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涉外仲裁工作,被确定为继商贸、建设、金融、保险、证券期货和非公经济之后,我国发展仲裁事业的又一工作重点。7月26日,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的2011年全国仲裁工作年会上,负责联系仲裁工作的国务院法制办卢云华司长在明确上述工作任务的同时,要求各仲裁机构将国有企业作为主要工作对象,将引导国有企业优先选择国内仲裁机构、防范境外仲裁风险,作为全面推进涉外仲裁工作的重要突破口。
将涉外仲裁作为工作重点,在卢云华看来,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一方面,我国涉外企业纠纷解决方式的自主选择权大大增加,我国企业海外仲裁的风险也日益显现;另一方面,国内仲裁机构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已经具备涉外仲裁能力,完全可以做到依法公正及时地仲裁涉外经济纠纷。
为何将国有企业作为涉外仲裁工作的突破口?卢云华解释:国有企业与国计民生关系最为密切,国有企业有效防范境外仲裁风险、选择中国仲裁机构,有利于保障我国经济安全,有利于争取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重视和支持,有利于凸显仲裁的社会作用。
要使所有国有资产的管理者、经营者认识到,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也是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风险也是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风险之一。由于纠纷解决方式选择不当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要依法承担责任。卢云华表示。
卢云华在会上明确涉外仲裁工作发展的目标,是要努力使参与国际经济交往的我国市场主体尽可能地主动选择中国仲裁,努力使分享我国改革开放成果和市场经济建设利益的境外当事人接受中国仲裁。
目前,国内仲裁机构涉外案件的受理不尽如人意。据统计,2010年,全国209个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涉外案件总数是1219件,占受理案件数的比率仅为1.6%。
-
【仲裁法】《涉外仲裁》(2)——涉外仲裁机构
124人看过
-
涉外仲裁协议仲裁意思表示准确性的认定
384人看过
-
涉外仲裁机构办理涉外仲裁的程序
235人看过
-
怎么认定涉外仲裁
315人看过
-
涉外仲裁名册
162人看过
-
涉外仲裁条款未明确规定仲裁机构的,视为无效
176人看过
涉外仲裁是指按照当事人的合同约定,涉外仲裁委员会依据法律对申请人、被申请人之间的纠纷居中裁判的制度。经过涉外仲裁机构委员会裁决的,仲裁裁决书制作出来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可以再以同一个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 更多>
-
涉外仲裁时效如何确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3我国《仲裁法》第74条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88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该诉讼时效可以适用于仲裁时效,具体到每个仲裁案件的时效,仲裁庭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确定。参照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
-
涉外仲裁送达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5涉外仲裁的过以下方式送达:1。按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与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对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4、委托受送达人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5、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和业务代理人送达;6、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允许邮寄的,可以邮寄。
-
浦东涉外仲裁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29关于浦东劳动仲裁的材料如下: (一)《申诉书》。申诉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申诉书》,《申诉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诉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诉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申诉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诉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三)能够证明与被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
-
什么是涉外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9当事人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应当提出证据证明该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未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被申请人未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因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三)仲裁庭的构成或者仲裁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四)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当事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
-
涉外仲裁是什么意思,涉外仲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涉外仲裁是终局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8涉外仲裁,也称国际仲裁,主要是指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即在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活动中,当事人根据他们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确定的法律关系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各方都同意的仲裁裁机构进行仲裁的活动。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涉外仲裁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是争议的当事人具有不同的国籍,其主要营业地或住所地不在同一国家,或是依不同国家的法律组成的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二是争议的标的具有涉外因素,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