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转让房地产应征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问题解答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07:30:18 405 人看过

一、土地增值税问题解答

■土地增值税计算依据是什么?

土地增值税计算依据为增值额

增值额=转让收入-应扣除项目金额

税金=增值额×适用税率速算公式

注:转让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价款及有关经济收益,成交价格低于市场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市场评估价确定转让收入。

■土地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土地增值税适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可按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取决适用税率速算公式: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增值额×30%=税金;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税金;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税金;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税金。

■什么是扣除项目金额?

扣除项目金额包括:

1.购买取得的须提供上手购房发票(每年加计5%计算)及上手购房《契税完税证》载明的税金,自建、合建的提供经审计的工程结算书及票据;上手为法院判决抵债所得的,提供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所载的抵债金额;不能提供上述凭证的为旧房重置成新折旧评估价(由房管部门审核);

2.应补交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受让土地《契税完税证》载明的税金。

3.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营业税、印花税、评估费及上手购房《契税完税证》载明的税金,

4.土地使用权转让为已发生的土地成本费用。

注:不提供《契税完税证》的契税税金不予扣减。

■办理土地增值税应提供什么资料?

办理土地增值税应提供以下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1.上手购房发票及上手《契税完税证》,自建或合建的提供经审计的工程结算书及发票,上手抵债所得的提供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

2.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评估书或发票;受让土地《契税完税证》。

3.属土地转让的提交以下资料:

(1)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及补偿金额发票;

(2)土地出让合同及地价发票;

(3)三通一平、七通一平工程合同及发票;

(4)在建项目工程合同及发票;

(5)其他有关土地费用发票。

4.属赠与房地产的提交以下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1)房地产证或权属资料;

(2)房地产估价答复书、赠予公证书。

■属政策性免征土地增值税如何办理手续?

凡属免征土地增值税范围由纳税人自行到越秀区地税局(越秀区地税局地址:诗书路9号。联系电话:81903837)办理《土地增值税免征证明》,须提交以下资料:

1.经计算无增值的凭代征点确认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税务登记证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房地产买卖合同、买卖申请表、价格审核书以及房地产证复印件等;

2.属企业兼并、转制重组、合作建房、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持相关文件办理。

二、营业税及附加问题解答

■营业税等4个税费怎样计算?合计税率多少?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堤围防护费等4个税费实行捆绑计征,具体税率为:

1、不能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

普通单位:营业税=转让收入×5%;

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7%;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堤围防护费=转让收入×0.13%。

合计税金=转让收入×5.63%。

外资单位:营业税=转让收入×5%;

堤围防护费=转让收入×0.09%;

合计税金=转让收入×5.09%。

2、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

普通单位:营业税=(转让收入-上手购入价)×5%;

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7%;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堤围防护费=(转让收入-上手购入价)×0.13%。

合计税金=(转让收入-上手购入价)×5.63%

外资单位:营业税=(转让收入-上手购入价)×5%;

堤围防护费=(转让收入-上手购入价)×0.09%。

合计税金=(转让收入-上手购入价)×5.09%

■土地使用权转让营业税如何计征?

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征收营业税。

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办理计征营业税等四个税费需提交什么资料?

计征营业税等四个税费应在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后将上手购房发票或上手抵债所得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提交53号窗口审核。

■怎样办理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完税手续?

凡属应缴税款,由53号窗口开具银行送款单到指定建设银行缴交税款,转帐支票提前三天交至53号窗口,缴款后办理完税手续,领取完税凭证后过户。

■怎样办理开具二手房屋销售发票?

需开具二手房屋销售发票的,在过户前由卖方持交易资料到53号窗口申请办理。

■开发企业转让二手房该如何申报纳税:

开发企业转让二手房应向属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自行开具销售房屋发票。凭完税证明及售房发票到53号窗办理相关手续后过户。

二00六年七月一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2: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营业税相关文章
  •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增值税吗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没有了营业税,也就没有营业税的核算了,所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新“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内容: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费、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不在税金及附加核算的税种:1、增值税;2、企业所得税;3、车辆购置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耕地占用税等,计入资产成本。一、营业税应税劳务范围的变化是怎么样的一个中美合资的企业,生产的产品主要是节日饰品,而且产品的销售
    2023-03-17
    196人看过
  • 普通住房转让免征土地增值税
    个人销售普通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因旧城改造而搬迁的纳税人,自行转让房地产也可免征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以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依照规定的税率征收的一种税收。目前,普通住房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住房: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地税局表示,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也可免征土地增值税。对于居住不满五年的非普通住房上市交易,则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具体规定是: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税率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根据增值额的大小,税率分别为30%、40%、50%、60%四档。地税局进一步明确,因旧城改造或因企业污染、扰民(指产生过量废气、废水、废
    2023-06-07
    346人看过
  • 企业重组土地增值税问题
    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税×60%-扣除项目金额×35%一、在建工程转让如何计算税费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
    2023-06-29
    74人看过
  • 旧房转让土地增值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加强对税收政策的解读。建议上级税务部门根据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税法执行过程中所反映出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权威性政策解读,做好税收相关政策的后续管理工作。比如,根据目前基层税务机关在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上存在的问题,制定一套简便易行的土地增值税核定程序、方法等操作规范,权威解答单位或个人购买后未使用再转让,是按新房还是旧房处理等。一方面解决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普遍关心的政策问题,减少工作阻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税收政策全国统一执行,确保税收政策公平、规范。关于旧房转让扣除项目金额的确认问题。旧房转让的评估计税规定,国家虽然考虑到了如果按原成本价作为扣除项目金额不尽合理,而采用评估的重置成本价能够相对消除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但从实际层面来讲,由于税负差别较大的原因,绝大多数纳税人不愿采取评估计税办法,而是主动要求核定征收。笔者建议:一是对单位和个人外购房产再销售,在税收征管上作为旧房转让行
    2023-05-04
    404人看过
  • 转让股权涉及土地增值税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转让的股权表现形式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的,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时所产生的价格增值量征收的税种。《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2024-04-28
    90人看过
  • 法律层面上土地增值税的征收问题及解析
    一、法律层面上土地增值税的征收问题及解析法律层面上土地增值税的征收问题及解析是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具体如下: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二、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具有以下标准:1.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否是国家所有,即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包括集体土地及耕地。2.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是否发生产权转让,地上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3.转让房地产取得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包括:货币收入、实物
    2023-08-10
    50人看过
  • 销售购置的房产应怎样缴纳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二十)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所以,营业税按差额缴纳;土地增值税按照增值额占扣除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增值税按销售收入减去扣除成本,关于扣除项目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七、关于转让旧房准予扣除项目的加计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
    2023-05-04
    246人看过
  • 安置房土地增值税应注意的问题
    拆迁安置房或动迁房是指按照城市危房改造政策,在改造区域内拆除私人住房或租赁公共住房,再按照搬迁或安置的政策标准,被拆迁人迁回重建后的新住房。房屋拆迁业务的常见形式是等价置换,即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原面积一对一,给予同一面积房屋的拆迁安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六条规定,房地产企业以项目房地产安置被拆迁户的,安置房按销售处理。收入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确认,确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被拆迁户的差额补偿,计入拆迁补偿;被拆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差额补偿,冲抵项目拆迁补偿。(2)开发企业采取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房为自行开发建设,房屋价值按国税发[2006]187号文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计入项目拆迁补偿;异地安置房为外购,而
    2023-05-31
    196人看过
  • 企业整体转让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因此,企业进行整体转让的时候是需要征收土地增值税的。一、企业转让需要哪些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2023-04-06
    450人看过
  • 房产税及土地增值税如何缴纳
    一、房产税及土地增值税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四级超串累进税率,计算起来比较麻烦,特别是房地产企业,计算尤为复杂。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点着手,才能更好的把握其计算。(1)增值额,即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取得收入与扣除项目金额之间的差额。(2)扣除项目金额,即税法规定准予纳税人从转让收入额中减除项目的金额,它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及其他扣除项目等。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0;(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5%;(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
    2023-04-07
    341人看过
  • 国家机关转让自用房产征土地增值税吗
    国家机关转让自用房产,不需要交土地增值税的。出让,是有特别含义的,出让的主体是国家,具体实施单位是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出让的客体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国家机关转让房产的行为不同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主体是房产所有者(可以是各个政府部门机关单位),转让的客体是房产以及随同房产一同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一、个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有哪些个人不可以出让土地使用权。所以不存在关于个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件的说法。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报经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
    2023-06-23
    191人看过
  • 土地价值应征房产税
    日前,一位纳税人向本人提出质疑:土地价值是否应当征收房产税?该纳税人于2005年在本县商业步行街购门面房一间,购买价为60万元,所购门面用于自己经营。当地税务机关按照购买价扣除30%后的余额按1.2%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所以该纳税人就提出:房产税应当依照房产原值征税,而本人所购房屋的造价仅在20万元,其余应当是土地的价值,难道土地价值也应当征收房产税?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挡雨,可供人们在其中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根据房产税的有关对房产原值的界定:房产原值是指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的车间、仓库、机房、车库、办公室、宿舍等房屋本身原价。那么土地价值是否就应当记入固定资产的科目中?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纳税人购置的不需要再经过建造过程既可使用的房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括购买房产过程中缴纳的有关
    2023-06-07
    486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以及营业税如何处理
    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以及营业税处理情况如下。第一,企业所得税。将开发的商品房转作固定资产,在企业所得税上是否应当视同销售应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将开发的商品房转作固定资产的行为发生在2008年1月1日以前,按照当时的规定,应当视同销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规定,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或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根据该规定,对开发的商品房转作公司固定资产的,应当视同销售。应当注意的是,将商品房转作公司固定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计价并非是按视同销售的计税价格,而是以原始价值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计提折旧也是以原始价值为依据。而根
    2023-05-04
    281人看过
  • 以房地产抵债如何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问:我公司以前年度根据法院判决书抵债取得房地产,现要以此房地产对外进行偿债,在计算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时,法院判决书能否作为扣除项目的合法凭证?答:《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称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以下统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二)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三)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参考《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资源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6]600号)规定:一、关于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2023-05-05
    113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营业税
    词条

    营业税是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 更多>

    #营业税
    相关咨询
    • 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应如何交税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关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征免税问题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自2006年3月2日起执行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 企业间股权转让土地增值税是否需要征收,企业转让土地增值税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以下简称“48号文”)规定:“三、关于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的征免税问题: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为了规避转让房地产过程中发生的土地增值税,常常会以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房地产。然而本文认为根据土地增值税税额随流转而生以及使用四级累进税率的特点,前一环
    • 营业税及附加是否优惠住宅增值税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0
      营业税及附加目前没有相关营业税优惠政策,应依法纳税。土地增值税1、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2、根据国税发[2005]89号文规定,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自2005年6月1日起执
    • 转让土地使用权涉及哪些税种,土地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的区别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1
      答:1.转让土地使用权涉及以下税种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应按转让土地使用权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5%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
    • 转让土地增值税需要缴税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29
      如果转让的股权表现形式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的,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时所产生的价格增值量征收的税种。股权转让交税如下: (一)如属于个人股权转让,按以下规定缴纳税款: 1、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原股东取得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