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患糖尿病和医疗费能按照工伤待遇报销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0 16:18:44 183 人看过

律师解答:

不能。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应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在治疗工伤期间患糖尿病,不属于工伤引发的疾病,所以治疗糖尿病相关的医疗费用不能按照工伤保险待遇予以报销。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应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在治疗工伤期间患糖尿病,不属于工伤引发的疾病,所以治疗糖尿病相关的医疗费用不能按照工伤保险待遇予以报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3日 10: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糖尿病医疗报销政策解析2021
    糖尿病报销政策2021:糖尿病住院报销的比例是不一定的。一般可以报销百分之八十,取决于血糖控制的好坏和并发症的情况。糖尿病是一种慢性疾病,主要依靠饮食调理。当医保卡被刷60次,参保职工必须到中行储蓄所打印交易记录,否则,该卡会被停止使用。打印完后,该卡可继续使用。在药店自己要承担百分之一百,只有住院才能享受报销比例。糖尿病慢病医保怎么报销糖尿病慢病医保的报销流程如下:1、办理住院登记时:需出示医疗保险卡和身份证,医院将在医保信息系统查询核对参保人的个人资料、缴费等情况,并为其办理入院手续;2、住院期间:请您提醒医生注意,如使用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须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3、出院:经住院治疗符合出院标准的,由主诊医生开具出院通知单后,参保人持出院通知单和医疗保险卡到出院处办理结算手续。出院带药,一般不超过7日药量。出院结算时,参保人或家属须在《广州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上签名
    2023-07-01
    197人看过
  • 医保能否报销糖尿病药物费用?
    糖尿病是可以使用医保进行报销的。目前多数地方也是将糖尿病纳入了医保的慢性病范围之内,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区的城乡医保对于糖尿病类药物都有不同的规定。而且具体报销多少比例不一样,需要根据参保的类型及各地政策来决定。糖尿病医保报销比例糖尿病医保报销比例是根据医院和医疗花费分段计算的。如果去镇卫生院就医,报销比例是60%,二级医院是40%,三级医院是30%。如果住院医疗费用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高于5000元的要分段进行报销,医疗花费在5001-10000元可报销的比例为65%,在10001-18000元可报销的比例为70%。《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2023-07-06
    406人看过
  • 工作期间患糖尿病有补偿吗
    一、工作期间患糖尿病有补偿吗糖尿病并不被认定为职业病,因此若公司员工的病情并未对其在所属企业内的持续就业造成显著不利影响,那么雇主便不能因为这个原因无辜解聘该名员工。然而若雇主未经合法程序便进行辞退,当事人有权提出劳动仲裁或诉讼,请求赔偿因无故解职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反之,若双方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决定解除合同关系,那么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雇主需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期限长短,每满一年即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
    2024-07-18
    71人看过
  • 职工工伤医疗待遇核定一、核定项目名称:职工工伤医疗待遇核定
    一、核定项目名称:职工工伤医疗待遇核定二、核定对象:所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三、受理单位:市医疗保险局工伤生育股四、核定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第29条、2、《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57号)第28条。五、核准条件:根据石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确定待遇。六、申请材料:1、《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2、工伤伤残证;3、旧伤复发医疗、工伤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的,提交《旧伤复发医疗审批表》、《工伤康复治疗审批表》、《辅助器具配置、更换审批表》;4、《石首市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费用报销审核表》;5、医疗费用相关材料:诊断证明(盖章)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出院小结、病历复印件、特殊检查复印件、费用明细表(盖章)医疗费用结算单、原始发票。七、收费依据:不收费八、核准时限:20日九、监督咨询电话:0716-7283266
    2023-06-10
    200人看过
  • 患职业病的,是否可以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呢
    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以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患职业病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其他。《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4-05-18
    102人看过
  • 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康复费用谁支付?
    一、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康复费用谁支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依据工作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伤需要进行康复心血来潮治疗的,并且符合条例规定的。康复治疗的费用由工伤保险进行支付。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应该由谁承担?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初次鉴定的申请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则由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提起申请时预先垫付,日后在收取工伤待遇费用时一并向保险机
    2022-10-05
    325人看过
  • 职业病工伤医疗待遇相关信息
    职业病工伤医疗待遇:被确诊的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一、员工因公受伤是否可以辞退因工受伤公司不可以辞退。常见的用人单位法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二、职业病是不是属于工伤职业病是属于工伤。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
    2023-03-22
    165人看过
  • 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
    2023-04-26
    474人看过
  • 工伤待遇与职业病患者权益
    劳动者得了职业病的工伤待遇是:被确诊的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关于职工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工伤待遇问题的通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工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工伤待遇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16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劳动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我市部分退休人员反映他们在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工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工伤待遇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16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劳动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我市部分退休人员反映他们在职期间曾从事过可能导致尘
    2023-07-05
    483人看过
  • 职业病患者有哪些工伤待遇
    被确诊的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一、有关职业病工伤待遇的规定具体是指什么1、有关职业病工伤待遇的规定是指被确诊的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职业病病
    2023-04-03
    497人看过
  • 工伤医疗费谁承担,工伤医疗待遇有哪些?
    一、工伤医疗费谁承担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达到伤残等级工伤职工符合报销规定范围的工伤医疗费在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未达到伤残等级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等由企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职工工伤医疗费用由企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个体经济组织,雇工工伤医疗费用由雇主支付。二、职工工伤医疗待遇有哪些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
    2023-02-18
    329人看过
  • 工伤待遇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按照处理
    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有哪些方式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劳动法里的劳动纠纷如何处理?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
    2023-02-22
    486人看过
  • 职工患病应享受医疗期及医疗期内待遇
    一、员工医疗期内应享受的待遇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3、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必须承担本来可以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有关费用。二、工伤医疗期的工资发放标准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伤残等
    2023-03-01
    177人看过
  • 糖尿病医疗救助
    一、糖尿病医疗救助糖尿病属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可以申请国家慢性病门诊补助,申请成功后当年有效,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报销当年的门诊检查费用和药费。糖尿病人每人可享受200-600元的治疗补助,最高可达1180元。二、救助具体的范围(1)无劳动能力且既无法定扶养人又无生活来源的人,即“三无”人员。(2)因自然灾害导致伤病的农村灾民。(3)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有困难的城市贫民。(4)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的伤病无业人员,60周岁以上的伤病无业老人和16周岁以下的伤病未成年人。(5)伤残军人,孤老复员军人及孤老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6)其他经各种救助仍有困难自负医疗费用的特困人员。
    2023-05-28
    12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患有糖尿病的职工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2-09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应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在治疗工伤期间患糖尿病,不属于工伤引发的疾病,所以治疗糖尿病相关的医疗费用不能按照工伤保险待遇予以报销。
    • 职工患有糖尿病可以用工伤保险报销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02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应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在治疗工伤期间患糖尿病,不属于工伤引发的疾病,所以治疗糖尿病相关的医疗费用不能按照工伤保险待遇予以报销。
    •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患糖尿病可以报销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03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应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在治疗工伤期间患糖尿病,不属于工伤引发的疾病,所以治疗糖尿病相关的医疗费用不能按照工伤保险待遇予以报销。
    • 工伤和社保结合治疗的糖尿病能报销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5-05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应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在治疗工伤期间患糖尿病,不属于工伤引发的疾病,所以治疗糖尿病相关的医疗费用不能按照工伤保险待遇予以报销。
    • 工伤工人住院治疗后糖尿病能不能报销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30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应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在治疗工伤期间患糖尿病,不属于工伤引发的疾病,所以治疗糖尿病相关的医疗费用不能按照工伤保险待遇予以报销。