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科技的不断进步与普及,企业纷纷利用互联网媒体投放商业广告,已成为日益普遍的宣传模式。但是随之而来的,网络广告违法现象也比较严重。一方面是一些不良商家为逃避实体市场的监管,纷纷利用互联网络推销非法产品,牟取不当利益,在这一过程中通过虚假宣传欺骗误导网民是他们惯用的营销手段;而一些网站为了广告创收,没有严格履行广告审查的法定责任,也给虚假违法广告提供了可乘之机。
互联网广告和传统媒体广告有很大的不同。我们的监管有关规定都是针对传统媒体的,从而使监管互联网广告存在着很大的漏洞。在查处违法互联网广告上,最明显的就是管辖权的问题。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处罚应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管辖。但是,上传广告信息行为地即网络服务器所在地有可能远在国外。再如违法互联网广告确认问题,如关键字搜索、微博广告等网络广告在形式上与传统媒体广告差别较大,其广告特征不够明显,难以用《广告法》界定。还有处罚难的问题,网络广告违法成本远低于传统广告媒体,且网络广告的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往往不通过书面协议而是在网络平台上签订广告协议,约定投放广告。因此,无法用传统执法手段来取得和界定广告内容、发布次数等违法事实。
面对互联网广告违法现象,我们治本之策当然不是靠一次次专项行动,关键得靠法治。首先要制定相关法规,立法机关根据网络广告的现状修改《广告法》或制定专门的互联网广告法规。如在执法中,应考虑规范软文广告行为与保护公民言论权间的平衡,重点查处违法广告,认定二次转发与聚集网络推手转发的广告发布性质,认定排名费、微博推广费、赏金任务收入作为广告费用。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已经表示,正研究解决网络广告案件查处中的疑难热点问题,出台《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办法》。在立法有困难或者条件不具备的情况,制定行政有关条例,弥补法律监管漏洞,等条件成熟时,再立法,这也是不可或缺的,是法治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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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审查是指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承办广告业务中依据广告管理法规的规定,在广告发布之前检查、核对广告是否真实合法,并将检查、核对情况和检查结论、意见记录在案,以备查验的活动。 对广告审查合格的,广告经营者可以设计、制作、代理、分布,对不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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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广告要约邀请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31、一般属于要约邀请; 2、如果广告中有具体和明确的条款,当然构成要约; 是否是邀约,主要看这种商业广告对当事人之间签定合同是否具有实质的影响,如果具有实质的影响,那么这种商业广告就应该属于合同条款的一部分,是需要双方当事人遵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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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朗行动:集中整治网络暴力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4从《民法典》到《治安管理处罚法》,再到《刑法》,对于侮辱他人的恶评行为都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就民事侵权而言,网络谣言、网暴等可能会因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进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网上恶意抹黑造谣、言语攻击、网暴他人,可能还会承担行政责任;在刑法上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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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广告是否属于要约邀请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6一般情况下网络广告属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而网络广告是广告主希望他人主动向自己发出要约,表达订立合同的意向。但网络广告如果符合要约的条件的,可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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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广告是否属于要约邀请?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8般情况下网络广告属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而网络广告是广告主希望他人主动向自己发出要约,表达订立合同的意向。但网络广告如果符合要约的条件的,可构成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