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3种情况可申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4:22:04 149 人看过

从2012年起,西安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开始运行,在交通事故中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或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或机动车肇事逃逸的情况下,受害人及家属可向交管部门申请丧葬费、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然而许多人对此并不了解,所以申请的较少。

去年7月份,在西安打工的王某在骑电动车行驶至新城区某路段时与一辆逆行的机动三轮车相撞,王某头部、面部不同程度受伤。三轮车司机见王某伤势较重,肇事逃逸。

经唐都医院诊断,王某头面部呈多发外伤、面部三处骨折、前额部软组织挫裂伤、左眼外眦畸形等症状,王某在医院住院治疗15天,总共花费95700多元。

由于肇事三轮车逃逸,无人负担王某的医疗费,王某也承担不起这笔费用。处理事故的交警告知王某可申请社会救助,王某出院后向西安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工作处(办公地点在交警支队事故处)申请社会救助。经过审核,王某获得抢救费50%的社会救助,这笔近5万的救助款直接垫付给了唐都医院。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案件审理科副科长顾艺佳说,王某申请了抢救费垫付,根据规定事故发生72小时以上的抢救费用,救助基金垫付50%;如果是72小时以内,救助基金垫付80%。此外,社会救助申请要经过交管、财政等部门审核才能批复。

申请救助符合的三条件

限额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申请方式

申请抢救费垫付(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

1、垫付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近亲属法定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派出所证明);3、受害人身份证明;4、受害人入院证明、抢救费用发票原件、费用清单、病历资料,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需由医疗机构出具书面证明;5、加盖公章的医疗机构银行账户资料。

申请丧葬费垫付(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

1、垫付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近亲属法定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派出所证明);3、受害人身份证明;4、受害人死亡证明;5、殡葬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清单;6、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尸体处理通知书》。

一次性困难救助(事故认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提出申请)

1、一次性困难救助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和扶养关系证明;3、受害人身份证明;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事故证明;5、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或劳动部门出具的受害人几起被扶养人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救助标准

死亡救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受伤救助最低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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