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案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19:26:32 466 人看过

非法拘禁案的管辖范围: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触犯非法拘禁罪的,由检察院负责管辖,其余的非法拘禁案件由公安机关进行管理。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一、限制人身自由最长多长时间是非法拘禁

我国法律并未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构成非法拘禁罪的时间。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拘禁罪的,从重处罚。从这一规定看,非法拘禁罪的成立没有情节的规定,只要是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不论时间长短,次数多少,恶劣程度轻重,就应该构成非法拘禁罪。所以时间只是量刑的情节,而不是构成犯罪的情节。

二、不够24小时构成非法拘禁罪吗

非法拘禁罪不到24小时,也没有殴打,不构成犯罪,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受到行政拘留处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三、被他人非法拘禁24小时报警有没有用怎样判刑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达到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构成非法拘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6日 22: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非法拘禁罪由哪里管辖
    法律综合知识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关于非法拘禁罪的管辖权限,一般情况下应落于涉案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具体而言,“犯罪地”这一概念涵盖了犯罪行为实施地以及犯罪结果发生地两个方面。若从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更为妥当,亦可交由该地公安机关负责此案。另外,针对涉及多个地区的共同犯罪案件,亦可由其中一个犯罪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024-05-09
    392人看过
  • 非法拘禁罪如何管辖法院
    关于非法拘禁罪案件的审理,通常情况下应由犯罪行为所在地的相关法院进行专属管辖。但是,若考虑到被告人在其居住地接受审判更能体现公正性的情况下,也可由被告所在的住所地法院进行管辖。需要注意的是,犯罪行为所在地不仅包括犯罪行为的实际发生地,还包括犯罪行为的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密切相关的各个地点。此外,对于那些具有连续性、持续性或继续性的犯罪行为,只要这些行为在任何地方持续进行,那么该地均视为犯罪行为发生地。至于犯罪结果发生地,则涵盖了犯罪对象遭受侵害的地区、犯罪所得实际获取的地区、犯罪所得的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等多个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地域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024-08-18
    476人看过
  • 非法拘禁行政处罚范围?
    治安管理处罚法非法拘禁,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主要包括了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一、如何对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施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施工单位做出以下处罚:(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治安行政处罚罚款书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在作出了行政处罚之后,可以
    2023-06-21
    70人看过
  • 基层法院管辖范围,高级法院的管辖范围
    一、基层法院管辖的范围基层法院,是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设置的法院。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21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特别关注: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犯罪,我国具有刑事管辖权的案件,由被告人被抓获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二、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第22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
    2023-04-27
    151人看过
  • 治安管理管辖的范围是什么
    治安管理乃是涵盖社会治安行政管理全貌,乃至泛指公安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广阔的人民群众作为后盾,借助行政手段来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与和谐,保障社会各界的日常生活能够如常有序地开展下去的重要行政管理工作。这其中,国家为了确保社会秩序及社会治安的可靠稳定,精心组织了众多的行政管理事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户籍管理工作;其次,公共秩序管理工作;再次,特种行业管理工作;此外,还涉及到民用危险物品管理工作、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工作、边防工作以及外国人管理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工作等多个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
    2024-04-30
    339人看过
  • 非法拘禁罪从犯的判刑范围
    非法拘禁罪是需要根据其他的情节来确定的,当然从犯应该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惩罚。犯非法拘禁罪的,应该判处不超过三年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且具有殴打以及侮辱情形的,从重惩罚。非法拘禁罪从犯判刑应该根据情况而定,如果在犯罪活动中,该从犯的犯罪行为比较轻,则应该从轻处罚;如果该从犯的犯罪行为比较恶劣,则应该按照法定刑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非法拘禁罪的从犯怎么认定非法拘禁罪的从犯应当是指在非法拘禁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行为,但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的人,一般是指为共同犯罪行为事先提供方便、创造有利条件、排除障碍等。非法拘禁罪从犯可在非法拘禁量刑的基础上从轻或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
    2023-07-01
    430人看过
  • 监察委管辖行政人员非法拘禁案吗
    一、监察委管辖行政人员非法拘禁案吗监察委无权管辖行政人员非法拘禁案,除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由检察院进行管辖外,其他具有公安机关进行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
    2023-05-18
    419人看过
  • 遗弃罪的立案管辖范围是?
    一、什么是遗弃罪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二、遗弃罪的立案标准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三、遗弃罪的立案管辖(一)与虐待罪的界限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虐待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合法权益,也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健康。2、而虐待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经常或连续折磨、摧残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行为。3、主体要件不同。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而虐待罪的主体,必须是在一个家庭内部共同生活的成员。4、犯罪主观方面不同。两罪在主观方面虽均是故意,但其故意的内容不同。而虐待罪的故意是行为人有意识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
    2023-04-28
    276人看过
  • 非法拘禁罪是什么,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非法拘禁罪的刑事追诉标准,除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的有司法解释之外,一般公民的追诉标准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实践中可以参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的追诉标准。由于刑法就此犯罪的描述太过笼统(实际上我国法律大部分具有此特征),具有弹性(相对于刚性),立法上就出现了不确定性(人的影响因子占比过重),导致司法实践中各地公安立案侦查以及各地法院审理判决有较大差异,法得不到统一实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
    2023-03-23
    301人看过
  • 管辖权移送的执行案件范围是什么
    一、管辖权移送的执行案件范围是什么1、人民法院制作的民事制裁决定书,包括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决定书和民事制裁决定书。2、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因为这类案件的执行权利人一般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不便申请执行,而不执行,又会使其难以甚至无法维持生活。3、人民法院制作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法律文书。这类案件中,有的没有执行权利人,如刑事判决中的没收财产、罚金、追缴财产上交国库;即使有执行权利人,也不宜由其申请执行。对这类案件的移送执行,既是人民法院的职权,又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无论是移送执行还是申请执行,执行机构收到移送执行或申请执行书后,都应依法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执行条件的,应当立案执行;移送执行书或申请执行书内容欠缺的,应当限期有关人员补正;移送或申请不符合条件的,应当通知驳回,不予执行。除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的案件不存在移送的问题。非诉行政
    2023-04-16
    157人看过
  • 非法拘禁罪管辖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非法拘禁罪,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管辖,人民检察院也是可以管辖的。无论是哪一方进行管辖,其都要对非法拘禁的具体行为进行认定。那么这个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非法拘禁罪与非罪的界限1、划清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与非法拘禁犯罪。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因此,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分析,来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2、划清违法拘捕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违法拘留、逮捕是违反拘留、逮捕法规的行为,一般是司法人员在依照法定职权和条件的情况决定、批准、执行拘捕时,违反法律规定约有关程序、手续和时限,并不具有非法拘禁的动机和目的。如:一般的超时限报捕、批捕;未及时办理、出示拘留、逮捕证;未依法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或单位;未先办理延期手续而超期羁押人犯的等,都不构成非法拘禁罪。因各种客观因素造成错
    2023-04-28
    424人看过
  • 刑侦大队案件管辖案件范围是什么
    一、刑侦大队案件管辖案件范围是什么1、公安局刑侦大队是负责重特大恶性案件、涉黑恶犯罪团伙、有组织犯罪团伙及重大团伙系列性侵财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全市重特大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侦查和预审办案工作;负责刑侦基础建设规划指导,刑事犯罪信息研判和打击突出犯罪组织等工作;负责协助省公安厅做好国际刑警组织涉及本市的联络工作。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条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二、刑侦大队的职责是什么刑侦大队刑侦大队全称刑事侦查大
    2023-08-09
    266人看过
  • 非法拘禁罪是否存在加重的范围啊
    非法拘禁罪存在加重情节。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行为人触犯非法拘禁罪的,如果具有殴打、侮辱被害人行为的,应从重处罚;非法拘禁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的,也属于其刑罚加重的情节;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本罪的,也要从重处罚。非法拘禁罪是否适用缓刑我国法律规定,缓刑的适用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点:1、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3、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非法拘禁罪主要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
    2023-07-27
    328人看过
  •  票据纠纷的司法管辖范围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票据纠纷的管辖权属于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这意味着,如果发生了票据纠纷,当事人需要向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如果票据上未载明付款地,则汇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票据付款地。因此,当事人应该了解票据支付地的规定,以便在发生票据纠纷时能够正确地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票据纠纷的管辖权属于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上未载明付款地的,汇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本票出票人的营业场所,支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因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诉讼,依法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上未载明付款地的,汇票付款人或者代
    2023-09-19
    26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治安案件管辖的管辖范围范围分别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治安案件。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管辖范围:《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管辖。更适合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移交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应
    • 级别管辖,高院管辖范围,XX院管辖范围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7
      民事诉讼管辖: 1、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 2、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3、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刑事诉讼管辖: 1、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2、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 犯非法拘禁罪属于什么类别的范围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06
      非法拘禁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构成非法拘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
    • 非法拘禁的轻微伤处罚范围?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8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 非法拘禁罪的刑事责任范围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5
      非法拘禁罪的刑事责任是: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