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起设立拟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审理程序的意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7:22:34 197 人看过

发起设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的重要形式,是企业上市的必要阶段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目前企业上市必须先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由券商进行辅导,运行1年后,经验收合格才能申请上市。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00]126号)的有关规定,省政府授权省体改办牵头办理全省拟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论证审理工作。为方便企业,简化手续,现对拟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及审理程序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发起设立拟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导思想是:以《公司法》为基础,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以优化资源配置,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经济的整体运行素质和企业竞争实力为目的。

?重点把握的原则:?

(一)搞活公有制经济,增强国有资本与其他社会资本的融合功能,发挥公有制经济在社会经济中的主导作用。?

(二)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行业结构的要求,重点扶植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支柱产业和电子信息、生物技术及制药、精细化工、机电一体化、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发起设立拟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三)支持具有高新技术含量的传统产业或成长型民营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以发起设立方式组建拟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二、设立条件

(一)发起设立拟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具备《公司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改制设立拟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是指非公司制企业或者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依照国内或国外上市的条件,以发起设立方式组建股份有限公司。?

(三)新设立拟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企事业法人或自然人以实物、无形资产或现金出资,依照上市的有关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组建股份有限公司。?

(四)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可以变更方式组建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五)改制设立和新设立拟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同一集团内部的母子公司不得在同一新设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作为发起人。?

(六)改制设立或新设立拟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人员独立、财务独立、资产完整的要求。发起人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属企业整体改制的,企业在改制前3年连续盈利;改制前1年末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70%;公司设立前1年净资产收益率及设立后的预期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10%。?

(七)改制设立或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拟到国内二板市场上市的,按照中国证监会即将颁布的二板市场上市规则办理。?

(八)现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拟到境外主板市场上市的,净资产不应少于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产品的市场发展空间广阔。申请发行B股的企业,发起人出资总额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

(九)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具体要求,继续按《关于印发〈山东省体改委关于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指导意见〉的通知》(鲁体改企字[2000]第1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审理程序

(一)发起人发起设立拟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由市人民政府或省政府有关部门向省政府报送关于设立拟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题目中应注明拟上市字样。?

(二)省体改办接到省政府批转的各市政府及省政府有关部门请示件后,按程序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审理,对于具备条件的代省政府办理有关审批事项。?

(三)为增加论证、材料把关、审理等项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由省体改办牵头组织省有关部门参加,成立联审小组联合审查。?

审批机构要牢固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思想,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我省股份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3: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份相关文章
  • 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须知事项
    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份发行及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二、注册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3、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三、发起设立股份公司1.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2.发
    2023-02-17
    208人看过
  • 顺昌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拟以募集方式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第72题:顺昌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作为发起人,拟以募集方式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募集程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发起人应与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由其承销公开募集的股份B.证券公司应与银行签订协议,由该银行代收所发行股份的股款C.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D.由发起人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选举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与公司总经理【答案】AC【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解析】选项A正确。《公司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选项B错误。《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选项C正确。《公司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
    2023-06-12
    152人看过
  • 证券法律知识-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确定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发起人是指公司的筹建人。一般来说,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可以是本国居民,也可以是外国人,但必须具备行为能力。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不少于5人。发起人协议是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发起人订立的关于公司设立事项的协议。发起人协议的作用在于确定所设公司的基本性质和结构,协调发起人之间的关系及其权利和义务。(二)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规定公司组织和业务活动等事项的文件。通过制订章程向公众申明公司的设立宗旨、经营范围、资本数额等,并对公司业务活动进行法律约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设立方式;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6、股东的权利和义务;7、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8、公司法定代表人
    2023-06-09
    462人看过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审批办法程序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审批办理程序的通知(1995年1月17日)根据《公司法》和国家有关股份制试点的规定,为方便企业,简化手续,现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审批办理程序通知如下:一、所有申报设立股份制公司的事项,均需向省政府写出请示,由省政府批交省体改委审理。二、省政府授权省体改委审批设立股份制公司事项,使用鲁政股字[19××]××号专用字号。三、省体改委接到省政府批交办理的请示件,要按有关规定认真审理,批准文本要由省体改委主任签字,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要求印制后,到省政府办公厅鉴印。
    2023-06-09
    108人看过
  •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经过哪些程序?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为:(一)、发起人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二)、缴纳出资。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三)、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就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组建公司组织机构。(四)、申请设立登记。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由依法设定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2023-06-09
    346人看过
  • 公司设立中发起设立的程序
    1、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签订《发起人协议》;发起人在进行创立公司的活动时,首先要确定公司的资本总额是多少以及资本总额划分为多少股份、每一股的金额是多少。每一个发起人都应当以书面的方式承诺自己将要购买多少股份,并且所有发起人所承诺购买股份的总和应当等于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如果所有发起人所承诺购买股份的总和小于公司应发生的全部股份,应当改变所确定的公司资本总额或者以募集方式设立,如果所有发起人所承诺购买股份的总和大于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则应当改变所确定的资本总额,使之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总数相一致。2、发起人缴纳股款;发起人在认购股份之后,就应当缴纳他所认购股份的全部金额。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或者权利出资时,必须对这些财产或者权利进行评估作价,以抵作股款,并且应当依法办理转移财产权的法定手续,将财产权由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3、选举公司的董事
    2023-04-06
    114人看过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发展的意见
    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吸引优势产业、优质资产和优秀人才向我省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流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快拟上市公司上市步伐,推动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一、调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资本结构,逐步实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投资主体多元化(一)对于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超过50%的,在保持绝对控股的前提下,可适当减持国有股份;对于能够发挥我省比较优势、经营业绩较好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保持相对控股的前提下,可有步骤地减持国有股份;对于经营业绩一般、主营业务属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国有股要逐步退出控股地位。(二)对于国有股比例高、经济效益好、发展前景好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可选择一部分企业,进行期股期权试点,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三)对于国有股比例较大、业绩较差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其控股股东可实施跨
    2023-06-09
    329人看过
  • 关于到香港上市的公司执行《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的补充规定
    发布部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发布文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适应在境内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到香港发行股票和上市交易的需要,国家体改委制定了《关于到香港上市的公司执行〈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的补充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本补充规定,认真细致、积极稳妥地做好经国务院有关授权部门批准,直接到香港发行股票和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试点工作。第一条为适应在境内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到香港发行股票和上市交易的需要,特对《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作补充规定。第二条直接到香港发行股票和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必须执行《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以下简称《规范意见》)和本补充规定,按照《规范意见》、本补充规定及《到香港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制定或修订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行为的准则,是规范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2023-04-27
    195人看过
  • 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为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程序
    改制,公司,发起人,企业,设立,申请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为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程序一、拟定改制方案。改制企业征得资产所有者或资产所有者代表(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拟定改制方案。改制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听取职工对改制方案的意见。二、签订发起人协议书。企业改制方案征得全体发起人同意之后,签订发起人协议书:并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委托代理人力、理设立公司的有关事宜。三、查名评估。委托代理人填报公司名称申请书,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领取公司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改制企业申请评估立项,在企业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委托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国有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产权界定。集体资产由集体资产界定部门进行产权界定。四、企业申请。委托代理人拟定公司章程,写出可行性方案、申请报告和必要的附件,经全体发起人通过,形成文本正式上报推荐机关审核。拟设立职工持股会的改制企业,按沪体改委(
    2023-06-09
    259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份在公司设立几年内不能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份在公司设立后一年内不能转让;如果是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发起人亦称公司创办人。负责筹建公司的人员。一般认为公司发起人必须是一个与公司注册过程有关的人或与筹集资本有关的人。一、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怎么规定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二、非上公司股权转让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才得以行使回购股份权利: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员工。3、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
    2023-04-12
    163人看过
  • 海峡股份(002320)拟首发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致: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与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协议》,本所作为发行人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为其本次发行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并获授权为发行人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职精神出具。本所
    2023-06-13
    339人看过
  •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如何缴纳出资
    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发起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该至少有一个发起人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023-07-22
    499人看过
  • 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还需要改制吗
    需要改制。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在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和资产等方面维持同一公司主体,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以组织形式变更的方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将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相应折合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额。整体变更完成后,仅仅是公司组织形式不同,而企业仍然是同一个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1、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人民币;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合法的公司住所。
    2023-06-15
    382人看过
  • 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的程序
    (1)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2)制定公司章程;(3)发起人认购首次发行的股份;(4)发起人缴纳出资;(5)全部股东缴纳完毕后,应当由法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6)选举董事长和监事会;7)申请设立登记;8)领取营业执照并公告。三、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1)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2)发起人共同制定公司章程;(3)由发起人认购不少于35%的股份;(4)发起人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人股书;(5)与证券经营机构和银行分别签订股票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6)认股人认股并缴纳股款;(7)法定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8)召开创立大会;(9)申请设立登记;(10)领取营业执照并公告。瑕疵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股东的法律责任公司法对瑕疵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股东的民事责任的承担没有作出规定,仅仅规定了行政责任和
    2023-08-16
    436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
    词条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股份
    相关咨询
    • 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示范)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11
      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示范) 第一条为使公司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津市《关于发展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若干意见》、《天津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按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是独立企业法人。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公司发起人股份可否转让?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31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份不能在公司成立后一年内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发行的股份,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发起人也称为公司创始人。负责筹备公司的人员。一般认为,公司发起人必须是与公司注册过程有关的人或筹集资金有关的人。
    • 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设立方式发行并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8
      股份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无法直接申请上市,通过发行股票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则均为上市公司。根据我国股份制改造实践,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不仅要符合公司设立的一般条件,还应符合《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有关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和各个交易所自行制定的条件。《公司法》和我国最高立法机关于1998年12月29日通过、1999年7月1日正式开始生效
    •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是什么,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如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9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2种: 1.发起设立。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2.募集设立。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