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损失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02 12:47:05 327 人看过

一、确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损失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在司法实践中,商业秘密的“重大损失”的计算大致有以下几种:

1.以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作为损失。

3.以不低于商业秘密使用许可的合理使用费作为损失。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认定标准是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罪认定标准: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商业秘密权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既遂一般判几年

行为人犯侵犯商业秘密罪既遂的,法院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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