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犯罪和个人犯罪的不同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4:30:25 152 人看过

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以下三点:

(1)是否为了单位的利益,是否由单位的决策机构决定。单位决策机构产生单位意志,指挥单位行为的实施,任何单位成员在单位业务活动中依据决策机构的决定实施的行为,应视为单位行为。单位犯罪所具有的特定程序性,即符合单位决策程序,是它与自然人盗用单位名义或擅自以单位名义进行的犯罪相区别的重要特征。

(2)是否是以单位的名义。行为以单位的名义实施是认定单位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并非所有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犯罪都是单位犯罪,打着单位的幌子,利用单位名义,为个人谋取利益的不法行为,当然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

(3)行为是否在单位成员的职务活动范围内,或者与单位的业务活动相关。单位只对其在业务范围内或与业务相关的活动范围内的行为负责。如果行为与单位业务没有任何关系,则不应让单位承担刑事责任

一、规定单位犯罪的免除条件有哪些

单位犯罪的免除条件规定如下:

1、个人为开展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走私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3、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收入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自然人犯罪的规定进行定罪处罚,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二、法人犯罪股东要负法律责任

法人犯罪是与自然人犯罪相对的概念,在我国被称为单位犯罪,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或直接责任人员,经法人决策机构授意或允许,为法人的利益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律、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那么法人犯罪股东有责任吗?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规定了两罚制,除了对单位判处罚金刑外,还应对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因此,如果股东不知情、未参与的情况下,通常不会被牵连承担刑事责任。如单位被判处罚金,而单位财产不足以缴纳罚金时,要看股东是否如实履行对公司的出资义务。因为股东对公司如实履行出资,那么股东就无需承担责任,相反股东要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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