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管辖是如何确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8:23:47 386 人看过

我国的婚姻登记管辖是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的: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

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23: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婚姻登记机关越权管辖发放结婚证的效力如何
    一、婚姻登记机关越权管辖发放结婚证的效力如何无效现实生活中,违反规定跨地区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擅自为双方均非本地本地常住户口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没有得到办理涉外、涉港澳台等婚姻登记的授权而违规办理上述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但其并没有规定违反婚姻登记管辖规定的婚姻登记无效,婚姻登记管辖规定,重点是明确婚姻登记机关内部职权范围,也是为了方便申请登记的当事人系完全自愿结婚,完成了结婚登记程序,并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法院应当认定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的结婚证。二、什么叫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机关是指具有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行政职能的行政机关。目前,我国婚姻登记机关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经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具有办理内
    2023-05-04
    405人看过
  • 如何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什么是婚姻登记程序,考试登记如何办理婚姻登记1.中国大陆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向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1)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三代以内无直系血亲或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妇幼保健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在实施婚前医学检查的地区,即将结婚的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应当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医学检查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向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一方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幼保健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但新《婚姻登记条例》删除了原《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中关于婚前健康检查证明的规定,申请时不再需要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查验婚姻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明和证明材料,并查询有关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2023-05-07
    237人看过
  • 婚姻登记的管辖区域划分知多少
    婚姻登记管辖区域划分如下:1、县、无区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本行政区域内一方常住户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2、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人民政府在乡居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3、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应当办理涉外、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华侨、境外人员的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有哪些种处理方式结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1、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证件材料齐全的,依法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2、男女双方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不予登记;3、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证件材料不齐全的,告知补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023-07-05
    171人看过
  • 婚姻诉讼管辖确定原则
    离婚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离婚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解决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向那个法院提起诉讼的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原则。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一、被告住所地有哪些内容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作为被告的公民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原告就被告是民事案件确定地域管
    2023-03-09
    323人看过
  • 婚姻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有哪些
    结婚程序,是指婚姻成立所必须履行的程序或方式。婚姻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是:(1)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4)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一、协议离婚程序是什么?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①户口证明;②居民身份证;
    2023-03-08
    344人看过
  • 涉外婚姻管辖的法律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涉外婚姻管辖的法律规定是如何规定的:一、涉外婚姻离婚的管辖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四条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五条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十六条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七条已
    2023-02-28
    332人看过
  • 如何明确不动产登记与物权确认争议的管辖
    明确不动产登记与物权确认争议的管辖:在案件的受理上,规定因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以及作为不动产物权的登记基础的买卖、赠与、抵押等产生争议而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一、不动产登记分为几类1、不动产首次登记,主要是指不动产权利的第一次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如实践中的总登记和初始登记。2、变更登记,主要针对不动产权利人的姓名或者不动产坐落等发生变化的情形。3、转移登记,主要针对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如买卖、继承、赠与、以不动产作价入股等,这是最为普遍的一种登记类型。4、注销登记,适用于不动产权利灭失的情形。5、更正登记,一般是指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登记簿的错误记载事项进行更正的行为。6、异议登记,是指登记机构将事实上的权利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权利所提出的异议申请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的行为。7、预告登记,是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为变动的的请求权的
    2023-03-17
    75人看过
  • 婚姻登记地管辖重婚罪的诉讼案件吗
    可以在婚姻登记地起诉重婚罪,《刑法》分则条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一、司法解释1、从重婚者的主观特征来看,其重婚行为是直接
    2023-04-10
    226人看过
  • 夫妻离婚案件,婚姻登记地的有权管辖吗?
    法律规定离婚诉讼婚姻登记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仅此一种情形: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除此之外,法律未规定离婚诉讼婚姻登记地有管辖权。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
    2023-03-16
    172人看过
  • 婚姻登记地对离婚纠纷有管辖权吗
    1、离婚纠纷婚姻登记地是否有管辖权有管辖权1。在离婚诉讼中,管辖权不由婚姻登记地的法院决定。管辖权不能由婚姻登记的地点决定。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夫妻一方离开居住地超过一年,而另一方提出离婚,他们可以向原告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夫妻双方离婚一年以上,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中,有多个被告住所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惯常居住地,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居住地满一年,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案件,可以由离婚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有住所。离婚案件的认定主管
    2023-05-07
    460人看过
  • 婚姻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婚姻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4、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4-27
    484人看过
  • 如何确定重婚罪管辖问题
    1、级别管辖: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地域管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而对于重婚罪而言,所谓犯罪行为发生地应是共同居住地,但一般很难直接举证犯罪嫌疑人的共同居住地。据此呢,受害者也可以选择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重婚罪公安不立案怎么办若是重婚罪公安不立案,受害人或配偶可以自行去法院起诉。二、重婚罪一定会坐牢吗《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说重婚罪一定会坐牢。三、出轨有私生子算重婚罪吗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罪
    2023-02-24
    108人看过
  • 离婚案件登记地管辖的规定
    1、《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民诉法解释》第3条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第4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但实践中,在没有证据证明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时,只能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一、离婚管辖受理条件是什么(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即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并且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必须是与原告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
    2023-02-23
    98人看过
  • 如何确定离婚财产的分割的管辖?
    离婚财产的分割可以按照下列标准确定管辖:1、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如果是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等,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财产分割管辖法院是哪离婚分割上亿财产诉讼管辖法院为:在级别管辖上,一般为基层人民法院,在地域管辖上,一般为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
    2023-08-18
    37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婚姻登记中的管辖范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0
      婚姻的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如下: 1、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 婚姻登记地可否管辖离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2
      法律规定离婚诉讼婚姻登记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仅此一种情形: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除此之外,法律未规定离婚诉讼婚姻登记地有管辖权。 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
    • 不动产登记管辖外的物权是如何确认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02
      明确房地产登记与物权确认纠纷的管辖范围:在案件受理中,规定因房地产物权归属、买卖、赠与、抵押作为房地产物权登记基础而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受理范围。
    • 婚姻登记地是不是诉讼管辖地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6
      1、离婚诉讼中,不按照结婚登记地法院确定管辖。不能以结婚登记地确定管辖。2、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夫妻双方离婚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
    • 婚姻登记管辖及法律依据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0
      婚姻登记管辖及法律依据(一)、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北京居民同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出国人员之间的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