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4 09:03:05 286 人看过

一、赣州市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

3、《江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04号)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当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并提交初次鉴定结论。

二、赣州市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的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有效的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4、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

5、收到初次鉴定结论时间证明

三、赣州市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办理的流程

1、申请,网上申请,申请人在互联网或人社app上首先需要注册账号并登陆。申报人选择要办理的业务,点击办理。窗口申请,申请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5楼550室劳动关系处

2、受理,符合初审条件的,予以通过,不符合初审条件的,不予通过,材料不齐全的,告知补全材料。

3、实人认证,需要实人认证。

4、办理,作出《再次鉴定结论通知书》

5、送达,按原渠道反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16: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淮南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淮南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
    2023-05-13
    363人看过
  • 芜湖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芜湖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嗯,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第十六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二、芜湖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办理流程(一)申请人员在窗口或网上提出申请
    2023-05-13
    145人看过
  • 鹤壁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鹤壁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
    2023-05-13
    105人看过
  • 邢台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邢台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1: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依据文号:第三十六条;条款号:第三十六条;条款内容:第三十六条;颁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实施日期:2011-07-01;2:法律法规名称:《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依据文号:人社部令21号;条款号:第三条、第五条第二款、第十六条;条款内容:第三条、第五条第二款、第十六条;颁布机关:人社部;实施日期:2014-04-01;3:法律法规名称:《工伤保险条例》;依据文号:国务院令第375号;条款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条款内容: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颁布机关:国务院;实施日期:2004-01-01;二、邢台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办理条件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三、邢台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办
    2023-05-13
    283人看过
  • 洛阳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洛阳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第十六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二、洛阳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办理流程预审:由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相关同志对鉴定申报材料
    2023-05-13
    273人看过
  • 驻马店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驻马店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
    2023-05-13
    11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是否需要再次申请?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2
      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不需要再次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的依然是同次工伤,申请再次鉴定无需再次申请工伤认定,但应当应当填写劳动
    • 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是否需要再次申请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2
      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不需要再次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的依然是同次工伤,申请再次鉴定无需再次申请工伤认定,但应当应当填写劳动能
    • 劳动仲裁再次申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0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经研究并于最高人民法院协商一致,曾作出如下答复:《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5项关于“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
    • 劳动能力鉴定是依据什么律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1
      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相关法律规定包括《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
    • 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4
      劳动能力鉴定的有关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