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或者擅自运用多个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对逃税罪的立案标准
第五十七条[逃税案(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避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二)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三)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纳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
在司法实践中并没有设置偷税漏税罪,而是按照逃税罪来进行认定的,
其量刑的标准是需要根据不同的涉案情况和情节来进行认定的,司法机关需要在调查取证后根据实际来进行量刑,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处理。
-
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逃避缴纳税款的立案追诉标准:
333人看过
-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件立案标准的公安规定是什么?
498人看过
-
立案追诉标准对背叛国家案件的影响
66人看过
-
刑事案件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的公安立案追诉标准是怎么样规定
157人看过
-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案立案标准的规定
196人看过
-
新刑法规定信用卡诈骗案件立案标准
54人看过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 更多>
-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2023最新规定是什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13不同的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都会有所不同。比如故意毁坏财物案件,其立案标准为: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等。
-
徇私舞弊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7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立案标准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情、私利,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案件,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法案件不移交的; 2.3次以上不移交犯罪案件,或者一次不移交犯罪案件涉及3名以上犯罪嫌疑人的; 3.司法机关
-
诈骗案公安机关的立案资料不一致,刑事案件中的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7【法律意见】无法予以刑事立案。【法律依据】 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
-
刑事故意投递邮件案立案追诉标准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5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达到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追诉标准,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延误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其他重要邮件投递,致使他人失去高校录取资格或者造成其他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的; (三)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其他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
XX运用受托财产案件有什么立案追诉标准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7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第四十条[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