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处置抵押房产涉及哪些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8:33:27 118 人看过

关于处置抵债资产涉税问题。《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规定,借款者无力归还贷款,抵押的房屋被银行收走以抵作贷款本息,这表明房屋的所有权被借款者有偿转让给银行,应对借款者转让房屋所有权的行为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同样,银行如果将收归其所有的房屋销售,也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一、一般哪些是属于可抵押房产

1、房产。作为不动产,房地是不可分离的,房产必然包括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性质的权利,它是指民事主体对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分为以下四类:城镇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农用地使用权。并非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均可以抵押。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如下:

(1)依出让方式和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城镇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可抵押;

(2)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后抵押的荒山、荒沟、荒水、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3)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及其占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投入的资产所组成的综合财产。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必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在建工程,因为只有可以转让的在建工程才能通过转让实现其价值,从而保证抵押权的实现。

4、已经付清部分或者全部房价的预购的未竣工的商品房。

二、哪些房产不能为借款作抵押

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地上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进行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已经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除外。

3、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4、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

5、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6、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7、以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地产不能全额抵押,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

8、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10、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18: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置换新房产支付资金有哪些涉税处理
    企业有一栋50年产权的房屋,现在想置换一套新房产,需要再支付一笔资金,那么这一整套业务包括涉及的税款问题该如何处理?在会计处理方面,按现行会计制度和准则规定,如果支付的资金(补价)不高于所支付的资金与换出房屋公允价值合计金额的25%,则该项交易属于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性交易业务,如果高于25%的属于货币性交易。属于货币性交易的,要将交易视为以公允价值(这里的公允价值一般是按双方议定的价格确定,如没有议定价格或者议定价格显失公平的,按同一楼盘公开销售价格或者平均销售价格计算)购买新房,并对旧房按固定资产清理程序处理账务,出让旧房屋的价格为所换入新房的公允价值与所支付货币资金的差额,按此差额做营业外收入并确认旧房清理损益;属于非货币性交易的具体会计处理建议查看《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税务处理方面可能涉及多个税项。其中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是将此业务视同两项业
    2023-05-04
    176人看过
  •  抵押权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对房地产进行处置?
    根据抵押权法的规定,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房地产的情形包括债务履行期满且抵押权人未清偿债务、抵押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且其合法继承人或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抵押人被宣告解散或破产、抵押人违反抵押权法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以及抵押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情形。根据抵押权法的规定,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房地产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清偿债务,且债务人和抵押权人未能达成延期履行协议。2.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导致抵押权人无法催告其履行债务,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或者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3.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4.抵押人违反抵押权法的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5.抵押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抵押权人可以处置抵押房地产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处置抵押房地产的情形包括: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
    2023-08-26
    290人看过
  • 抵押安置房产有哪些风险?
    一般来讲,动迁安置房是指政府组织实施,提供优惠政策,明确建设标准,限定供应价格,用于本市重大工程、旧城区改建等项目居民安置的保障性安居用房。动迁房是否可以贷款,取决于动迁房是否具有抵押的资格。一般被安置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土地使用权证之后就可以将动迁房抵押贷款。看房产证的性质是否是可交易,若是不可交易便不能做抵押。安置小区停车位被物业收费合法吗安置小区是否可以收取停车费首先要看停车位的产权是不是业主共有的,如果是业主共有的就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洽谈,如果物业合同里包含了停车管理,就该收费,收费标准由业委会和物业单位洽谈结果为准,当然物业收了费就得保证小区内的车辆安全,包括被盗被刮擦等。如果物业服务不包含停车服务,就不需要付费。
    2023-07-05
    426人看过
  • 房产证抵押贷款注意哪些事项,贷款买房房产证要抵押给银行吗
    一、房产证抵押贷款注意哪些事项房产证抵押贷款注意事项:1.有的房产不能用来抵押贷款;2.银行对于房产的价值,并不是以房产的市值为准,而是通过指定的评估公司实地看房,按房产的面积、装修、朝向、交通状况等综合考评后给出的评估值为准的;3.银行并不是完全将贷款资金发放到申请人的账户,而是根据借款人所提供的资金用途,将资金下放到相应的收款处;4.房产抵押不登记,抵押权不成立。二、贷款买房房产证要抵押给银行吗贷款买房房产证不要抵押给银行,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后,《房屋所有权证》由房屋买受人收执,而银行所持有的是《房屋他项权证》。《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
    2023-06-27
    139人看过
  • 向银行贷款时房地产抵押类型有哪些?
    一、向银行贷款时房地产抵押类型有哪些1、房地产抵押,不转移占有方式的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形式;2、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将预购的房屋抵押给银行,通过银行偿还贷款;3、在建工程抵押,是指将在建工程及其土地使用权一起抵押给银行。二、房产抵押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债权人、债务人、抵押人的姓名(名称)、住址;(2)被担保主债权种类、数额;(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4)房地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5)抵押担保的范围;(6)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2023-04-18
    340人看过
  • 银行抵债资产处置流程
    一、银行抵债资产处置流程银行抵债资产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我国法律规定:银行以抵债资产取得日为所抵偿贷款的停息日。银行应在取得抵债资产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严禁违规账外核算。银行取得抵债资产时,按实际抵债部分的贷款本金和已确认的表内利息作为抵债资产入账价值。银行为取得抵债资产支付的抵债资产欠缴的税费、垫付的诉讼费用和取得抵债资产支付的相关税费计入抵债资产价值。银行按抵债资产入账价值依次冲减贷款本金和应收利息。银行在取得抵债资产过程中向债务人收取补价的,按照实际抵债部分的贷款本金和表内利息减去收取的补价,作为抵债资产入账价值;如法院判决、仲裁或协议规定银行须支付补价的,则按照实际抵债部分的贷款本金、表内利息加上预计应支付的补价作为抵债资产入账价值。(一)企业取得的抵债资产,应按其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原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2023-06-06
    313人看过
  • 未成年人房产抵押可以银行抵押吗
    未成年人是不可以办理房产抵押的。办理房产抵押,需要当事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办理房产抵押。但是如果是十六岁至十八岁以自己劳动为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可以办理抵押。一、卖给未成年东西违法吗不违法,但是出售贵重物品给未成年人存在如下民事法律风险:在我国,未满18岁的人(除了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仅能进行简单的民事行为,处分小额资产,其未经法定监护人同意进行大额资产交易,处分大额资产的行为,一般会构成无权处分而造成合同可撤销。二、未成年人能立遗嘱吗未成年人一般不能遗嘱。立遗嘱只有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才可以立遗嘱。年满16周岁,并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立遗嘱。其他的未成年人还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不可以立遗嘱,即使立下遗
    2023-06-28
    152人看过
  • 银行办理房产撤销抵押
    撤销银行不动产抵押贷款的流程如下:在贷款还清后,借款人应该要取得银行盖章的《房地产抵押贷款注销申请表》、《XX市公共住房抵押贷款注销登记申请表》,并由抵押人签字,以及房屋所有权证。抵押登记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抵押权注销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无误后,到柜台现场办理注销手续。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三条: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文件。一、汽车抵押解押流程(一)办理汽车抵押登记:持机动车登记证书、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身份证明,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二)解除汽车抵押登记:持机动车登记证书、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身份证明→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属于单位的加盖公章→3号窗口受理、打印、发放。办理汽车抵押贷款需要准备的材料:(一)车主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二)车辆所有权证明文件。这其中包括汽车行驶证、
    2023-03-14
    366人看过
  • 如何处置抵押房产的债务?
    抵押房屋出现债务纠纷时,如果债务人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拍卖、变卖房屋,所得款项清偿抵押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债务人死亡案件牵涉到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参与人、集体组织等。具体诉讼中适格的被告是谁,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原告起诉时,已经死亡的债务人不能列为被告。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二)原告起诉时,遗产未分割的,
    2023-06-24
    99人看过
  • 银行房产抵押合同丢失
    购房合同丢失后根据不同的情况需要不同的解决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1、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2、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3、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要换成新的合同。银行抵押合同丢了建议到工行开具证明或者要求提供贷款合同补办手续,按照银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至少银行有留底,复印证明与原件一致等等。具体向银行咨询,毕竟各银行要求不一致。一、房产抵押合同应该怎么样写首先要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
    2023-03-03
    242人看过
  • 抵押房地产的占有和处置
    如何占有、管理和处分抵押房地产一、占有和管理抵押房地产一、占有和管理的含义占有和管理是指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对抵押房地产的占有、使用和管理。抵押房地产由抵押人而不是抵押权人占有和管理,这是由抵押物的性质决定的。抵押不同于封圣。是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保证抵押权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因此,抵押人占有抵押房地产是一项法定权利。抵押合同约定在抵押期间对抵押房地产进行管理。抵押期间的管理是一种责任,是约定的必须履行的义务。抵押人应当维护抵押房地产的安全和完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出售、交换、赠与、拆除、改建有抵押权的房地产,但因政府建设需要拆除的除外。抵押权人有义务按照抵押合同约定的程序对抵押房地产进行监督检查。抵押人不履行管理职责的,应当接受抵押权人的指示,并按照整改要求及时采取措施。抵押房地产毁损、灭失的,抵押人应当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抵押人有义务根据保险向保险公司索
    2023-05-08
    348人看过
  • 民间借贷抵押房产可以自行处置吗?
    如办理的正式的抵押手续,是不能擅自进行处理的。办理民间借贷的房产抵押登记需要具备如下条件:(一)要有借贷当事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文本。要求签订该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签约能力,同时要求该合同的签约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真实合法,合同签订过程合法,合同签章真实。(二)要有贷款人、抵押人夫妻双方及借款人的法定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等证件原件。(三)要有借款人和抵押人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四)要提供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即借款人的结婚证或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无结婚登记的证明。(五)要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需要注意的是,抵押房产一般要求为没有设立他项权的独立合法房产;抵押房产的登记地址必须与抵押人户口簿的登记地址一致。(六)要有该抵押房产的房产评估报告。需要注意的是,该报告必须是具有评估资格的机构出具的关于该房产价值的房产评估报告。一、借款合同公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1、当事人应签订民间借贷合同
    2023-03-13
    430人看过
  • 抵押合同的内容涉及哪些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一、质押合同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二、机动车辆质押成立条件有哪些车辆质押需要以书面方式订立质押合同。《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
    2023-03-15
    107人看过
  • 破产债务在哪些方面会涉及抵押债权,以及种类有哪些
    一、破产债务在哪些方面会涉及抵押债权破产债务在以下几个方面涉及抵押债权:1.破产方所亏欠工作人员的工资,工作人员所应得的医疗保险费用、伤残费用、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以及其他在法律法规上面所规定的给予工人的其它的补偿费用。2.还没有缴纳清楚的社会保险相关的费用以及破产这一方还没缴纳完成的的税款。3.清算破产时所产生的债权。二、破产债务的种类有哪些破产债权按债务产生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同关系,破产债务的种类有:1.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2.放弃优先债权,是指那些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被迫原因而放弃的由担保而形成的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3.担保差额债权,是指虽有财产担保,但是担保物的价款不足清偿财产担保的债权数额。4.代保债权,是指当保证人为破产企业偿还有关债务后,其代为清偿的债务对破产企业来说便是代保债权,这种债权是
    2023-04-24
    31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涉及抵押权的财产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14
      下列财产可以作为抵押物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 房产抵押合同主要涉及哪些条款?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8
      抵押合同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意思表示一致所订立的协议,它是抵押权设定登记的原因文件。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额、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四)担保范围。
    • 抵押银行房产公证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9
      房屋抵押可以公证,房产抵押公证既是将自己的房产抵押给他人,用于作为偿还债务的担保,在债务无法清偿时,可将该房产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公证只是对合同的一种证明,抵押要生效,必须到房屋管理部门做抵押登记,否则无权优先受偿。 公证机构会要求当事人提交以下文件或材料: 1.房屋抵押主体资格证明,如:居民个人身份证明书及代理证书、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 2.抵押物的状况,如:名称、数量、质量
    • 民法典涉及房产抵押的内容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03
      房产抵押的条件如下: 1、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 2、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能超过70年(40年或50年,视具体情况而定)。 3、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4、借款人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借款人有正当职业和稳
    • 车抵押银行需要哪些证件及抵押程序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12
      车辆抵押在银行需要以下这些证件: 1、身份证明、拥有稳定职业且申请人拥有当地抵押车辆的所有权; 2、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置附加税证(本)、购车发票; 3、保险单、车船税、进口车辆相关税证明; 4、合作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具体以贷款银行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