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修订拟确立有限合伙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2:44:39 373 人看过

正在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首次提交审议。这是这部1997年制定的法律实施9年来的首次修订。

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朱少平25日向记者介绍说,此次提交审议的修订草案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增加有限合伙(LP)、有限责任合伙(LLP)两种合伙形式,明确法人也可以参与合伙。

朱少平介绍,制定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的《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限定的范围较窄,只规定了普通合伙,已经不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促进民间投资的需要,此次修法增加有限合伙,一个重要考虑就是要为风险投资开道,促进科技创新投入。

有限合伙,是指在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的基础上,允许只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加入的企业形式。

这种合伙形式有几个优点,一是作为合伙企业,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投资者来说可以避免双重征税的问题;二是由于允许一些投资者和投资机构承担有限责任,降低了投资风险,对于无限合伙人来说,存在资本放大效应,即可以用较少资本和凭信誉就筹集大量资金,资本运作成本低、效率高。

这是一种国际上通行的特别适合于风险投资的企业形式。通常有限合伙人是风险投资的主要出资方,但是他们并不涉及风险投资基金的管理和运作,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是风险投资的管理者,他们可以较低的出资和较高的管理能力获得企业的经营权,承担无限责任。双方以契约形式约定权利义务关系。从资本运作的规模、投资专业化程度、管理成本等方面看,风险投资采用有限合伙制优于公司制。

实际上,有限合伙的问题在当年《合伙企业法》立法时就曾讨论过。在《合伙企业法》制定第二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民建中央主席成思危牵头提出的政协一号提案就建议大力发展风险投资。

此后,一些地方进行了一些以有限合伙发展风险投资的尝试,但因为与法律不一致而没有大的进展。

2003年2月,《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出台后,出现了鼎晖投资等具有外资背景的有限合伙创投机构。朱少平说,目前我国有250多家风险投资企业,500多亿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了3000~4000个项目,投资额只有资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主要是进口不畅,出口不顺。

2005年《公司法》修订取消或修改了关于风险投资的限制性规定,增加了有利于风险投资发展的条款。这次《合伙企业法》的修订,可以说是前一次修法的联动。

增加有限合伙是好事,但早年曾参与过《合伙企业法》制定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甘培忠提醒说,有限合伙中同样有高风险,因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管理,对无限合伙人的资质、诚信考察,对他的监督制约,都需要考虑。

法人参与合伙的问题,需要慎重。甘培忠强调,因为法人的股东并不能制约无限合伙人,中间还隔着法人的管理层,因此不少国家和地区的法律都要求,法人参与合伙必须经过全体股东或至少是大部分股东的同意。

而对于增加有限责任合伙,朱少平表示,这是为了适应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发展的需要。他们发展壮大后,可能要在全国甚至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在目前普遍实行的普通合伙形式下,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风险非常大。而实行有限责任合伙,就将合伙人的无限责任限于本人工作及其过错范围内,对他人责任造成的损失不负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修订三亮点

与现行合伙企业法相比,草案新增26条,删除2条,合并4条,由原来的九章78条增加到十一章100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

——草案增加有限合伙的特殊规定一章,主要规定了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有限合伙的事务执行,以及有限合伙不同于普通合伙的特殊规定等内容。

——草案增加有限责任合伙的特殊规定一章,就有限责任合伙的定义、专业服务机构的责任、执业风险基金等内容作了规定。

——草案明确法人可以参与合伙。国有独资企业、上市公司参加合伙应通过其子公司或其他控股机构进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1: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伙企业相关文章
  • 新合伙企业法有限合伙企业
    新合伙企业法有限合伙企业的规定合伙企业法第六十条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第六十一条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第六十二条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第六十三条合伙协议除符合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第六十四条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第六十五条有限合伙人
    2023-03-16
    447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人数限制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如果仅剩有限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解散。根据相关立法人员的解释,《合伙企业法》对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人数的限制,是为了防止发生大规模的变相非法集资,但该规定已对很多创投型的有限合伙企业带来了操作上的困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一、有限合伙企业优势有哪些1、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较,合伙企业可以从众多的合伙人处筹集资本,合伙人共同偿还债务,减少了银行贷款的风险,使企业的筹资能力有所提高;2、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较,合伙企业能够让更多投资者发挥优势互补的作用,比如技术、知识产权、土地和资本的合作,并且投资者更多,事关自己切身
    2023-02-28
    178人看过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退伙
    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退伙《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合伙协议除符合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第七十八条,有限合伙人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第七十九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第八十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第八十一条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
    2023-04-24
    89人看过
  • 有限合伙制与普通合伙制的区别,有限合伙企业的特点
    一、有限合伙制与普通合伙制的区别有限合伙制与普通合伙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1.合伙人之间的关系不同。普通合伙中的合伙人对合伙事务享有平等的权力,都有权对内行使经营管理权,对外代表合伙人从事交易活动,这种合伙,是建立在合伙人之间的高度信任基础之上的一种对人关系的合伙,是所有合伙人相互选择的结果。全体合伙人以共同出资为前提,无论出资额多少,承担同样的风险。而有限合伙的业务执行权,专属于承担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他们是资金的管理者,有权决定合伙的对内管理、对外经营一切事务,有限合伙人为一般投资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2.出资方式上的差别。普通合伙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对于出资方式,当今世界各国具体规定各不相同,但一般都认为出资的方式可以是货币和其他财产(包括非物质性财产)。我国现行法律也允许合伙人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还可采用劳务
    2023-06-06
    131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一、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最大特征是全体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基本定义仍然可以延续原有合伙企业的定义,即普通合伙企业是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当然,在普通合伙企业中也存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情形,适用法律的特别规定。引入有限合伙企业为本次修法一大亮点,其基本特征是将合伙人分为两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此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责任相同;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与此相对应,有限合伙中的普通合伙人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而有限合伙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二、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人数问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第61条、第75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2023-06-06
    167人看过
  • 修订后合伙企业法的亮点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8月27日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合伙企业法。现行合伙企业法自1997年8月1日开始施行。截至2003年底,我国依据该法设立的合伙企业有5.4万家,连同依据《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设立的6.7万家合伙企业,合计12.1万家。新修改的法律对这些企业的发展以及新的合伙企业的建立,无疑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增加有限合伙制度现行合伙企业法规范的对象比较单一。该法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投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当时该法将调整对象主要限定为规模较小的私营企业,这些企业的合伙人均为自然人,对合伙企业债务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样规定,限制了愿意参与合伙,但不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投资者的投资选择。发展风险投资迫切需要在法律中规定有限合伙制度。风险投资是上世纪60年代快
    2023-06-06
    378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企业
    相关咨询
    • 有限合伙企业能否订立合同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12
      有限合伙企业能订立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订立合同主体的条件,即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部力。而合同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相关延伸】 问:合同订立的形式有哪些?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
    • 有限合伙企业能否订立合同?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25
      有限合伙企业能订立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订立合同主体的条件,即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部力。而合同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相关延伸】 问:合同订立的形式有哪些?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
    • 新合伙企业法有限合伙企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5
      新合伙企业法有限合伙企业的规定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条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第六十二条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第六十三条合伙协议除符合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载明
    • 合伙企业法增加有限合伙企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27
      合伙企业法增加有限合伙企业 现行合伙企业法规范的对象比较单一。该法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投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当时该法将调整对象主要限定为规模较小的私营企业,这些企业的合伙人均为自然人,对合伙企业债务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样规定,限制了愿意参与合伙,但不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投
    • 有限合伙企业法关于合伙人数有限制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4
      有符合要求的合伙人关于合伙人,需掌握以下几点:1.关于合伙人的人数。合伙人数应不少于2人,若出资人只有1人,则是独资企业而非合伙。合伙企业法未规定合伙企业的人数的上限,即合伙企业人数没有上限限制,这是大陆法系合伙立法的普遍做法。当然,由于合伙的人合性质,合伙人相互之间的信任尤为重要,所以实践中合伙人人数一般不会太多。2关于合伙人的行为能力。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