪些,侵犯商业秘密赔偿标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23
      侵犯商业秘密的赔偿范围: 一是实际损失,即因侵权人的行为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不仅是指受害的经营者的实际减少,也是指受害的经营者应当得到而未得到的预期利益。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就是权利人因侵权行为而导致产品销量的减少、利润的下降;间接损失是权利人预期合理收入的减少,即可得利益,这是商业秘密在生产、经营、转让等增殖过程中预期可得的利益,是由于侵权行为造成权利人不能正常利用该商业秘密而遭受
    • 侵犯商业秘密被侵犯之后企业能否获得经济损失赔偿和经济损失赔偿?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01
      企业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可以分为积极的保护和消极的保护两种。积极的保护又称为事前保护,即建立相应的保护制度,防患于未然。消极的保护又称为事后保护,即当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出现后,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就要运用各种法律武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企业在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可以得到的法律救济主要有以下几种:民法救济民法上的救济请求权就是基于合同或者侵权行为,要求违约人或侵权人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