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卖淫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构成本罪的,将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认定嫖娼罪需要哪些证据
嫖娼违法,但一般不构成犯罪。一般的嫖娼行为会被认为是违反治管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犯罪。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卖淫嫖娼罪的处罚标准如下:
1、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对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待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
总而言之,判定嫖娼需要什么证据,首先是对于嫌疑人的供述;民警当场抓获时民警的证言;现场的有关物证或书证;证明卖淫嫖娼的视听资料;介绍或容留人的证言;其他人证、物证等。同时,要双方之间有金钱交易关系。
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幼女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但破坏社会风尚,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严重摧残了幼女的身心健康。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幼女,幼女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所谓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或其他物质或非物质性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灌输腐朽思想等其他手段,勾引、诱惑、劝导、怂恿幼女从事卖淫活动。所谓卖淫,是指为谋利,与不特定的他人进行性交或者其他性行为。行为人段系引诱幼女向他人卖淫,才能构成本罪,若是引诱幼女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则应依具体案情以强奸罪或嫖宿幼女罪论处。行为人的行为方式仅限于引诱,若是组织、强迫、容留、介绍幼女卖淫的,则应分别以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和容留、介绍卖淫罪论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幼女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排除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存在,是否具有营利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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