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一方公司债务怎样分割,有什么相关的规定
法律分析离婚一方公司债务的分割: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时,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怎样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的财产,除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外,应归夫妻共同所有。
如果房屋赠与行为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因房屋更名到一方名下而取得该房屋百分之百的产权。
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时,一方父母支付的首付,离婚时怎样分
离婚时,一方父母支付的首付,离婚时要分情况分割:
1.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
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分居债务离婚怎样认定,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184人看过
-
离婚分割中女方拆迁房的分割方式及相关规定
138人看过
-
过错方离婚怎样进行财产分割,有哪些相关规定
175人看过
-
公司分立后该怎么承担债务,有哪些相关规定
475人看过
-
离婚关于一方存在债务的财产分割
496人看过
-
关于债务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319人看过
-
股东散伙如何分割公司债务,有哪些相关规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24股东散伙不用分割公司债务,股东并不是债务的承担主体。公司是一个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于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解散应当成立清算组。
-
结婚的一方所欠债务的相关规定是怎么样的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限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商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商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有债务处置。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商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限定情形除外。
-
公司债务清收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82、及时发出债务催交通知单?并按不同情况作好登记。 3、编制债权清收计划?确定清收方式?。 如对接到催收通知后仍拒不清偿的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提出异议的?,?申请人民法院裁定执行;对作出分期或者延期清偿计划的?,?应及时催讨等。 4、制定切实可行的债权清收工作人员责任制极工作?时收回债权?。对债务人或担保人确有偿债能力而拒不偿债的清收项目,以及已严重资不抵债或濒于破产的企业,或经核算无法
-
离婚债务怎么分割债务人再婚的规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03再婚夫妻离婚债务分割方式如下:属于个人债务的,归个人承担;属于共同债务的,由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再婚夫妻结婚前的财产和债务归个人所有和承担,与初婚夫妻一样。
-
离婚房产分割一方债务法院拍卖规定是怎样的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及时通知共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