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的申请人应该是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11:42:34 486 人看过

一、工伤认定的申请人应该是谁

工伤认定的申请人应该是: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三是工会组织。

1.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而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承担了许多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后,为了及时抢救受伤职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必要要求职工所在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伤申请义务。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申报时间限定为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天以内。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同意,才可以将申请时间延长。

2.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3.工会组织。

二、工伤认定要走哪些流程

工伤认定流程主要有申请、受理、审核、决定几部分,具体流程介绍如下:

1.申请人备齐上述资料向社保局或市政务服务中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则受理;

3.受理资料后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核实;

4.根据调查情况作出认定结论;

5.将认定结论送至申请人。

三、工伤认定以后要做什么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进行工伤鉴定,持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得到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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