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追偿权构成要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14:12:28
189 人看过
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
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
3、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保证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保证人也不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于此情形下,保证人只能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债权人返还。
担保人追偿权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吗
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保险代位追偿权的构成要件
499人看过
-
担保追偿权成立的条件
130人看过
-
担保追偿权成立的条件
311人看过
-
我国的反担保人有无追偿权,反担保成立的要件
181人看过
-
担保人行使追偿权条件
499人看过
-
什么是追偿权?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要件
198人看过
律师服务
#仲裁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仲裁
词条
#申请仲裁
最新文章
#申请仲裁
相关咨询
-
担保人行使追偿权条件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6(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保证人的追偿权只有在保证人已经承担保证责任后才会产生。保证责任的承担无论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均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如果保证人未征得债务人同意,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前承担了保证责任的,则在债务履行期满前不得行使追偿权。在限额保证中,保证人由于只担保了部分债权,行使追偿权会影响债权人其他部分债权的实现,因此,债权人往往要求在担保合同上限制保证人行使追偿
-
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条件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8(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保证人的追偿权只有在保证人已经承担保证责任后才会产生。保证责任的承担无论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均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如果保证人未征得债务人同意,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前承担了保证责任的,则在债务履行期满前不得行使追偿权。在限额保证中,保证人由于只担保了部分债权,行使追偿权会影响债权人其他部分债权的实现,因此,债权人往往要求在担保合同上限制保证人行使追偿
-
追偿权能否追偿担保人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21可以追偿担保人,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
什么是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追偿权成立的条件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3正常情况下,保证人是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才会行使追偿权,向债务人提起诉讼,但是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此时虽然债权人也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并未免除,一旦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即可能承担保证责任,而如果此时债务人已无财产可供履行,则保证人的合法权益必将受到侵害。因此在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应当赋予保证人提起诉讼的权利
-
追偿权纠纷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4追偿权纠纷,通常指的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时,法律赋予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人身权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