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租赁合同是否成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15:00:23 125 人看过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协议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则协议就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常规版车库转让协议标准版范本

<p>卖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p>

<p>买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p>

<p>一、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号_____车库。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车库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p>

<p>二、甲方确保提供给乙方的该车库原始收据及相关材料(如该车库上一次买卖协议)齐全、真实有效。确保该车库无任何其他权属争议(含:如属共有财产,则甲方已经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产权纠纷、经济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车库交接前存在的他权属争议、产权及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负任何责任。</p>

<p>三、乙方确认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付清甲方该车库转让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由甲方出具收条。</p>

<p>四、甲方确认于乙方支付该车库转让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后,将关于该车库的原始收据原件及相关材料(如该车库上一次买卖协议)交付给乙方,由乙方出具收条。如今后乙方进行车库的产权变更办理,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无条件配合。</p>

<p>五、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本协议;如甲方违反协议,则守约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已付款项,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贰万元;如乙方违反协议,守约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已交付的该车库权属凭证原件,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p>

<p>六、本协议双方确认签字后即日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p>

<p>甲方签名: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p>

<p>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p>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13: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停车场租赁收费标准是多少
    目前针对停车场租赁收费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如果是物业管理者收取的停车费是有标准的,标准由物价局规定,乱收费可向物价局举报。但如果车位是私人拥有的,你向他承租车位,收费则没有一个强制性的标准。不过租赁期限倒有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023-05-03
    129人看过
  • 停车场租赁交纳什么税
    停车场收取的停车费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以上简称营业税及附加)、土地使用税和企业所得税。停车场租金收入营改增税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5-03
    390人看过
  • 停车位租赁合同模板(个人车位租赁合同电子版)
    停车位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合同,共同遵守。内容如下:第一条甲方将位于地下小汽车停车位号(下简称该车位)出租给乙方。第二条租车位期限为年,即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第三条租金为每年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不含车位物业管理费。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以现金或微信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开具收条。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第四条甲方于付款当日将车位交付乙方使用。乙方使用该车位应当遵守规矩服从小区物业管理。第五条租赁期间,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车位。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车位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或赔偿。第六条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车辆、车内物品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七条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
    2023-06-04
    250人看过
  • 租赁合同成立条件如何划分,租赁合同成立条件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
    2023-03-12
    367人看过
  • 怎样撰写停车场租赁协议
    写车库租赁协议没有固定格式,但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当事人姓名或住所;2、车库的位置、面积、装修和设施;3、租赁用途;4、租赁期限;5、5租金和交付方式;6、车库维修责任;7、转租协议;8、变更和终止合同的条件;9、违约责任;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专业版车库出租协议<p>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p><p>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p><p>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p><p>一、甲方向乙方出租地下停车库,车位号码是号。乙方已经对车库进行现
    2023-07-11
    282人看过
  • 停车场租赁招标怎么进行
    租赁招标,是指出租方在企业出租前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评估资产,根据行业和本企业资金利润率确定标底,然后以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承租者的租赁形式。是指出租方在企业出租前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评估资产,根据行业和本企业资金利润率确定标底,然后以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承租者的租赁形式。停车场租赁招标怎么进行?1.公布招标通告,进行招标登记,对招标登记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投标者;2.组织投标者进厂考察,由投标者编制投标书,提出治厂方案;3.组织投标者公开答辩,对投标者进行综合考评,征求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的意见,确定中标者。实行租赁经营招标的原则1.双方当事人自愿原则。所谓自愿原则,就是在租赁经营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如何确定标底,如何提出招标要求,以及投标人怎样投标,如何设计自己的投标方案,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各自的意志决定,任何人不能非法干涉。要防止
    2023-06-13
    487人看过
  • 场地租赁算财产租赁合同
    场地租赁合同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租赁场地乙方承租甲方xxx(层/厅)xxx号场地,面积xxx平方米,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库房xxx平方米,库房位置为xxx。第二条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共计xx年xx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第三条租金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xxx;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xxx);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xx年xx月xx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xxx。第四条保证金保证金属于双方约定事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xx%计xx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
    2023-03-15
    53人看过
  •  丢失商场租赁合同是否可以补办?
    如果商场租赁合同丢失并需要补办, 商场可以参考原合同的内容来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也可以让商场在原租赁合同复印件上重新签字或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入和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如果商场租赁合同丢失并需要补办,商场可以参考原合同的内容来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也可以让商场在原租赁合同复印件上重新签字或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入和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商 场 租 赁 合 同 内 容 有
    2023-09-20
    140人看过
  • 合同上的场地租赁条款是否明确?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是怎样的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其内容如下:第一、甲方出租方和乙方承租方的基本信息,对本合同做出协议声明;第二、租赁场地及用途,租赁时长和起止时间;第三、租赁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第四、双方权利及义务、合同的解除及续签、甲乙方变更事由等事项的明细;第五、违约责任细则、免责条款和法律适用;第六、争议的解决和其他事项;第七、甲乙双方在合同签字盖章,注明合同起止时间后,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
    2023-07-08
    297人看过
  • 未交付租赁物租赁合同不成立吗?
    一、未交付租赁物租赁合同不成立吗物品租赁合同并不是以物品交付为成立的前提条件,租赁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合同成立,但物品未交付的,租赁合同未生效。进行租赁的时候,一般要签订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要载明租赁的期限、租金支付等的内容。《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2024-01-13
    53人看过
  • 租赁合同是场地证明吗
    一、租赁合同是场地证明吗是的。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如果无房产证的,那你提供预售许可证也是可以的。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注册公司的场地使用证明,你就要房东带上省份证和房屋编码。到房管所。填一张表就是场地使用证明。好了后,房管所盖上章就可以了。这样就可以用来做注册,拿税务登记证用了。二、租赁合同的特征(一)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二)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
    2023-05-03
    156人看过
  • 租赁车位超过20年合同不成立吗?
    我国土地及房屋租赁实践中存在着大量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长期租赁合同。这类长期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在合同订立后取得租赁标的(土地或房屋)的长期使用权,且大多已根据自身实际使用需要在租赁土地上新建房屋或对租赁房屋进行了装修、改造等,以此形成了承租人对租赁土地或房屋长期、稳定的实际占有、控制及使用,并对于租赁土地或房屋的长期使用享有期待利益。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长期租赁合同”)超过法定租赁期限(二十年)的部分无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合同可约定租赁用途如厂房、仓库等。集体土地所有者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当事人以违反《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为由,提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期限超
    2023-04-10
    182人看过
  • 停车收费是否成立保管合同关系?
    停车收费是否成立保管合同关系不一定成立保管合同关系,汽车停放费包括用于车位、车库的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能耗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管理服务人员费用以及法定税费等。责任鉴定的依据1、存车时,车主与停车场明确约定或可依实际情形推定停车场承担保管义务的,停车场应对停放的车辆被盗、受损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在营利性专业停车场停放的车辆如果被盗,停车场就应承担法律责任(有合法免责理由的除外)。因为,此类停车场设立的主要目的就是收费保管,并不是出租车位;车主的本意更是委托停车场保管,车主与停车场之间形成保管民法典律关系;2、存车时,车主与停车场明确约定或可依实际情形推定停车场不承担保管义务的,停车场不应对停放的车辆被盗、受损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无人管理的公益停车场就不应该对停放的车辆被盗、受损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因为此类停车场为政府城管、交通、道路等管理机关在闹市区、马路边、景区等处划定的停车场,一般无人收
    2023-03-11
    363人看过
  • 物品租赁合同是否以交付为成立要件
    物品租赁合同并不是以物品交付为成立的前提条件,租赁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合同成立,但物品未交付的,租赁合同未生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
    2023-06-15
    37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租赁物交付前的租赁合同是否成立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3
      租赁物交付前,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均在租赁合同上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租赁合同成立,合同一般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或者一方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
    • 宾馆停车场免费停车是否与宾馆成立保管合同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1
      在宾馆的停车场免费停车与宾馆成立保管合同。 宾馆属商业经营场所,对旅客寄存的物品,即使是无偿的,也应尽善良管理者的注意,否则就应对保管物的损毁、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无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是否成立? 怎么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28
      法律分析 租赁房屋时,无租赁合同依然成立,可以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应当依照口头约定按时缴纳房租,经出租人同意的,可以将租赁房屋对第三人进行转租。
    • 停车场租赁合同范本的格式是如何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停车场一事达成本协议。第一条:出租场地停车场坐落于xxxxxxxxxxxxx。第二条:租赁期限租期为xx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第三条:租金交纳方式1、月租金人民币xxxx元整(xxxx元整)。2、乙方在承租前须一次性交付给甲方押金xxxx元整,甲方在合同期满时归还乙
    • 如果商场在消防未合格的情况下出租,租赁合同是否成立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27
      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变更或者撤销后还可以要求商场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条【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