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监察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救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4:36:17
227 人看过
对劳动监察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救济对劳动监察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救济
当事人对市、区、县劳动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劳动监察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救济对劳动监察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救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职工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分不服能否通过劳动监察部门解决
176人看过
-
行政监察机关对被监察部门的违法行为有直接处罚权吗
444人看过
-
劳动监察行政处罚的形式
139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有权进行行政处罚吗
310人看过
-
劳动监察部门能对违法者作何处罚吗
303人看过
-
行政复议:针对不服行政处分的救济途径
119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处罚决定
词条
#行政处罚决定
最新文章
#行政处罚决定
相关咨询
-
对劳动部门做出的决定不服,可以向劳动部门提出行政复议吗?不服的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231,劳动部门做出的决定,属于行政管理范围。对劳动部门做出行政决定不服,行政相对人可以向做出决定的劳动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行政相对人也可以不经过复议,直接向做出决定劳动部门所在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后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3,《行政复议法》规定: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
单位不服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6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结果后的十五日内申请行政复议。行诉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行诉法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法定诉讼时效即法律有规定的诉讼期限从其规定。中国行政法律所规定的行政起诉期限有5天、10天、15天、30天等不同期限的规定。
-
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有何救济途径?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行政监察部门对违规违规行为的处罚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4监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应当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分:(一)接到规划违法行为或者土地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后不按规定受理、登记的;(二)在责任地段内不履行日常巡查职责,未能及时发现规划违法行为或者土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三)发现规划违法行为或者土地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报告,情节严重的;(四)对规划违法行为或者土地违法行为不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五)其他不依
-
劳动监察部门对企业的行为处理规定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1你可依法先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劳动局/站、劳动监察队/站)投诉反映,理性表达利益诉求,避免打砸抢暴力行为或自杀自残过激行为;协商无法处理的可依法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并聘请律师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