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乐山市市中区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其中至少1人取得本地区常住户口满3年以上;
(二)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200元(含1200元)。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在最近一年内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后的工薪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
(四)申请人家庭成员应为同一户口并在一起居住,且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的人员。
申请家庭户籍、人均住房面积、收入及家庭成员关系等须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成员,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形式的住房保障。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初审。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申请人须携带以下要件: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家庭现居住情况有关证明材料: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住房证明;户籍所在地住房属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提供该住房权属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户籍所在地无住房的,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落户原因证明;家庭成员在户籍所在地之外居住的,提供所居住住房权属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从市场租赁住房的,提供有效的乐山市房屋租赁合同及乐山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提供受理申请部门要求出具的其他相关证明;
4、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离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凭上一年养老金代发金融机构专用存折中发放金额证明其收入,未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离退休金发放单位出具其年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比照居民申请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中收入核定方法开具证明。以上收入证明材料中,除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离退休人员需提供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其余均提供原件。
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对,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对经初审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由社区居委会签署初审意见送交所在街道办事处复审。
(二)复审。
街道办事处接到社区居委会送交的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复审不合格的,街道办事处提出复审意见并注明原因,退回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委会书面通知申请人。
街道办事处将复审符合购买条件的申请人、家庭成员、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内,对申请有异议和举报的,街道办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经核实不符合购买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书面通知申请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并将申请人要件和其他申请材料在公示期满(或核实异议不成立)后5个工作日内送交区住房保障部门。
(三)核查。
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到街道办事处复审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等进行审核,并到房管部门核查住房情况,包括核查申请家庭成员购买其他住房备案情况。对符合购房条件的,移交区民政部门进行收入核查。
区民政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结合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等各类专业数据信息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家庭收入核查工作,送交区住房保障部门。
(四)审核。
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和新闻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天。公示期内有异议和举报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查实并签署意见。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纳入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建立的待保家庭分类登记轮候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
(五)备案。
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审核情况报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备案。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接到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的备案资料后,对申请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抽查。
三、销售
(一)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现(预)售制度和网签备案制度。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销售。建设单位在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前,核算住房成本,向市价格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部门核定,经核定的销售价格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筹集后,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根据登记轮候情况组织或指导配售。经济适用住房配售实行摇号制度,通过摇号确定购房资格和对应房号。摇号配售过程须邀请监察、公证机关、新闻媒体和群众现场监督,摇号结果在政府网站或相关媒体公布。
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重点工程拆迁住户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根据摇号结果出具《经济适用住房认购通知单》。
《经济适用住房认购通知单》须作为签订购房合同、办理分户产权的要件之一。
《经济适用住房认购通知单》申购资格有效期为1年。
(四)申购人在《经济适用住房认购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持户口簿、身份证、《经济适用住房认购通知单》到指定地点签订购房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的,视为放弃该项目房源购房资格,但在申购资格有效期内,可顺次参加下一项目摇号。再次放弃或未取得购房资格和对应房号的,须按申请程序重新提出申请。
(五)申购人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认购通知单》至签订购房合同期间,若发生离异、去世等家庭情况变化的,应立即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申请资格复核。复核通过的,按原程序认购;复核未通过的,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收回《经济适用住房认购通知单》并予注销,按购房资格顺序号依次通知其他申购人递补购房。
被放弃的房源,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依据摇号情况,依次通知其他申购人递补购房。
-
什么人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290人看过
-
济宁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 2015版
230人看过
-
乐清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材料
244人看过
-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什么?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呢
279人看过
-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3?经济适用房的特点
60人看过
-
深圳户口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
67人看过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销售价格和套型面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住房。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售等环节。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按照政府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申请和... 更多>
-
2019年深圳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及流程?申请深圳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1目前国内房价居高不下,这让很多想要买房组建自己的小窝的朋友们承担不起,大喊“伤不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所以成了大家的抢手货,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购买的哦,要符合条件的。下面带大家一起去了解一下2015年深圳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审核程序及购房申请程序。(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
-
单身家庭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流程有什么规定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09单身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1、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的老人、严重残疾人员(以下简称重残人员)、患有大病人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被拆迁家庭、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涉及的外迁家庭、优抚对象和承租危房等住房困难的家庭,可优先配售。其中:
-
怎样办理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申请的程序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6根据相关法律,关于申请经济适用房程序如下 一、条件审核。申请人可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乡镇政府)进行咨询,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各地条件会有所不同)。 申请经济适用房流程. 二、准备材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准备:申请表、申购表、收入证明、居住证明、婚姻证明、户口簿、身份证、产权证明(夫妻双方户口本上地址)。 申请经济适用房流程. 三、提交材料。将准备齐全的材料提交到街
-
周口市经济适用房申请对象及申请条件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6答:周口市经济适用房申请对象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周口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一)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市常住城镇户口;周口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二)家庭人均收入属低收入水平(以政府每年公布的低收入标准为准);周口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三)属无房户或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居住低于20平方米);周口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四)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周口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五)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单身人员除应
-
2014武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武汉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都需要哪些材料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1作为九省通衢之地,武汉目前已经迈进了全球最具活力十大城市。但是武汉的快速发展让很多市民跟不上脚步,购房问题困扰着越来越多的武汉市民,于是很多人转向购买性价比比较高的经济适用房。那么有关2014武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武汉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都有哪些呢本文将围绕2014武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和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展开详细的介绍,希望能对广大网友有所帮助。2014年武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包括:首先经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