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6 11:25:02 74 人看过

以下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一、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未满时,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如果劳动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用人单位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

员工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什么

1、因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支付工资、缴纳保险解除劳动合同的。2、因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签订劳动合同而解除合同的。3、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5、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6、因订立合同的客观条件变化无法履行合同的。7、裁员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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